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安全生产点评情况通报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统筹抓好机构改革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展开。现将一季度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 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责任落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常州市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常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全区各级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统一思想,对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区安委会印发了《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和各项措施;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及生产经营单位承诺告知书,尤其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统筹抓好机构改革和各项日常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2、严格监督检查。围绕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禁放巡查、春节前安全大检查和春节后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重点企业,以及建设工程的复工复产安全检查督查。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区安监系统全员分片驻点督查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3·21”响水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区安委会迅速印发《关于立即部署开展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实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周报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在重点做好危化监管整治的同时,做到各行业领域全覆盖。各镇、开发区、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就汲取事故教训、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召开了专题部署会议。区应急管理部门召开了全区所有化工企业和部分重点工贸企业负责人会议,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传达上级要求,部署开展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安排对全区所有涉及重大危险源、高危工艺的46家化工企业和170家工贸重点企业开展全面检查,逐个过堂,确保重点企业全覆盖、重大隐患全整改。
3、推进精准执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年”活动,持续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区应急管理部门一季度事前立案28起,罚款145.77万元。在去年编制和运行《武进区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手册》的基础上,今年一季度又建立了行政执法考核制度,印发了《常州市武进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考核办法》,制作了涵盖“依法行政、规范检查、闭环管理、执法公示”等31条细则的执法监督考核表,进一步督促局行政执法人员加强日常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实施精准执法。
4、工作有序推进。全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和不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调研、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网络平台和教育培训的作用,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重大决策部署,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发展的理念。从一季度复核情况看,一些地区、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推进。如丁堰街道坚持每月印发《安监环保月报》,通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每期都有主要领导批示。遥观镇扎实开展事故警示教育,针对一季度辖区事故情况,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制定综合整改方案,组织辖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区旅游安全生产专委会工作全面开展,台账记录较为规范;春秋淹城旅游区管委会持续开展旅游景区安全风险隐患、危险源点的排查,定期编制、完善景区《安全手册》。“3·21”响水事故发生后,区交通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动作迅速。
二、 事故基本情况
一季度,全区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2起,同比下降49.21%;死亡16人,同比下降54.29%。其中,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8起,同比下降27.27%;死亡8人,同比下降27.27%。道路运输领域发生事故24起,同比下降53.85%;死亡8人,同比下降66.67%。全区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一)工矿商贸事故分析
我区工矿商贸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下降。具体分析如下:
按照行业管理分类分析,制造业发生事故4起,占总数的50.0%,机械、冶金行业各发生2起;建筑业发生事故3起,占总数的37.5%;其他行业发生1起,占总数的12.5%。按照事故类型分析,高处坠落、起重伤害各发生3起,分别占总数的37.5%;灼烫、物体打击事故各发生1起,分别占总数的12.5%。按照事故原因分析,员工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导致的事故6起,占总数的75.0%;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及设备设施存在缺陷导致的事故2起,占总数的25.0%。按照事故发生的作业情况分析,发生在企业非正常生产过程中的事故5起,占总数的62.5%;涉及特种设备作业的事故3起,占总数的37.5%。
(二)道路运输事故分析
我区道路运输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有明显下降,但是我区道路运输事故数量基数较周边地区依然较大,事故主要发生在货运车辆的运输过程中。事故原因主要有驾驶人员存在超速超载,非机动车及行人违反交规等。因此要进一步提高所有交通参与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大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和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从而有效压降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起数。
三、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从一季度安全生产和点评情况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问题依然突出,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行业领域事故仍多发。尽管一季度全区生产安全、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都有明显下降,但事故总数较周边地区依然较大,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道路运输等行业领域事故集中,高处作业、检维修作业类型安全事故高发多发。
二是部分地区责任书签订未全覆盖。一些镇(开发区、街道)主要领导未与分管领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未能体现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个别镇未与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个别镇未与村、社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是部分地区及一些行业部门落实阶段性重点工作尚不及时。“3·21”响水事故后,各地专委会领导检查督查工作未全面开展,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也未有效落实;一些部门一季度专委会工作未按要求完成,部门领导及分管领导带队检查和督查的相关资料不能提供,行业内企业检查、复查资料记录不全,专项整治方案未按时上报。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进入二季度,工业生产、商贸旅游、建设施工相继进入旺季,是各类事故的多发期。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下阶段,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全区各级各部门、有关单位必须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以及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深刻汲取响水“3·21”特别重大事故、昆山“3·31”较大事故等全国和省内多起事故的惨痛教训,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要按照既定方案,继续在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电力、食品药品、燃气、消防和危险废物暂存处置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事故风险隐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各明查暗访专业小组和区领导综合督查联络部门要按要求组织开展工作。
2、进一步突出重点,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整治,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方面,要结合响水“3·21”特别重大事故后上级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全面推动企业落实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突出危险化学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冶金工贸方面,要突出组织开展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道路交通方面,要围绕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及攻坚行动,加强“两客一危”等领域的重点安全监管。建筑施工方面,要强化现场管理,严防施工坍塌、高空坠落等事故发生。城镇燃气方面,要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督促餐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燃气管网的安全保护。消防、旅游、电力、特种设备、烟花爆竹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行业特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3、进一步营造氛围,加大精准检查执法力度。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群众参与的安全生产宣教机制,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提升武进安监微信公众号品牌;精心组织开展好“安全文化示范企业”、“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卫士”评比、现场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要按照“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年”的要求,严格开展危化、工贸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执法,切实加大事前处罚力度,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处罚一起,推动企业主体责任高质量落实。
4、进一步采取措施,着力全面压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汛期及夏季高温期间重点行业领域、重要时段、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二季度,建设工程将进入建设旺季,发生各类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伤害事故风险加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继续深入开展以防范高处坠落等事故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努力压降事故的发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筑主管部门要制定相应监管措施,加强对非受监房屋建设、厂房维修等零星工程的安全监管。要加大事故处理问责力度,对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特种作业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外包项目管理不力、隐患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要责令停止生产(施工)、停业整顿,并严肃追究企业及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和党纪责任,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随着气温升高,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切实采取措施,加大对进入地下室、储藏室、储罐、暗沟等地坑以及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封闭、半封闭有限空间等作业的安全监管,严防事故的发生。
5、进一步建立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要严格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推进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部门在“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梳理机构改革后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好“三个必须”要求。要加快建立应急统一指挥协调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等应急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紧急情况,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附表1:2019年一季度各镇、开发区、街道点评得分
2:2019年一季度区各有关部门(板块)点评得分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4月30日
下载附件:附表1
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