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域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渔业资源,根据“中国渔政亮剑2019”系列专项执法方案和武政法〔2019〕29号《武进区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以沿滆湖周边水域、主要河道范围内开展整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特制定本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作业及相关行为,建立“领导高度重视、警渔联动查处、镇村齐抓共管、部门密切配合”的治理格局,使非法捕鱼者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从而保护滆湖周边、河道的水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二、组织体系
专项行动成立前黄镇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联合行动领导小组,组 长:陈江,副组长:姚国强、陈忠平,成员:张文龙、史凤良、孙振华、潘金俊、宋伟、符伟、徐佳兵、各村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技农机站,办公室主任由张文龙担任,负责具体协调成员单位履行相关职能。
三、整治范围
(一)整治水域
整治范围:辖区内非法捕捞现象较多水域,主要为太滆运河、武宜运河、永安河、增产河、太平港。
(二)整治重点行为
1、电鱼、撒网、搬罾、拦河罾等非法捕捞作业;
2、疏散抛钩等捕鱼行为;
3、清理用于临时性捕鱼的违章搭建;
4、其他可能影响渔政管理的行为现象。
四、实施时间
2019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
五、主要工作
1、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农业农村、派出所、城管、水利、网格为主体的联合整治工作队伍,建立“警查渔处、110接警”联动机制,分工配合,确保线索排查、现场控制与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紧密衔接。
2、开展突击巡防查处。在敏感时段(主要是夜间)、敏感水域,不定时、不定点开展突击巡防,集中查处非法捕捞行为。
3、收缴销毁非法渔具。通过市场巡查和突击巡查,收缴非法捕捞渔具,采用拆分、切割、碾压、焚烧等方式开展渔具集中销毁行动。
4、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横幅、宣传栏、电子屏、抖音等各类载体,开展非法捕捞法治宣传,引导舆论导向。借突击巡查和集中处置开展现场警示宣传教育。
六、实施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9月中旬,成立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联合行动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负责区域,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办公室设在农林农机站。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0月中旬,针对整治区域开展多轮次集中整治行动,开展突击整治、收缴渔具、集中销毁非法渔具、警示教育等活动,形成威慑效应。开展专项行动系列专题报道,形成密集宣传效应,引导正面舆论。
(三)总结成效阶段。10月中旬。对集中整治阶段的经验成效和存在问题进行总结通报。整合农技农机、联防、城管、网格员等力量,开展定点轮值巡防,探索建立全面、长效的管理工作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践行主题教育,体现“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体要求的重要抓手,抓早抓好抓出成效。树立打击非法捕捞就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总体认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将非法捕捞治理纳入社会治理长期系统工程。
(二)从严打击惩处。源头上,加强禁用渔具制售渠道管理。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惩戒,确保露头就打、露头就抓。用足政策法规,确保多次违法加重处罚,惩戒手段全面应用。对长期违法捕捞人员和多发案部位登记造册,加强日常管控。
(三)严格监督管理。加强执法监督,逐步将非法捕捞整治纳入条线考核管理,对因管理不力、执法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启动问责。各部门、各村各司其职,在集中整治期间,相互配合、信息共享,服从统一指挥,齐心协力做好整治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各村要把执法宣传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宣传与执法同步推进,提高广大群众法律认知,从根本上杜绝此类违法事件的发生。
(五)探索长效机制。建立线索举报奖励机制,发动群众参与治理;在主要入滆湖河道设立禁捕区,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附件:1、专项整治行动职责分工。
附1:
专项整治行动职责分工
农技农机站:负责制定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路线和分工区域,负责对滆湖以外周边水域的电鱼、撒网、搬罾等非法捕捞作业的执法检查,并发起突击整治。
派出所:接报线索后,及时出警控制涉嫌人员,派遣人员加入联合执法队伍,配合突击整治。
水利站:负责主要河道阻碍防洪泄洪设施的执法检查,派遣人员加入联合执法队伍,配合突击整治。
城管中队:加入联合执法队伍,配合突击整治,负责对整治区域非法搭建、设摊进行清理。
河长办:加强河长巡查和协调共巡共防共管机制。
网格办:及时移交网格员上报非捕案件线索,协调镇级网格中心,派遣网格员派遣人员加入联合执法队伍,配合突击整治。
各村:配合专项整治整体行动,日常加强对周边水域非法搭建等相关情况加强巡查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