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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261/2019-00046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文件编号: 武应急发〔2019〕18号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产生日期: 2019-04-12 发布日期: 2019-04-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武应急发〔2019〕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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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
武应急发〔2019〕18号
 

各镇、开发区、街道安监科,局各相关科室、执法大队,经开区分局: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和《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常安办〔2019〕6号)要求,结合此前下发的结合《武进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武应急发〔2019〕9 号)以及《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层转<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的通知》(武应急发〔2019〕17 号)和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吸取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各层各级各环节安全生产责任制,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深入排查并切实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通过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的化工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二、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对所有涉及重大危险源、高危工艺以及自身具有爆炸性物质的化工企业开展全覆盖专项执法检查,对其他企业开展抽查。

(一)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情况。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涉及高危工艺的生产装置未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紧急停车系统的;工艺未按规定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的;生产、储存装置及设施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的。

(二)安全仪表系统配备使用情况。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要求,对在役安全仪表系统进行评估,现有安全仪表等级不能满足系统安全的;安全仪表功能不满足控制要求的,未制定相关维护方案和整改计划的;工艺或安全仪表报警时未及时处置的。

(三)安全设施设置使用情况。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未按照标准设置、使用或定期检测校验的;安全联锁未正常投用或未经审批摘除以及经审批后临时摘除超过一个月未恢复的;在用装置(设施)安全阀或泄压排放系统未正常投用的;涉及高危工艺的生产装置未设置双重电源供电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的。

(四)机构人员配备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企业未依法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或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的;企业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安排未经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的;从业人员对本岗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不熟悉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选用不符合资质的承包商或未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的;将火种带入易燃易爆场所或存在脱岗、睡岗、酒后上岗行为的;未建立变更管理制度或未严格执行的。

(五)储存场所安全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仓库等设施与周边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危险化学品未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或存在超量、超品种以及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的;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

三、组织实施方式

(一)督促企业自查。各地要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危化企业,要求企业对照重点检查内容立即开展针对性自查,全面认真梳理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

(二)专项执法检查。区局(经开区分局)将突出事前执法,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处罚一起。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风险管控措施不完善、不到位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自查自纠走过场,不彻底的企业一律上限处罚;安全防护距离不足,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关闭取缔。

(三)重点督导检查。省安委办和应急管理厅将组织专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企业将进行突击检查、暗访检查和随机抽查,推动执法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

请局相关业务科室、大队、分局将本月危化企业执法检查情况(见附表),分别于4月15日(半月数据)、29日(全月数据)下班前报至区局危化科,由局危化统一汇总后报市局。




常州市武进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12日     

下载附件: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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