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安监科,科教城安管处,局各科室、大队,经开区分局: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区级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武办发〔2019〕18号)和《关于领取机构改革有关部门新印章、新机构名称牌的通知》(武办电〔2019〕18号)要求,“常州市武进区应急管理局”印章自即日起启用,原“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章和套印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新、旧印模
常州市武进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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