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实行“大棚房”问题违法违规项目整改任务书制度的通知》(苏大棚房办函〔2019〕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礼嘉镇“大棚房”问题违法违规项目整改任务书制度实行具体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礼嘉镇“大棚房”问题违法违规项目
整改任务书制度实行具体办法
确保“大棚房”问题违法违规项目按时整改到位,是专项行动的硬任务,也是检验专项行动成效的重要标准。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扎实做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通知》(常农传〔2019〕1号)最新要求,进一步夯实镇、村实施专项清理整治的主体责任,扎实有力有序做好整治整改工作,特决定实行“大棚房”问题违法违规项目整改任务书制度。
一、“大棚房”清理整治范围
第一类: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以设施农业为名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或按设施农用地审核或备案后,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进行非农业经营的。主要包括“私家庄园”、别墅、度假酒店、经营性住宅以及餐饮、住宿、娱乐、会议等设施。
第二类:在农业大棚房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主要包括:住宅、餐饮、娱乐、会议、交易市场、仓储等非农设施。
第三类: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严重超标准,以及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和建设餐饮设施等。主要包括:以农业大棚名义进行非农业经营性开发的,农业大棚看护房超过两层(含两层)的,农业大棚看护房占地面积超过整改标准的。
二、保证整改进度、整改质量和整改效果
根据违法违规项目整治整改到位的要求,严格按照常农传〔2019〕1号文件明确的整治整改标准,扎实推进整治整改工作。
(一)建立台账,列出整改“任务书”。对所有违法违规项目,建立问题台账,根据列出的整改“任务书”,将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二)分类施策,划定整改“路线图”。各村及有关部门要对每一个违法违规项目,对照整治整改标准,制定《“大棚房”问题整改任务清单》(见附件),提出具体整改任务和整改举措(对“大棚房”地块存在疑问请咨询镇国土分局)。
(三)落实责任,排出整改“时间表”。对整改任务和整改措施要量化落实,倒排工期,确保整改有明确期限,扎实推动整改落实落细。各村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具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责任明确、分工具体,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整改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把握政策,区分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标准,避免工作简单化、“一刀切”,切实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切实做好检查验收,对账销号
镇将陪同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整治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完成情况;对所有违法违规项目逐个验收,整治整改完成一个,检查验收一个;验收通过一个,对账销号一个。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通过限期整改通知书、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工作进展缓慢、推动不力的地方加快整改;并比照问题清单,100%进行实地检查验收,重点检查有没有对照整治整改标准整改到位,是否存在虚假式整改、表面式整改、应付式整改的情况。对检查验收、复核不通过的,立即组织“补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四、有关要求
1.按时上报。各村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村《“大棚房”问题整改任务清单》,于2月25日下午4点前报送至礼嘉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技农机站),并于2月27日前上交“大棚房”问题台账,每项材料各1份。
2.督查验收。镇将陪同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从2月28日起组织开展区级检查验收工作,并于3月10日前全部完成。省、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步开展抽查。
附件:1. “大棚房”问题整改任务清单(示例)
2. “大棚房”问题台账和制定整改方案要求
附件1
“大棚房”问题整改任务清单
项目名称
主体名称
建设地点
违法违规情况
和类型
整改任务与措施
1.
2.
...
第一责任人
具体责任人
与分工
具体责任人联系方式
整改到位时间
注:1、第一责任人是各村书记
2、整改到位时间要在2月28日之前
礼嘉镇 村委(章)
2019年 月 日
附件2
“大棚房”问题台账和制定整改方案要求
为切实落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台账建立和整改方案制定相关要求,确保在3月20日前完成整治整改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问题台账采取“一案一档”形式,对上报的违规项目主体、地块性质、违法情况均需详细说明;
2.每一个项目应有平面图(或卫片、航拍图)并标注项目违规范围、面积,并附项目办理相关手续佐证资料及整治整改前后对比图片;
3.每一个项目应单独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主体、整改到位时间及整改后的状态;
4.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应提供延期整改的相关证明资料;
5.问题台账及整改方案应由所在镇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同意后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