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现将《2019年雪堰镇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雪堰镇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全镇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根据省、市、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要求及《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18第8号)、区生态办关于印发《2019年武进区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生态办发〔2019〕9号),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重点推进大分流、有序推进细分类”的模式,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完成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突出抓好生活垃圾分类规范化运行管理,不断提升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的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建设。2019年,全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开展全域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完成分类设施建设,并全力抓好2018年已完成分类试点行政村的垃圾分类长效管理工作。
1.集镇区:完成辖区内 16个住宅小区、30 个企事业单位及公共场所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完成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2.行政村:实现我镇农村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100%,在2018年完成5个行政村的基础上,再完成20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
3.“房改亭”项目:深入推进“房改亭”项目,取缔垃圾收集房,改建垃圾分类收集亭。2019年,四个集镇区完成30座垃圾分类设施建设。
4.有机垃圾处理设施项目:推进农村有机易腐垃圾生态处理设施建设,完成有机生活垃圾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就近处理。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垃圾分类制度和引导机制
1.完善分类制度。坚持以《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为依据,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及标准;制订垃圾分类考评办法,落实逐级考核机制;建立垃圾分类责任人公示、分类责任人考核制度、定期通报等制度,提升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
(1)推行责任人制度。企事业单位以及银行、医院、学校、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由单位为责任人;商业住宅小区由物业公司为责任人;安置住宅小区由属地村(社区)为责任人;农村居住区由村委为责任人;沿街道路等公共场所由综合执法局为责任人。
(2)建立考核制度。建立镇、村两级考核制度,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村(社区)、单位考核,村(社区)对农户进行检查评比。通过定期通报,层层考核的方式,层层督促落实。
(3)建立长效管理制度。一是建立村民自律制度。把垃圾源头分类和定时投放及其他村民卫生行为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内容,促进村民的自律行为。二是建立责任包干制度。通过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明确党员、干部分片责任区域,并与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挂钩。
2.完善引导机制
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村(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精神文明创建项目的评选内容,纳入物业管理专项检查的内容,推进实施垃圾分类与物业管理项目的创优达标等考评挂钩。落实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先行制度,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农村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纳入全镇镇村长效综合管理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考核体系。
(二)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坚持“垃圾分类倒逼环境整治,环境整治促进垃圾分类”,抓好集镇区、行政村、住宅小区、主次道路和农贸市场的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做到垃圾分类工作与环境长效管理以及示范道路(小区、市场)和“美丽乡村”创建有机结合。行政村、自然村庄环境整治,突出村民居住区域周边、房前屋后、建筑立面、道路两侧、田间地头等方面整治,做到建筑立面粉饰、道路硬化、绿化种植、日常保洁五个到位。
(三)规范垃圾分类标准
1.住宅小区。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分类标准实施。分类投放设施设置,应充分结合小区规模、楼层高低等实际,做到便于分类投放、便于分拣作业、便于分类收运,具体由镇物管科牵头组织物业公司和相关村委(社区)实施。
2.企事业单位。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分类标准实施。由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实施。
3.公共场所。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二分类标准实施。农贸市场按照“易腐垃圾、不易腐垃圾”二次四分法标准实施,具体由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实施。
4.行政村。按照农户“易腐垃圾、不易腐垃圾”二分类、自然村“定点投放有害垃圾”分类标准完成分类投放设施建设。分类投放设施设置根据村民居住分布情况进行选址,做到“合理布局、方便群众、便于转运”。具体由综合执法局牵头负责,相关村(社区)组织实施。
(四)加强配套设施建设
1.规范分类设施建设。9月底前,4个集镇区、20个行政村、16个住宅小区、30个企事业单位,按照垃圾分类目录及标准,基本完成垃圾分类亭建设;严格按要求配备分类投放设施和分类收运车辆,分类收运车辆以小型电动车为主,车辆密闭且喷印分类标志。
2.加快有机易腐垃圾处理站建设。按照“区域统筹,因地制宜,就地生态处置”原则,根据地理位置、人口数量、交通条件、垃圾产出和辐射范围等因素,合理规划,设置生活垃圾分拣站,统筹建设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规划日处理量不低于3吨),有机易腐垃圾处理项目于10月底前建设完成。
(五)强化日常管理工作
1.抓好已建成垃圾分类点位的规范运行。从今年起,各村(社区)、单位要把工作重心从抓好分类设施建设,向规范化运行管理转变,对照《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落实垃圾分类制度,压实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方式,强化监督考评的执法保障,严格落实分类收运,杜绝混投、混收、混运,切实巩固垃圾分类成果。
2.抓好已投运分类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加强对已建成的有机易腐垃圾等分类设施的运行管理,及时做好台账记录;认真做好分类收集容器、分类宣传栏、分类收运车等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六)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与指导
1.营造垃圾分类工作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扩大垃圾分类公益宣传面;按照“到单元、入楼道、进家庭”的宣传目标,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扩大垃圾分类知晓率和覆盖面。针对学校、医院、银行、机关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公共场所、小区、村庄等不同区域的不同群体,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的宣传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着力培育典型,引领垃圾分类新时尚。
2.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深入推行“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活动,充分依托共青团、妇联和社会志愿者,广泛开展以知识宣讲、现场观摩、知识竞赛为主要内容的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切实提高公众参与度。重点在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分类知识普及教育,通过将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有关教育活动等多种形式,深化学生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培育学生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从而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
3.加大分类指导和培训力度。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建立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原则上住宅小区每200户居民至少配备1名分类指导员,每个自然村(涉农)至少配备1名分类指导员;结合《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垃圾分类分级培训机制,镇负责村(社区)、单位、物业公司、楼道(自然村)指导员培训,重点突出分类知识、入户对接以及业务操作等内容;村(社区)负责村民小组、垃圾分拣、分类收运等工作人员培训,确保各级垃圾分类指导员做到应知应会。
四、部门职责
党群科:牵头组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镇精神文明创建考核内容。
财政分局:负责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经费保障工作。
综合执法局:按照职责做好全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牵头全镇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指导、协调和考评工作;指导全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分类投放设施建设标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督查、执法工作。
物管科:负责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将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物管企业考核体系。
文广教体科:负责协调指导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定期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实践活动。
环保科:负责制定有害垃圾规范化管理办法,指导工业固废物、有害垃圾、危化品规范处置和相关设施建设。
卫生计生科:负责协调指导全镇医院及相关医疗机构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团委: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专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
妇联:定期组织基层妇联开展垃圾分类专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
各村(社区):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管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序开展。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培训、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台账。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调研准备阶段(4月10日—5月31日)
各村(社区)、各单位组织对辖区内集镇区、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垃圾收集设施进行摸底,为有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依据。积极借鉴周边地区垃圾分类成功经验,结合我镇实际,确定垃圾分类标准和年度实施方案,完成垃圾分类工作部署和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主次干道、住宅小区、村庄、综合市场市容环境集中整治,6月底前完成。
2.建设分类投放设施。(1)分类设施建设,2019年6月底前,完成30%分类点位的设施建设,9月底前,完成80%分类点位的设施建设,12月底前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年度目标任务;(2)房改亭项目,6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10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3)有机垃圾处理设施项目,2019年7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10月底完成项目建设;(4)其他垃圾治理工作贯穿全年,12月底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组织垃圾分类实施。11月起,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和要求,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第三阶段:迎检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对照年度目标要求,组织检查考评,迎接市、区垃圾分类考评验收;总结工作经验,梳理问题不足;查漏补缺,完善机制措施,为垃圾分类工作的推广积累经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雪堰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综合执法局),具体负责对整体工作的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评考核等相关工作。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有序推进实施,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村(社区)负责制定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和分类实施方案,于5月31前报镇综合执法局督查科。
(二)落实资金保障
镇村两级财政要设立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垃圾分类的设施配置、体系建设、宣传培训和年终考核奖励等,确保全镇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考核监督
综合执法局严格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考核,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镇村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内容和对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推进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不力的,予以责任追究。
附件:1、2019年雪堰镇生活垃圾分类点位名单
2、雪堰镇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单位联络员上报表
附件1
2019年雪堰镇生活垃圾分类点位名单
一、住宅小区(16个)
序号
小区名称
责任单位
备注
1
香堤花苑
物管科负责
指导
2
金阳光花园
3
永丰苑小区
4
板桥嘉苑
5
世纪锦苑
6
雪湖新苑
7
枫叶花园
8
雪湖家园
9
悦欣庭苑
10
望湖名门
11
旷达福源
12
佳源名人公馆
13
天盛名居
14
太湖阳光花园
15
望湖怡景
16
湖璟茗苑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 30个)
雪堰镇人民政府
综合执法局 负责指导
为民服务中心
雪堰派出所
潘家派出所
漕桥派出所
交警中队
交管所
农技农机站
国土所
水利站
综合执法局
用电站
兽医站
市场监督局
佳源中心广场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雪堰支行
17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潘家支行
18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漕桥支行
19
雪堰中心卫生院
卫生计生科 负责指导
20
漕桥卫生院
21
雪堰中学
文广教体科 负责指导
22
潘家中学
23
雪堰中心小学
24
潘家小学
25
漕桥小学
26
南宅实验学校
27
雪堰幼儿园
28
潘家幼儿园
29
南宅幼儿园
30
漕桥幼儿园
三、公共区域
行政村名称
雪堰消费品综合市场
潘家消费品综合市场
漕桥消费品综合市场
集镇区范围内所有道路
四、行政村(20个)
雅浦村
各村组织实施综合执法局 负责指导
南山村
谢家村
雪东村
雪西村
绣衣村
共建村
潘家村
城东村
曹家村
周桥村
南宅村
凤凰村
王允村
夏墅村
漕桥村
楼村村
夏庄村
新康村
浒庄村
附件2
雪堰镇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单位联络员上报表
单位盖章
单 位
姓 名
联系电话
分管领导
联络员
备注:请各单位联络员将表格于5月31日前报至综合执法局督查科,联系人:臧瑜,办公室电话:85529690,传真:85528870,QQ:928293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