为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村庄环境宜居化,公共服务均等化,乡村文化特色化,巩固我镇村庄环境整治成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办发〔2018〕5号)、《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苏办发〔2018〕23号)、《常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常办发〔2018〕54号)、《武进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武办发〔2019〕26号)等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前黄镇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为导向,以垃圾分类处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多方力量,整合多方资源,强化多项举措,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加快“三类”“三型”村庄建设,分梯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方位推进全域美丽乡村建设,全力打造一批区级“精品村”,唱响 “前黄美丽品牌”,广大农村实现生产清洁、村庄整洁、配套完善、生活便利、生态优良,为建成“强富美高”新前黄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思维、有序推进。适应农业农村发展形势需要,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综合考虑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等,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科学确定目标任务,合理安排建设时序。
——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先行。进一步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强化村庄规划设计,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分类推进,通过提升规划发展村庄公共服务水平,吸引农民自愿适度集中居住,杜绝形象工程。认真总结已有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工作标杆,试点示范,点面结合,推动整体提升,逐步推进规划发展村庄建成“美丽宜居乡村”,其中有条件的“特色村”和“重点村”积极开展市美丽乡村示范;一般自然村加快构建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达到“环境整洁乡村”标准。
——坚持保护乡愁、传承发展。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深挖历史古韵,传承乡土文脉,保护发展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组群。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坚持村民主体,激发动力。注重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齐心协力共建美好家园。
——坚持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三)行动目标
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农村户用厕无害化建设改造全覆盖,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理。通过三年行动,使得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治理农村生活垃圾
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推进试点示范、狠抓重点项目、开展宣传培训、落实督查考核。按照“减量优先、鼓励分类、城乡统筹、综合治理”的原则,循序渐进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探索农村有机垃圾就地生态处理,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单位,配建小型机站为主。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严禁城市污染、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坚持以“大分流+细分类”相结合的工作思路,着力完善我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分类系统。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体系,采用城乡统筹的方式纳入全镇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开展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推进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做到垃圾分类工作与环境长效管理和“美丽乡村”创建有机结合。2019年,在总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经验成效的基础上,新增9个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和集镇25座“房改亭”工程;到2020年,完成20个行政村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和集镇57座“房改亭”工程,达到农村全域性生活垃圾分类100%,集镇区的60%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覆盖。(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牵头,生态环境所负责,建管所参与)
(二)治理农村厕所粪污
加强农村已建公共厕所管理,巩固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建设改造成果,持续实施村庄“厕所革命”,推进粪污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不断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整体水平。到2020年,农村户用厕无害化建设改造全覆盖。探索镇机关事业单位、卫生院、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无害化公共厕所向社会开放。按照布局合理、标准适度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公厕建设。在外来人口较多有实际需求的村庄加快配建公共厕所,同时积极探索农村公厕管理模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实效。到2020年,实现行政村村部公共厕所全覆盖,建成丁舍、运村、寨桥宅改区公共活动场所配套公厕5座。(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牵头,生态环境所负责,建管所参与)
(三)治理农村生活污水
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营、因村制宜、逐步推进”的总体思路,加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提高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推进管网覆盖区域村庄的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武进区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PPP模式,建立“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行”模式,实现污水治理专业化运行、市场化运作、日常化管理。到2020年,全镇规划发展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90%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不断完善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处理设施运行率达90%以上。继续开展农村河道轮浚工程,按照《常州市武进区“十三五”农村河道轮浚规划》,到2020年累计疏浚农村河道土方192.55万方(其中2018年115.05万方,2019年77.5万方)。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农技农机站负责,水利站参与)
(四)治理农业废弃物
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提升机械化还田质量,拓宽秸秆利用渠道,鼓励秸秆资源化利用企业、农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探索秸秆收储运用环节的一体化市场运作;执行地膜生产新标准,加快可降解农膜应用试点和推广。通过严格执法,落实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农膜回收的主体责任,积极探索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模式。到2020年,农膜回收率达到80%;深入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加强农药生产经营管理,推进落实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主体责任。到2020年,全镇化肥施用量较2015年削减5%,化学农药施用量实现零增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主体责任体系和回收处置体系全面建成;积极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继续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试点。(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农技农机站负责)
(五)提升村容村貌
持续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善农村公路网路、管养和运输体系,着力打造特色致富路、平安放心路、美丽乡村路、美好生活路。推进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完成通镇村公交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改造,实现行政村双车道四级公路全覆盖。到2020年,建立农村公路管护长效机制。
开展农村地区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的实施,推进田、水、路、渠综合配套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充分利用房前屋后、闲置土地种植乡土植物和果蔬作物,鼓励庭院绿化,开展庭院美化行动。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植树绿化富民活动,优选生态环境基础良好、积极性较高、具有一定规模的自然村庄开展绿美乡村建设。到2020年累计创成省级绿美村庄5个。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建设工作,到2020年,累计创成省级健康村3个。有序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积极探索建设、运维新模式,鼓励开展农村绿色照明试点示范建设。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任务,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推进中小河流治理、灌区改造和小流域治理,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导、分步实施、总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优先选择条件相对成熟、地方积极性较高、真正具有典型性和引导性的村庄进行“水美村庄”建设,并不断扩大覆盖面,确保成熟一个建成一个,到2020年,累计创成省级“水美乡村”5个。深入开展农村生态文明示范活动,到2020年建成省级以上生态文明示范村2个,累计创成市级以上生态文明示范村6个。
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坚持生态统领、全域统筹,以规划为先导,在全面完成美丽村庄建设工程三年行动的基础上,以示范项目建设为抓手,实施农林水联动,宅田路同步,区域推进,注重个性化塑造和特色提升,逐步建成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设施配套完善、社会安定和谐、宜居宜业宜游的全域美丽乡村。引导各村结合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特点和文化传统等,建设一批“布局合理、道路通畅、设施配套、环境宜居、特色鲜明”的示范村庄。逐步引导规划发展村庄建成“美丽宜居乡村”,着力实施美丽乡村示范。集中力量、集聚资源、集成要素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多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紧紧围绕全域美丽乡村总体布局,深入挖掘我镇现有的自然资源、历史文化资源等要素,进一步打造独具特色的前黄乡村形态。杨桥片区依托身后的历史文化底蕴,进一步打造传统历史文化古村落特色形态;南环线片区依托丰富的稻米花卉等特色农产品资源,进一步打造“自然农耕,稻花飘香”的特色形态;灵台片区依托水产养殖优势,进一步打造“鱼米之乡,乡野渔趣”的特色形态;前黄片区依托状元文化苑,进一步打造状元文化的特色形态。按照常州市美丽乡村规划要求,推进太滆美丽乡村建设片区,重点建设杨桥村、灵台村、坊东村三个美丽宜居乡村,有序推进丁舍村、大成村、杨桥村市级精品村建设,加快形成南环线片区美丽乡村示范带,美丽乡村从“一处美”逐渐向“全域美”转变。到2020年,共创成美丽宜居乡村18个,区级美丽型乡村6个,市级精品村3个。(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农经站负责,农技农机站、生态环境所、水利站、交管所、环保科、宣传科参与)
(六)提升村庄规划设计水平
2020年全面完成全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充分协调武进高新区和前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庄规划等各类规划。优化完善镇村布局规划,根据新型城镇化进程,合理确定重点村、特色村等规划发展村庄和一般村庄。依托规划发展村庄强化公共资源配置和建设,吸引农村居民自愿适度集中居住。结合市美丽乡村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设计,做到农房建设有依据、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村庄功能布局逐步优化,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村庄新建内容应与老村庄肌理融合,尺度、材料、风格要有乡土特征。编制农房设计方案图集,引导建设地域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厚、具有时代特征的当代宜居农房。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设计编制机制。村庄规划设计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村规民约应包含尊重和支持村庄规划的内容。(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牵头,建管所负责,农经站参与)
(七)提升传统村落保护水平
认真落实《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按照“保护优先、兼顾发展、合理利用、活态传承”的原则,在杨桥开展历史建筑危房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危旧建筑按照保持原有传统风貌和建筑形制的前提下聘请专业单位编制修缮方案,并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后予以保护性修复。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技艺保护力度,加强农耕文化、民间技艺、乡风民俗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有效传承和发展乡村文明。注重将保护和发展有机结合,鼓励联动推进传统村落保护与特色农业、手工业、乡村旅游业等适宜发展。到2020年,有效保护基础上适当开发提升杨桥古街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组群。(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牵头,建管所负责)
(八)提升建设和管护水平
围绕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道路修护、绿化养护、河道管护、公共设施维护等“多位一体”建设,按照“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要求,加快健全完善行之有效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逐步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村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创新工作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结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统筹杨桥村农村土地资源配置示范点、美丽乡村示范建设试点项目,探索建立适应农村特点、既简洁高效又程序规范的项目审批、招投标、质量监督等工程建设管理制度,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牵头,生态环境所负责,国土所、农经站参与)
三、工作要求
(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突出党员干部带头,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村民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置农房及宅基地使用权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推进村党群服务中心提档升级,优化服务功能。
(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推进农村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开展关爱自然、爱护环境志愿行动,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并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
(三)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运用公益广告宣传、社区天天乐等各类乡村文化载体,使用农民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语言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融入生产生活,潜移默化地影响农民群众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以区级文明村、区级康居型、美丽型乡村为重点,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引导农民群众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过程中提振精神风貌,提升文明程度。引导群众提高文明健康意识,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不文明行为,倡导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自觉要求。推进文明村镇建设活动,扩大建设覆盖面和影响力,到2020年,力争创成市级文明村5个以上,区级文明村15个以上。围绕勤劳致富、崇德向善、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内容,深入开展农村党员示范户、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建设活动。
四、政策支持
(一)加大政府投入。加大投入力度,聚焦“四治理、四提升”,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综合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等土地综合整治政策,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是保障。支持各村统筹整合各类资金渠道,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将有限的资金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重点倾斜。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引导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的技术和人才优势,广泛使用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适用匹配的科技成果,争取高端人才的智力支持和指导服务。探索建立乡村工匠命名机制,传承传统营造技艺。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鼓励规划设计单位以及企业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前黄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统筹组织推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镇各有关科室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督查检查,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各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要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编制计划。各牵头部门要在摸清底数、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做好牵头任务的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明确年度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部门、资金筹措方案、农民参与机制、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等内容。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前期准备,做好引导群众、建立机制、资金筹措等工作。
(三)严格督查考核。加强督导评估。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纳入镇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考核体系,作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达标指标率重要内容。按照省、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进行检查验收。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定期组织督查指导和考核评估,考评情况报送镇党委政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对村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村干部工资待遇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
(四)营造良好氛围。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引导村民深刻理解并遵守长效管护制度,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村民保护农村人居环境的荣誉感,进一步唤醒广大村民主人翁意识。同时,加强媒体和社会监督力度,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举报投诉热线等渠道,曝光村庄环境卫生死角、脏乱差反弹及不文明现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快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