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安监科,科教城安管处:
按照国家、省、市、区对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9年武进区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7月1日
2019年武进区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遏制和防范涉氨制冷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做好我区此类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摸清武进区涉氨制冷企业基本情况,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督促涉氨制冷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推动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全区所有涉氨制冷企业
三、整治内容
1.建立、健全使用液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情况;
2.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
3.从业人员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液氨制冷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氨泄漏等专项处置方案,配备、配齐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情况;
5.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严禁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执行情况;
6.快速冻结装置必须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不得超过9人的执行情况;
7.氨气、液管线严禁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氨制冷机房、冷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执行情况;
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包括压力表、安全阀等)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定期检验,检验报告存档备查执行情况;
9.氨制冷机房贮氨器、快速冻结装置等重要部位应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并与事故排风机自动开启联动,贮氨器上方应设置水喷淋系统执行情况;
10.冷库库区及氨制冷机房和设备间门外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消火栓。氨制冷机房和设备间及采用速冻装置的房间(靠近速冻装置)门外应配备移动式喷雾水枪执行情况;
11.氨制冷机房等重要场所应设置氨警示标识。压力容器、非专业操作人员免进区域、关键操作部位等应设置安全标识执行情况。
四、工作步骤及措施要求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9年7月底前)。制定《武进区涉氨制冷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开展全面、准确的调查摸底工作。各地安监部门要科学安排,合理分工,利用科室自身资源、社会中介力量等,开展调查摸底,并于2019年8月底前将《武进区涉氨制冷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电子版、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区应急管理局(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
(二)工作部署阶段(2019年8月上旬)。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地要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明确工作职责、整治范围、主要内容等。邀请专家重点围绕武进区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内容进行辅导。
(三)检查整改阶段(2019年9月底前)。各地、各涉氨制冷企业要对照整治内容开展督查和自查,区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逐家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并整改到位。各地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专家会诊后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查出的隐患整改到位。并督促企业于10月底前将隐患整改报告和隐患整改前后比对照片复印件报区局(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
(四)专项执法阶段(2019年10月底前)。区局将开展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整改专项执法活动,对安全意识差、整改不积极的企业进行上限处罚,对整改到期仍不到位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上报区政府关闭。
(五)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11月底前)。各地安监部门要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查找问题,制订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涉氨制冷企业要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发现并整改安全事故隐患,坚持常态化安全管理。区局(分局)将对照整治要求,适时组织“回头看”并总结提炼。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各地安监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年度工作重点,明确专人负责,早谋划,早部署,制定各地的细化方案,分步实施,序时推进。要注重统筹使用行业专家、社会力量,多措并举,确保工作质量。
(二)明确责任,落实整改。各地要督促涉氨制冷冷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上报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要督促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并整改到位,一时无法整治到位的,要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原则积极落实整改。
(三)严格执法,推动整改。各地安监部门要对涉氨制冷企业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情况开展监管检查,发现企业存在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区局对整治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涉氨制冷企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协调联动,强化监管。各地要以此次专项行动契机,以点带面,持续推进涉氨制冷企业较大风险因素辨识和风险管控工作,推动我区涉氨制冷企业整体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进。
(五)注重总结,按时报送。各地安监部门要于2019年11月底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的电子版报区局(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区局将适时总结提炼,宣传典型企业,优秀做法,为涉氨制冷专项整治深化提升打下坚实基础。
区局安全生产基础科联系人及电话:周焱86310627
经开区分局联系人及电话:沈 峰 8986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