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事业单位:
现将《礼嘉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礼嘉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
为强化环境监管,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通知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57号)、《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15〕65号)、《常州市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以及武办发〔2016〕21号文件要求,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本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全镇环境监管的实际需要,通过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无缝衔接的环境监管网络,明确各村的环境监管责任,配备专职环境监管力量,构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推进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机制,形成网格定位、责任到位的环境监管模式,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党政同责、齐抓共管。村党委(总支)、村委对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加强对网格化环境监管的领导,具体负责网格的运行管理,着力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
(二)属地管理、责任到人。按行政区域将全镇划为镇、村二级网格以及特殊网格,把监管职能明确到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任务分解到具体网格,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
(三)各有侧重、差别监管。镇网格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承担重点环境监管任务,镇和特殊网格承担基础性监管任务,负责日常巡查和现场处置。网格每年确定重点监管对象,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做到监管全覆盖。
(四)强化基础、提升能力。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监管机制,突出加强基层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完善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着力提高整体监管效能和水平。
三、网格划分及主要职责
依托行政村划分,我镇划分镇、村二级环境监管网格和特殊环境监管网格。
(一)一级网格(镇级)
网格范围为礼嘉镇行政辖区。责任主体为镇党委、镇政府,网格长为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设立六个监管工作组,分别由生态环境所牵头城乡环境卫生监管、环保科牵头工业污染环境监管、经发科牵头能源总量监管、建管所牵头建筑扬尘监管、水利站牵头水资源监管、农技农机站牵头农业污染监管。各监管工作组组长由牵头部门分管副镇长担任,组员由各负有环境监管职能的城管所、环保科、经发科、建设管理所、水利站、农技农机站、生态环境所、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交管所、兽医站、卫生计生科、安监科、国土所等部门组成,各相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落实环境监管工作。
主要职责:1.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构建职责清晰、分工协作、运转高效的环境监管机制。2.发布本级网格重点监管对象名单,组织对重点监管对象的日常监管。3.负责调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环境信访与污染纠纷等,及时调查核实二级网格和特殊网格上报的环境违法线索,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对二级网格和特殊网格进行指导、督查、考核。
(二)二级网格(村级)
以村(社区)为单元划分为15个网格(华渡村、庞家街村、政平村、大路村、毛家村、陆庄村、新辰村、礼嘉村、秦巷村、建东村、何墅村、坂上村、武阳村、蒲岸村、礼嘉社区)。责任主体为各行政村(社区),网格长为上述各村主要领导,每村设一名专职环保联络员,具体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主要职责:1.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2.负责对本网格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质量有效监管,对网格内有环境影响的各类建设项目建设和污染物排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焚烧垃圾和秸秆烟尘污染以及其他废气、废水、废渣污染等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及时制止、处置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严防重特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环境事故的发生,对涉嫌环境违法的及时向上一级网格报告。3.受理环境投诉,调处环境初信初访和矛盾纠纷。4.督促落实上级网格提出的管理或整改要求。
四、网格监管运行机制
(一)计划管理。各级网格要制定日常监管、督查、巡查计划,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奖惩,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做到监管活动有章可循、规范透明、全程留痕。
(二)沟通反馈。建立上下级网格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网格运行顺畅高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整改要求,上级网格应及时反馈下级网格。对巡查发现的环境违法线索、环境问题整改动态情况,下级网格应及时报告上级网格。
(三)部门联动。接到环境违法线索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依法调查处理;对涉及多个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组织联合调查,加强部门联动;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照相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信息公开。利用媒体、网络、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公开各级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网格长和网格监管组、巡查组名单,动态调整和公开重点监管对象,定期公布网格监管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考评。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鼓励聘请网格群众监督员,对网格环境监管开展情况、实施效果进行监督;上级网格要运用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下一级网格监管情况的监督。制定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考评办法,每年对下一级网格监管情况组织考评,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礼嘉镇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牵头部门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环保科,由镇环保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网格监管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配齐配强与网格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人员,所需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推进环境监管网格与现有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监管、城市管理等基层网格的融合式建设,有效整合各类监管力量。
(二)提升监管能力。加强环境监管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网格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提升监管人员素质和履职能力。支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保证网格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三)夯实监管基础。结合环境保护大检查,整合现有污染源数据库和移动执法系统,完善“一企一档”环境管理基础台账,逐步建立要素齐全、数据准确、动态更新、信息共享的数字化监管信息平台,提高网格监管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网格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情形的,依据《常州市武进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等规定,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监管人员的责任。
各村要充分认识网格化环境监管的重要性,抓紧制定本村网格划分方案,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镇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各村网格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网格监管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情况,请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附件:1.礼嘉镇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2.礼嘉镇村级环境监管专职负责人名单
3.礼嘉镇网格化环境监管管理部门职责
附件1
礼嘉镇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丁亚英 党委书记
朱慧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爱军 人大主席
吴小铭 党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
陈 鹏 纪委书记
秦能达 副镇长
何庆伟 副镇长
冯冠华 副镇长
潘 艳 统战委员
成 员:张红梅 组织委员
巢丽云 宣传委员
王鹏波 政法委员
蒋 峻 礼嘉财政分局局长
翁战飞 综合科科长
张 磊 文广教体科科长
李志雄 环保科科长
时科伟 经发科科长
周文元 安监科科长
谢 岳 统计科科长
管翼波 信访科科长、人武部副部长
施晓明 建管所副所长
黄玲英 卫生计生科科长
汤志新 服务业科科长
刘建刚 水利站站长
陈小东 农技农机站站长
许益峰 生态环境所所长
李 淡 国土所所长
杨 松 兽医站站长
潘金俊 派出所所长
黄文杰 城管所所长
宋文兰 市场监督管理局礼嘉分局局长
孙晓峰 交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科,办公室主任为李志雄。
附件2
礼嘉镇村级环境监管专职负责人名单
村 委
姓 名
职 务
礼嘉村委
李 强
书 记
俞金波
民兵营长
秦巷村委
庄定海
主 任
徐一呈
何墅村委
何文超
薛文亮
坂上村委
庄燕军
王 健
武阳村委
张仲新
庄晓伟
蒲岸村委
殷静波
王 飞
建东村委
周志荣
沈 阳
新辰村委
施华良
尹伟良
陆庄村委
史新杰
陆 涛
毛家村委
张 进
毛剑飞
政平村委
赵 磊
贾勇怡
大路村委
杨益鸣
顾 澄
华渡村委
徐 斌
徐 超
庞家街村委
周文浩
王中兴
礼嘉社区
陆 超
黄东彪
附件3
礼嘉镇网格化环境监管管理部门职责
一、纪检监察科
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对各部门、单位履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督察情况,启动问责机制。
二、组织人事科
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绩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依据之一。根据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需要和上级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及人员的编制调整工作。按照省、市、区政府网格化环境监管划分指导意见,配齐配全各网格监管人员。
三、宣传科
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加强全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宣传与舆论监督,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公益宣传,提升公众生态文明知晓率,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观念。
四、财政分局
1.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投入列入财政预算安排,优先加大对重大环境综合整治、环境污染源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
2.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协助环保等部门统筹安排使用环保专项资金、生态红线保护补偿资金,并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
3.负责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保障。
五、环保科
1.组织编制镇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计划,牵头制定生态文明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考核,推进全镇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2.加强对企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依法监督管理;
3.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及环保信访,及时上报环境违法行为,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依法查处;
4.建立、健全区域环境安全预警、应急机制,加强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六、经发科
1.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研究拟定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优先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以保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目标的实现;
2.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依法依规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贯彻执行《清洁生产促进法》,引导发展无污染、少污染和低能源消耗的企业,促进经济、能源结构优化;
3.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以节能减排、循环经济为目的的技术改造、综合利用措施和激励政策,抓好落后产能淘汰和重污染企业的改造升级及退出;
4.负责实施煤炭、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
七、生态环境所
负责镇村垃圾管理,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及无害化处理工程;组织实施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落实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城镇一体化考核管理。
八、建设管理所
实施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加强建材生产企业、建筑施工场地管理,负责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九、水利站
1.负责全镇水资源统一监管、保护工作;
2.加强全镇水利工程规划,协调推进水利项目;
3.牵头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做好全镇河道保洁工作;
4.参与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十、农技农机站
1.负责农业生态保护和建设;
2.大力推广高效农业,控制化肥农药用量,负责指导农作物秸秆、农用薄膜及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氮磷拦截工程建设;
3.加强渔业污染事故的预警和防范,负责渔业污染事故调处整治;会同有关部门调处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及纠纷。
十一、派出所
1.协助上级公安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2.加强社会生活噪声以及各类营业场所室外噪声的管理;
3.根据应急预案协同环保部门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根据联动执法机制,依法调查处理有关环境污染事故,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十二、城管所
1.加强对建筑垃圾堆放、运输管理;
2.加强堆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3.对露天烧烤等影响大气环境质量问题进行监管并查处。
十三、市场监督分局
1.严格市场准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进入集贸市场擅自经营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违法行为,在全镇范围内禁止生产含磷洗涤用品;
2.严格餐饮项目管理,发挥源头把关作用,不得审批在敏感区域新建、扩建有排放油烟的饮食服务项目,负责查处建设选址不符合要求的餐饮项目;建成乡镇范围内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全面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建立长效管理制度。
十四、交通管理所
1.协助上级部门落实交通运输污染防治管理措施;
2.协助上级部门建立公路运输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协调处理机制;
3.协助上级部门负责交通工程、管辖道路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十五、兽医站
1.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
2.协助上级部门负责屠宰场污染防治管理。
十六、文广教体科
1.负责把生态文明教育列入教育计划,提高生态文明社会知晓率,落实中、小学及幼儿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普及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创建各级“绿色学校”;
2.将生态文化建设纳入文化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定期组织生态文艺作品创作和评选,开放文化广场、图书馆,协助上级部门加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管理。
十七、卫生计生科
1.监督医疗卫生单位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医疗机构按照规范化要求进行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
2.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核安全、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管。
十八、安监科
1.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
2.负责因安全生产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十九、司法所
将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规划和每年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
二十、信访科
发挥环境信访协同处置平台作用,牵头相关部门开展重点环境污染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十一、统计科
1.协助上级部门参与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污染减排、循环经济、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环境容量与生态环境承载力等环境战略与理论研究,提供统计数据信息支撑;
2.参与生态与环境保护调查、统计。
二十二、国土资源所
1.贯彻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对土地利用编制规划;
2.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协助上级部门对污染场地重新开发利用时,及时进行调查与评估,依法进行治理与修复,落实生态红线保护区域管理职责。
二十三、服务业科
协助上级部门查处销售含磷洗涤用品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