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安监科,经开区分局,科教城安管处: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3.7”爆炸事故的通报》(苏应急〔2019〕23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所有化工企业(医药)企业,督促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常州市武进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10日
下载附件:常应急[19]27号-20190408163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