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和省、市安委会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全国两会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今年又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特殊年份,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意义重大。当前,工矿企业进入复产复工期,交通运输、建筑施工行业处于活跃期,加上春季各类自然灾害多发,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任务艰巨。各村、专委会、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认真分析本地、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采取针对性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和管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和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突出重点行业,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各村、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要求,督促企业全面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突出易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和对生产生活易产生较大影响的水电燃气等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动态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制定整改清单,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重大隐患要立即上报,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加强巡查、监控和盯守。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督查组(督查组名单见附件1),深入到重点企业进行督查和指导(具体安排和检查表见附件2、3)。
三、加强安全监管,严格检查执法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和企业现场从严从实开展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全国两会期间,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原则上暂停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特殊作业;特殊情况下确需进行的,必须实行升级管理,并报监管部门备案。要强化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学校、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船舶和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监管,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强化现场管理和巡查检查,严防脚手架垮塌、高空坠落、构筑物倒塌等伤亡事故。
四、落实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应急值守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附件:1.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查组名单
2.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督查安排表
3.礼嘉镇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表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查组名单
组 长: 朱慧峰
副 组长: 王爱军
秦能达
何庆伟
冯冠华
潘 艳
成 员: 巢丽云
王鹏波
潘金俊
时科伟
李志雄
孙晓峰
施晓明
黄文杰
宋文兰
周文元
沈锡忠
施铭峰
陈小东
刘建刚
附件2
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督查安排表
一、督查分组和督查对象
第一组由镇长朱慧峰带队,安监科负责联络,督查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全面掌握督查情况,督促解决涉及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第二组由人大主席王爱军带队,文广教体科、计生卫生科负责联络,督查教育、养老、医疗机构等行业领域;
第三组由副镇长秦能达带队,建管所负责联络,督查建筑施工、液化气灌装销售点、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公路及水路运输建设工程、港口、危险化学品运输等行业领域;
第四组由副镇长何庆伟带队,农技农机站、水利站负责联络,督查水利、农业等行业领域;
第五组由统战委员潘艳带队,经发科、安监科负责联络,督查危险化学品、工贸、旅游及宗教场所等行业领域;
第六组由副镇长冯冠华带队,交管所、派出所负责联络,督查道路交通、集贸市场、超市、群租房、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领域。
二、督查时间安排
2019年3月5日-2019年3月17日。具体由带队镇领导根据工作情况确定,具体企业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联络,报带队领导审定,由各组联络员负责通知落实。
附件3
礼嘉镇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表
企业名称(盖章):
序号
检查内容
是否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
1
《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中涉及隐患
2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情况
4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
为职工配备符合相关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6
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
是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和岗位风险因素告知卡
8
涉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9
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10
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11
登录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申报系统”如实进行安全生产诚信承诺网上申报
12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
13
是否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开展有限空间辨识管理工作
14
高空、动火、吊装、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应按照规定进行审批,作业过程应有专人监护
15
使用危险物品的,应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6
加强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管理,签订专门安全协议,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企业负责人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