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弘扬“岗位争奉献、业绩争一流”的进取精神,大力推进我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局党总支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一先两优”评选表彰活动。
一、评选范围
局党总支所有党支部和全体党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强。领导班子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勤政廉政、作风务实,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优。党员队伍综合素质高,党性意识强,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活动组织全。党建制度健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到位;发展党员、“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员志愿服务日制度贯彻到位,党员志愿活动丰富。
4、工作业绩佳。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在各项业务工作中创造了一流业绩。
5、群众反映好。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以人为本,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公信力。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自觉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各项学习培训活动,努力学习岗位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2、带头服务群众。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带头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自觉维护群众利益,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言行敢于制止;对群众态度热情、服务周到,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优质高效地做好本职工作,在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4、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5、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情趣健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带头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2、党务经验丰富。熟悉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业务实绩突出。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顾全大局,乐于奉献;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成绩突出,有一定影响。
4、群众基础扎实。密切联系、服务、宣传、教育群众,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形象好、有较高威信。
5、作风务实清廉。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顾全大局,个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三、评选表彰方法
1、先进党支部的评选结合年终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实绩,在局党总支部委员会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提交局党组讨论后确定。
2、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年终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由各支部民主推荐,经局党总支委员会审核推荐对象后,提交局党组讨论确定。
3、对评选产生的先进典型,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等。同时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评优。
四、有关要求
1、严格程序,发扬民主。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争创工作,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精心组织开展争创工作。推荐对象要根据多数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由党支部集体研究确定。
2、认真考评,严格把关。各党支部要认真对照评选的基本条件,坚持标准,好中选优,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考验。各党支部的推荐对象,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3、搞好宣传,推动工作。要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地宣传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要结合表彰宣传,进一步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推动全局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奋力创先争优,为开创环保事业发展新局面提供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