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安监科,科教城安管处: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现将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年检查企业数按在岗人员每人至少检查30家为目标任务。
二、计划编制
年度检查计划要包含化工和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如红色企业、高危工艺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粉尘涉爆企业、金属冶炼企业、有限空间企业等),并明确检查月份、企业名称、所属村(社区)、检查人员。请于1月11日前报年度检查计划(电子版)至区安监局法宣科备案。
三、检查要求
1、认真做好对列入区、镇两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内企业的告知工作,1月上旬,对列入区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企业进行集中告知,每月月初,对列入双随机检查的企业进行告知;
2、要按照《2019年企业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见附件1),如期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时应当作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表》(见附件2);
3、要督促企业及时开展隐患问题的整改,对要求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要进行跟踪与复查,作出《整改复查意见书》(见附件3),实现闭环;
4、被检企业要认真填写《企业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报告》(见附件4);
5、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6、每月填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
7、检查资料要严格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形成资料,存档备查。
四、严格考核
各地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计划的进展情况和质量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和季度点评。
附件:1、《2019年企业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表》;
3、《整改复查意见书》;
4、《企业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报告》、《企业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报告(续页)》;
5、《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8日
下载附件:《2019年企业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表》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企业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报告》、《企业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报告(续页)》
《整改复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