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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成立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365/2019-0001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重点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产生日期: 2019-05-17 发布日期: 2019-05-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省、市、区政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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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机关单位、各环保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省、市、区政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建江(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宫春晖(副局长)

顾咏梅(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庄  敏(办公室主任)

刘星杰(法规科负责人)

张  杰(大气科科长)

陈  元(固废科科长)

汤成斐(土壤科科长)

郑卫东(信访科科长)

吴向共(环境执法局教导员)

周燕琴(环境监测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庄敏同志任主任,负责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工作。

二、工作分工

周建江局长负责总管全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顾咏梅副局长负责分管全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宫春晖副局长负责其分管业务工作范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庄敏同志负责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协调汇总工作。

孙斌同志负责城区环保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王华同志负责高新区环保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韦明同志负责西太湖环保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方华同志负责太湖湾环保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业务工作范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上述组成人员发生职务变动的,由接替相关职务的人员自然替换。

                             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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