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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相关人员子女就读星韵学校的优惠政策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34325/2019-00009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民生公益
文件编号: 武西街办发〔2019〕15号 发布机构: 西湖街道  
产生日期: 2019-06-25 发布日期: 2019-06-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绘就“现代宜居城、科技创新城、生态文明城”的发展蓝图,进一步提升园区服务软环境,让优质教育资源惠及辖区内适龄儿童,结合星韵学校实际,对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辖区内(以下简称本辖区)符合一定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星韵学校,制订本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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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相关人员子女就读星韵学校的优惠政策的意见
武西街办发〔2019〕15号
 

为绘就“现代宜居城、科技创新城、生态文明城”的发展蓝图,进一步提升园区服务软环境,让优质教育资源惠及辖区内适龄儿童,结合星韵学校实际,对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辖区内(以下简称本辖区)符合一定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星韵学校,制订本优惠政策:

一、优惠对象

(一)优惠资格

1、户籍在本辖区原居民的子女(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就读孩子和父(母)的户籍必须在本辖区;

(2)就读孩子的父母在本辖区有房产(私房、安置房和商品房)

2、购买商品住宅业主的子女(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辖区购买商品住宅,于(入学当年度)8月31日前取得房产证,并实际居住;

(2)住宅的户主必须是孩子的父母亲或孩子本人;

(3)每套住宅6年享受一次优惠政策。

3、自主创业者的子女(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辖区购买商业房产或自建厂房;

(2)孩子父母在本辖区工商部门注册企业。

4、在本辖区企业工作的优秀骨干人才的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学位(国民教育序列);在武进区交纳社保(以企业交纳社保凭证为准)。

(2)硕士学位(国民教育序列);在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在武进区交纳社保(以企业交纳社保凭证为准)。

(3)在武进区交纳社保(以企业交纳社保凭证为准),年缴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以个税交款凭证为准)。

(二)入学条件(由星韵学校组织)

一年级新生:通过星韵学校组织的面试后入学;

二、优惠政策

1、在本辖区企业工作的博士子女就读星韵学校,学费全免,其他费用按实交纳。

2、其他符合上述优惠对象条件的,每学期优惠学费的50%,其他费用按实交纳。

三、相关程序

1、报名面试

按星韵学校报名时间和要求参加学校的面试。

2、入学交费

入学时由个人先交清相关费用。

3、学费优惠申报程序

由学生学长向街道提出申请,并出具“户口簿”、“房产证”、“学位证明”、“社保证明”、“个税纳税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向西湖街道文教卫生计生科申报;街道进行核查确认,核实后向学生家长返回优惠的学费。

四、其他

1、符合条件的原在星韵学校就读的学生,自2019年秋季入学开始,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2、学生新就读星韵学校,原则上只能走读,不得寄宿;原在星韵就读的学生,原则上按原规定执行。

3、根据武进区教育局相关规定:民办学校不得接受武进区范围在籍学生插班;学年中途不允许插班;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不得留级。

4、一套住宅业主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多个子女,均可享受优惠政策。

5、购买辖区内商品住宅业主,不在辖区内实际居住的,停止其子女享受学费优惠政策。

6、企业优秀骨干人才,如离开本辖区内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停止其子女享受优惠政策。

本政策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2016年4月21日武进区西湖街道颁发的《关于相关人员子女就读星韵学校的优惠政策的意见(试行)》自行终止。

本政策由武进区西湖街道文教卫生计生科负责解释。

常州市武进区西湖街道办事处

2019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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