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结合街道实际,决定在街道开展公共安全专项行动。为确保公共安全专项提升行动顺利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进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政发〔2014〕169号)的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调整南夏墅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武南街〔2019〕4号)、《关于调整南夏墅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专项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武南街〔2019〕5号)的文件规定。
二、目标任务
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坚持依法治安、从严治安,全面落实公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夯实安全基础,推进公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街道办事处主任是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街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未列入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按街道相关规定,明确部门职责抓好各自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专委会在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辖区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专委会每季度向街道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报送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三)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和专项调研,分析辖区内各专委会所相应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应职能部门提出的、需多部门联合解决的安全工作问题。各专委会成员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活动),做好台账资料,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上报安监科。
(四)指导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具体工作。组织所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由专委会领导带队,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做好台账资料,及时上报安监科。
四、工作考核
安委会根据区安监局和街道工作安排,详细制订考核细则,在每季度工作例会上下发,考核结果纳入对村(社区)条线的年度考核;安委会对各专委会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街道对科室(部门)的考核。
附件:南夏墅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各专委会组成人员名单
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办事处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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