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为着力整改各类遗留问题,完善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现将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村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并与8月14日前将《整改工作进度表》(纸质)报镇农经站汇总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的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管站(科):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深化全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构建顺畅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健康发展,我区决定组织开展一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着力解决各类遗留问题,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
到今年10月底前,已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的村(社区)必须完成“回头看”整改工作;到今年12月底前,未完成股改的村(社区)全面完成股改任务。
二、整改重点
(一)完成股改扫尾工作。认真按照《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把产权制度改革作为一项利民惠民工程和重要政治任务,各地经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督查,严格落实责任,确保今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二)开展整改自查自纠。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全面排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解决问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重点把握和完善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1、统一名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统一为“常州市武进区XX镇(街道)XX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2、资格复核。参照《关于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股东资格界定的指导性意见》(武委农〔2013〕22号)修改完善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中的股东资格界定具体办法,并严格按照章程执行,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对象应坚决予以剔除,同时对多头享受成员资格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防止重复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现象的发生。
3、股份设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股份,应当以农户家庭为单位记载,农户家庭的股份总额一般不随户内人口增减而调整。
4、规范章程。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除载明《条例》第八条所列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股份设置及量化配置、单个农户家庭持有股份的最高比例、治理结构及制度、股份权能、股份转让办法等事项;对《条例》第十一条中“较大数额的资金”、“较大数额的债权债务”、“重大的集体资产”可以在章程中作出明确规定。
5、严格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立和名称、章程等内容的修改要严格按照《条例》执行。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经管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和部门配合,确保“回头看”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同时要明确责任分工,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真正解决问题。
2、强化指导督查。各镇(街道)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梳列问题清单,倒排工作计划,制订整改方案,逐村开展整改工作的指导督促,严格对照整改要求和时序进度,限期完成各项问题的整改落实,并于8月15日前将整改工作进度表报区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管理科。根据各地“回头看”工作进展,区有关部门将适时组织开展工作督查。
附件:1、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整改工作进度表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1日
附件1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整改工作进度表
申报单位: (盖章) 责任人:
村名
问题清单
整改措施
完成时间
备注
1、
措施1:
2、
措施2:
3、
措施3:
………
…….
………….
附件2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
单位:常州市武进区 镇(街道) 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序号
组名
姓名
性别
户主或与户主关系
身份证号码
户持股成员数(人)
个人持股数(股)
户持 股数(股)
注:1、户持股成员数填写享有本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数。
2、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按以下方式填写:户主、配偶、之子、之女、之媳、之婿、之父、之祖父、之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