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扎实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预防和阻止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现就当前环境监管工作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抓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环保所要结合“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固废危废环境隐患排查”、太湖应急度夏专项行动、化工企业环境风险隐患再排查等工作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实行挂账销号制度逐一落实隐患治理整改工作。组织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和再排查工作专项行动回头看,健全重点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区环境安全。
二、进一步强化重点污染源管控工作
结合太湖安全应急度夏、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固废危废环境隐患排查工作和“263”专项行动等工作,各环保所要对重点河流、两湖周边的重点排污企业、危化品企业、危废去库存企业进行督查检查,最大程度落实环境安全措施。要加强对辖区内污水处理厂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局各职能科室要加强协调指导,对各所碰到的难点和重要问题,及时会商决策,确保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三、进一步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执法局要指导各环保所要进一步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人员、车辆、仪器设备、处置物资的准备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做到及时响应、科学处置。各环保所要进一步加强对环境风险源的应急预案管理,要求各环境风险源编制并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各环保所应立即落实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害,局相关科室需做好指导和配合工作。
四、进一步做好队伍建设和信息报告
各环保所要结合日常执法工作的要求,将“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专项行动期间环境监管作为锻炼队伍提升能力的平台和抓手,建立完善组织保障、信息报送、督察考核等工作机制,加强应急值守,保障信息畅通。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的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如遇突发环境事件,需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发布信息,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通过多种途径全面掌握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对各类信息要认真筛选、核实、研判。执法局要会同信访督查科加强对“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专项行动期间全局值班制度、登记制度、指导制度等规范的检查和督查,定期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