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安监科,科教城安管处,经开区分局:
现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山东济南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4.15”重大着火中毒事故的通报》(应急厅〔2019〕4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检维修安全专项整治及夏季汛期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各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定期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可燃气体及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确保安全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定期维护、保养、监测记录台账齐全。危险化学品仓库要规范存放,严格控制存放数量,落实通风、降温防潮等防护措施,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桶装易燃液体应按要求放入库房内,以防太阳直接照射,临时露天存放应采用不燃材料遮阳,定时采取降温措施。危险化学品储罐区设备设施要定期检查检测,确保储罐管线阀门、机泵等设备设施完好;确保储罐安全附件和防雷、防静电、防汛设施及消防系统完好;高低液位报警装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完好可用。
二、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
各企业要以夏季停产、停机检维修为契机,切实加强检维修期间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等要求,完善、执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和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落实检测和防护措施,并配备专人现场监护和监督指挥。严禁培训不合格人员和无相关资质承包商进入油气罐区作业,严禁未经许可机动车辆及外来人员进入罐区,严禁未进行气体检测和办理作业许可证,在油气罐区动火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落实对外来承包商的资质审查、施工方案审查、教育培训、现场监督等安全监督和管理。
三、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
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高温季节作业要求,合理安排生产班次和劳动时间,适当调节劳动强度,室外体力劳动尽量避开高温时段,合理调整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禁止延长危险作业工时,及时给员工发放防暑降温食品、药品,严防中暑、中毒事故发生。同时要严格执行重点时段、重要环节、夜间值班等各项规章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配足备齐救援器材和救援物资。
请各地迅速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内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18日
下载附件:常应急[19]48号-2019060609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