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股份合作社):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三资”和财务公开,增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透明度,确保村民充分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请各村(股份合作社)按照《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三资”和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武南街委〔2018〕50号文件的要求,及时做好村级“三资”和财务公开。
一、公开内容要全面。一是2018年4季度的收支明细表、资产负债表、科目余额表等;二是2018年度村级财务收支决算和2019年村级财务收支预算;三是按照《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三资”和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武南街委〔2018〕50号文件的要求公开各类资源、收益分配、集体产权交易、村级工程项目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形式要多样。一是及时完成在常州市网上村(居)网村级“三资”和财务公开相关内容的更新;二是及时将村级“三资”和财务公开内容在村务公开栏张贴公开,并拍照后制作台账留存,实行痕迹化管理。三是已经建成“e阳光”微信平台的村将有关内容同步在“e阳光”微信平台进行公开;四是通过村民(股民)代表会议、党员会议、冬训会议等将需要公开的事项进行会议公开。
三、公开程序要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和财务公开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公开前,应当由村监委民主理财小组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提出审查意见。公开资料经村民主理财小组长、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签字,村监委盖章后公开,并报街道农经科备案。
四、公开的其他要求。各村(股份合作社)4季度公开内容必须于2019年1月20日前完成公开。
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办事处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