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科(站、所)、各单位:
近年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正确决策、妥善处置突发情况提供了准确、及时的信息服务。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有的突发事件发生后没有第一时间向镇应急办报告,出现信息“倒流”情况;二是上报信息要素不全、内容表述不清;三是个别部门对信息报告工作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存在信息迟报、漏报问题,有的对上级要求核实的信息或紧急情况,接收不主动、反馈不及时。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应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组织和领导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是应急管理的首要环节。快速准确地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既为领导把握全局、正确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也为做好突发事件早期预警和科学应对工作提供可靠保障。各村各部门务必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把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真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快速、准确、全面、连续地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和谎报、瞒报等问题发生。在事件发生后,各村各部门要及时指挥处置,同时要保持与镇政府的通讯畅通。如因拒接、漏接值班室电话造成突发事件处置不力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类别和主体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四大类,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等四个等级。各类突发事件信息除按有关规定逐级报送外,对于敏感度较高和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段或者涉及敏感人群的突发事件信息,以及镇领导和上级领导机关要求核实了解和反馈的相关情况,都要第一时间向镇政府报告。
按照应急管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向镇应急办报告时,事发地(村、社区)和涉事领域相关部门、单位是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向区应急办上报时,各涉事领域镇政府分管领导是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
三、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时限和内容
重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在5分钟内通过电话向镇应急办报告,10分钟内以短信、微信方式将事件情况报镇应急办;镇政府应当在10分钟内向区应急办电话报告,20分钟内书面报告(见附件),报告内容由各涉事领域镇政府分管领导负责。接到镇应急办或应急办联系人庄飞要求核实了解相关情况的,事发地(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单位要迅速核实反馈,原则上电话反馈不得超过5分钟,事件情况在10分钟内以短信、微信方式报镇应急办;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接到区应急办要求核实了解相关情况的,电话反馈不得超过10分钟,对要求书面反馈的不得超过20分钟,报告内容由各涉事领域镇政府分管领导负责。
一般或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单位应当15分钟内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报告镇应急办。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应当20分钟内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报告区应急办,1小时内书面报告(见附件)区应急办,报告内容由各涉事领域镇政府分管领导负责。
突发事件及其处置的最新进展情况等要随时续报,对影响面大、危害严重、情况复杂、持续时间较长的突发事件实行信息“日报”制度。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事发时间、地点,事件性质、类别,人员伤亡情况,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简要经过,发展趋势,领导到场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等。
四、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督查和追责
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督查机制,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开展突发事件信息首报时效、核报情况、整体工作等进行专项督查,对迟报、漏报和谎报、瞒报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区应急办电话:86310050
镇应急办电话:86511005
镇应急办联系人庄飞电话:86511005
附件:武进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专报(模板)
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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