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河幼儿园、滆湖科技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全体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幼儿园优秀教师团队建设和办学水平的提高,反映幼儿园目标管理的实绩,经研究,决定就街道所属公办幼儿园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
礼河幼儿园、滆湖科技幼儿园
二、考核内容
(一)确定幼儿园教职工员额及工资结算
根据各幼儿园开设班级数和教职工配比核定教职工员额,按核定员额结付教职工工资。教师人数(含管理人员)按2.6人/班核定,职工人数(不含保安)按1.3人/班核定。
(二)确定收入基数
按上年年底幼儿数、收费标准确定收入基数,如有收费政策调整,相应调整收入基数。幼儿园学生的伙食费不作收入,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确定支出基数
公用经费支出:幼儿园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招待费和劳务费等公用经费支出以当年部门预算核定的基本支出为基数,年终根据情况考核确定(街道认可的资本性支出和维修费除外,退休费、医疗费待年终审核后确认)。
(四)教育教学、社会评价
按区教育局关于校(园)长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励的意见及社会各界综合评价得分。
三、考核办法
(一)由街道文教卫生计生科会同财政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考核。
(二)考核得分
1、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制度执行30分;财务管理50分;社会综合评价20分。
2、加减分。根据加分和扣分标准考核得分。
(1)教师专业发展。五级梯队教师占全园教职工(专职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比例达15%,加1分;达20%加3分;达30%加5分。
(2)学校获得省、市、区级教育系统表彰的分别加5分、3分、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8分。
(3)根据幼儿园年终在册幼儿人数: 800人以上加2分;1200人以上加4分。
(4)如有违反安全、综治、廉政建设等有关规定的,有一项扣5分。情况极为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有一项扣10分。
3、考核得分=基本分±加减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激励经费来源
1、幼儿园员额节支费。街道按核定员额及其年薪标准划拨经费,员额节支费作为该园考核激励经费。
2、公用经费节支费。当年年终审核后,幼儿园节约的公用经费划拨该园作为考核激励经费。
3、课外班收费。幼儿园开设暑期班和延时班等收入划拨该园作为考核激励经费。
(二)考核得分在100分(含100分)以上,得全额考核激励经费;90分(含90分)以上,按比例折算考核激励经费;90分以下,不得考核激励经费。
(三)本考核激励经费主要用于优秀幼儿教师激励、五级梯队教师培养和提升团队管理等方面。各幼儿园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教职工考核细则。其中提升团队管理类激励须考核分达100分及以上才可发放。
(四)激励标准
1、优秀幼儿教师。各幼儿园每年按自聘教师的5%选拔。考核激励金额:按当年度核定的基本年薪(不含五险一金)的30%发放。每年对入选人员进行考核,动态管理。
2、五级梯队教师考核激励和教职工考核激励标准由各园根据相关规定自行制订,向街道报批后发放。
(五)财政设立专项科目,结余经费滚存使用。
五、相关要求
(一)幼儿园目标管理考核要坚持全面、准确、客观、公正的原则,严肃考核纪律,杜绝弄虚作假。
(二)本考核意见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公办幼儿园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
常州市武进区西湖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武进区西湖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9年3月20日印发
附件: 公办幼儿园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
考核
内容
评 分 标 准
部门
制度执行
(30分)
报告制度
学校发展规划、招生、收费情况、重大事件及突发事件未报告,有一项扣1分。
文
教
卫
计
科
请销假制度
外出未报告,有一次扣1分。
教职工管理
教职工聘用计划必须及时上报,经审核后方可实施,有一例未上报扣1分。
有违反其它教职工规定的,视情节有一起扣1-3分
有违反师德规定的,有一起扣2分。
招生管理
有违反招生管理要求的,有一起扣5分
学校管理
由于管理失误引起安全隐患或发生幼儿看管不到位私自离园情况,视情节有一例扣3-5分。
项目审批制度
基建项目未按规定上报和未执行有关审核制度,有一例扣2分。
维修、设备添置未按规定上报、未经批准擅自实施,有一例扣2分。
财务管理
(50分)
收费管理
未按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发现一起扣2分;最多扣5分。
财文
政教
分卫
局计
单位及单位人员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的,发现一起扣2分;上年度财务回头看存在问题未落实整改,有一项扣2分。最多扣5分。
定人员
少于核定人数,每少一名加1分;超过核定人数,每多一名扣2分。加(减)分不超过5分。
定收入
以年初部门预算核定的收入为基数,每增加(减少)1%,分别增加(扣减)加1分。加(减)分不超过5分。
定支出
以年初部门预算核定的基本支出为基数,每增加(减少)2%,分别扣减(增加)加1分。加(减)分不超过5分。
学校美誉度、社会综合评价
(20分)
家长评价
家长满意测评达100分,得10分;
家长满意测评达90分及以上,得8分;
家长满意测评达80分及以上,得5分;
综合评价满意测评达70分及以上,得3分。
文教卫计科
社会各界评价
综合评价满意测评达100分,得10分;
综合评价满意测评达90分及以上,得8分;
综合评价满意测评达80分及以上,得5分;
西湖
街道
区主管部门考核
根据教育局考核结果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