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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19年前黄镇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4133592/2019-0001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前政发[2019]25号 发布机构: 前黄镇  
产生日期: 2019-05-22 发布日期: 2019-05-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省、市、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要求和《2019年武进区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及《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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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前黄镇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前政发[2019]25号
 
 

    为切实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根据省、市、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要求和《2019年武进区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及《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重点推进大分流、有序推进细分类”的模式,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站点和“两网融合”体系建设,完成园林绿化垃圾和建筑垃圾收运扩面和配套体系建设,突出抓好生活垃圾分类规范化运行管理,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的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建设。2019年,农村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完成50%以上,开展居住小区、企事业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1、农村:农村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完成50%以上。年内,完成前黄村、前进村、寨桥村、运村村、大成村、坊东村、观咀村、蒋排村、农场村等9个行政村以及部分垃圾分类条件成熟的村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有机易腐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

2、“房改亭”项目:深入推进“房改亭”项目,逐步取缔垃圾收集房,设置垃圾分类收集亭。年内,完成集镇区25座垃圾收集房分类改造设施建设。

3、建筑(装璜)垃圾处置项目:推进城乡建筑(装璜)垃圾资源化利用扩面工作,实现建筑(装璜)垃圾资源化利用收运处体系建设全覆盖,城乡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

进度要求:(1)分类设施建设和房改亭项目,2019年6月底前,完成30%分类点位的分类设施建设;2019年9月底前,完成80%分类点位的分类设施建设;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年度目标任务。(2)可回收物集散中心6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9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3)其他垃圾治理工作贯穿全年,12月底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前黄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江

副组长:姚国强、蒋  轩、孙  俊、王全华

成  员:张永相、杨  红、宋  伟、邵  伟、丁雪刚

        顾  意、李  解、徐建锋、戈卫兵、管明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所,由蒋轩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对整体工作的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评考核等相关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完善分类制度和引导机制                                 

1、完善分类制度。以《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为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律依据,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及标准;制订出台前黄镇垃圾分类和治理的考核办法;对2018年已进行分类的单位、行政村形成长效考评的办法和制度;根据《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建立垃圾分类责任人公示、分类责任人考核制度、定期通报等制度,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完善引导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精神文明创建项目的评选内容,纳入物业管理专项检查的内容,并尝试推进垃圾分类与物业管理项目的创优达标等考评挂钩。继续落实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先行制度,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农村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纳入镇村长效综合管理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考核体系。

(二)开展垃圾治理综合整治

1、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坚持“垃圾分类倒逼环境整治,环境整治促进垃圾分类”,抓好住宅小区、行政村、集镇区、主次道路和农贸市场的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做到垃圾分类工作与环境长效管理以及示范道路(小区、市场)和“美丽乡村”创建有机结合。行政村、自然村庄环境整治,突出村民居住区域周边、房前屋后、建筑立面、道路两侧、田间地头等方面整治,做到建筑立面粉饰、道路硬化、绿化种植、日常保洁五个到位。

2、开展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城管部门协同农业、市场管理、环保、公安等部门开展定期不定期整治,指导餐饮企业按“干湿分离”要求,解决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协调各单位强化餐厨废弃物收运的管理、执法工作,重点针对非法收运、随意倾倒、餐厨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等影响环境的行为进行打击,切实保障餐厨废弃物前端收运工作有序推进。

3、开展垃圾临时堆放点整治。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和整治工作要求,积极消化、整治存量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做到排查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对于短期内不能消除的乡镇临时堆放点,要按照相关要求,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落实专人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过渡期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三)推进城乡垃圾分类扩面

1、规范分类设施建设。9月底前,各村(社区)、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按照垃圾分类目录及标准,基本完成垃圾分类亭建设,并严格按要求配备分类投放设施和分类收运车辆;分类收运车辆以小型电动车为主,区分收运垃圾的性质,车辆要密闭且喷印分类标志。

2、推进“房改亭”工程。10月底前,镇区全面完成“房改亭”项目,统一取缔垃圾收集房,设置垃圾分类收集亭,完成三年总工程量的70%。

3、加快有机易腐垃圾站处理站建设。按照“区域统筹,因地制宜,就地生态处置”原则,统筹建设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处置规模与有机易腐垃圾日产生量相匹配;农村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单位,以建设小型处理站为主,建设有机易腐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原则上总规模不低于3吨),有机易腐垃圾处理站于10月底前完成。

(四)强化日常管理工作

1、抓好已建成垃圾分类点位的规范运行。从今年起,各单位要把工作重心向已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小区、单位、村庄、公共区域等场所的规范运行转移,对照《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落实垃圾分类制度,压实垃圾分类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分类收集容器、分类宣传栏、分类收运车等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严格落实分类收运,杜绝混收混运,并做好分类收运台账。

2、抓好已投运分类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加强对已建成的大件垃圾、农村易腐烂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分类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分类设施运行规范、正常,并做好运行台账。

3、抓好分类垃圾的专项收运处置。公开大件垃圾临时收集点、集中处置点和联系方式;同时持续做好有害垃圾的专项收集、暂存、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台账记录和报备管理计划;积极探索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站点与“两网融合”体系建设,努力促进全区垃圾分类成效。

(五)创新分类试点方式

坚持以创新为动力,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的新方式、新方法,着力提升垃圾分类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分类模式。

培育一批垃圾分类有实效的住宅小区。创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过创新生活垃圾投放、收集等方式,同时配备分类指导员、督导员等,定时定点对居民进行分类指导等举措,逐步提升小区居民的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

同时,充分运用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手段,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鼓励通过政府与市场合作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的各个环节,增强居民源头分类意识,提高垃圾分类工作质量。

(六)加快收运体系建设

1、优化建筑(装璜)垃圾处置体系。由区城管局牵头,年内完成对小区收集点进行规范,更新编号,建立“一点一档”资料;对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收集点进行提升,推广“箱体式”收集,防治扬尘污染;对建筑(装璜)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六统一、两必须”管理,提高密闭标准,实现建筑垃圾定时间、定线路运输和定地点规范处置;强化对处置终端指导和监管,落实防尘抑尘措施,提高资源化处置效率;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完善建筑(装璜)垃圾“镇收运、区处置”的全区域、全覆盖的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实现城乡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

2、完善垃圾分类的收运处体系建设。7月底前,以镇为单位,完善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有害垃圾临时收集点建设;8月底前,按区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站点网点建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有害垃圾由行政村(社区)或住宅小区负责收集,镇负责集中储存转运,区统筹集中处置;大件垃圾统一由区城管局处置;有害垃圾统一由区城管局负责临时贮存,并通过市级层面统一规范化处理;园林绿化垃圾,统一交由先行集团恒诺园林有限公司资源化处置;建筑(装璜)垃圾,由区城管局统筹调运 “春秋华城”资源化处置;再生资源由各回收服务站运送至各类有资质的企业处置;农村和农贸市场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就地生态处置;其他垃圾由区城管局统一调运至焚烧厂或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置。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配备垃圾分类收运车辆,张贴分类标识,实施分类收运。全面淘汰其它垃圾敞开式收运车辆,推广使用机械化、压缩式收运设备,解决垃圾收集、压缩、转运过程中的跑、冒、漏等问题。

(七)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与指导

1、营造垃圾分类工作氛围。充分利用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扩大垃圾分类公益宣传面;按照“到单元、入楼道、进家庭”的宣传目标,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垃圾分类宣传的各种方式,扩大垃圾分类知晓率和覆盖面。针对学校、医院、银行、机关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车站、公共场所、小区、村庄等不同区域的不同群体,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的宣传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着力培育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领垃圾分类新时尚。

2、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深入推行“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活动,各单位充分依托共青团、妇联、社会志愿者,广泛开展以知识宣讲、现场观摩、知识竞赛为主要内容的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切实提高公众参与度。重点在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分类知识普及教育,通过将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有关教育活动等多种形式,深化学生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培育学生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从而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

3、加大分类指导和培训力度。各村各单位要建立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原则上住宅小区每200户居民至少配备1名分类指导员,每个自然村(涉农)至少配备1名分类指导员;建立垃圾分类分级培训机制,镇负责行业主管部门、物业公司、村(社区)指导员培训;村负责村民小组、垃圾分拣、分类收运等工作人员培训,重点突出分类知识、入户对接以及业务操作等内容,确保各级垃圾分类指导员做到应知应会。

五、部门职责

镇宣传部门:牵头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镇精神文明创建考核内容。

镇卫计科:根据《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条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计划和落实措施;督促指导全镇医院及相关医疗机构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镇文广教体科: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条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计划和落实措施;督促全镇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实践活动

财政分局:负责协调全镇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体系运行和以奖代补所需资金保障。

镇物管科:负责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各小区建筑(装潢)垃圾收集点按规范设置建设,并将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管企业考核体系;协助推进园林绿化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生态环境所:牵头全镇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指导、协调和考评工作;指导全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分类投放设施建设标准。

城管中队:协助做好全镇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指导、宣传、协调和考评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督查、执法工作。

镇农机农技站:负责农村有机肥推广使用, 指导农村有机垃圾就地生态处理工作。

镇环保科:负责指导有害垃圾规范化管理办法,指导工业固废物、有害垃圾、危化品规范处置和相关设施建设。

团委:定期组织基层团委、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专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

妇联:定期组织基层妇联开展垃圾分类专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

各村(社区):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负责本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管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序开展。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培训、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台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相关部门要切实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对照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有序推进实施,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区城管局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培训指导和督查考核工作。各村(社区)、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制定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分类实施方案于5月中旬报生态环境所),负责督查指导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培训、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台账。

(二)完善工作机制

为全面动态掌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建立半月报表制度,各村(社区)、各单位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数据;建立月报告制度,按照区镇牵头部门的要求,在每月5日前完成相关信息报送;建立半年度、年度总结制度,各村及时总结工作进展,并在6月10日、12月10日前将半年度、年度工作总结报送至镇生态环境所。

(三)落实资金保障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由镇村两级财政予以安排和保障。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垃圾分类的设施配置、体系建设、宣教培训、市场化运作试点等,确保分类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强化考核监督

1、组织专项考核。出台考核办法,通过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过程考核与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进情况、阶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垃圾分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等方面开展考核,督促目标任务的推进,考核结果列入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

2、开展长效考评。将上一年度已完成的垃圾分类小区纳入长效综合管理考评体系,区城管局、镇长效办将围绕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日常管理和分类效果对各单位开展长效考评。

3、实施年度点评。召开年度垃圾分类工作点评会议,根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结合市、区考核结果,系统点评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完成情况,对于综合表现优秀的单位予以公开表彰,对于执行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五)贯彻法律实施

为保障《常州市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落到实处,各村(社区)各单位应尽快开展学习培训,建立生活垃圾监督管理机制,适时对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小区、单位、村庄开展联合整治执法,坚持惩罚激励并举,积极引导、督促群众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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