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区人大代表建议、区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承担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重要接待工作;负责编制全区经贸团组年度招商活动,负责因公出国(境)商务团组的初审报批工作。拟订商务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商务工作目标管理与督查考核;承担商务统计数据发布工作;牵头起草局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负责商务工作的对外宣传与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国家商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条约、协定实施的协调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商务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协调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队伍建设和考核培训;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出国(境)人员备案;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商贸流通科。落实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提出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和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现货交易类)转型升级工作;推进社区商业建设和乡镇商贸中心发展;支持中华老字号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推动地方老字号建设;促进绿色流通发展,指导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推进流通标准化建设;督促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并提出相应的调控建议;推进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新车销售、二手车流通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拍卖、餐饮、住宿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商贸流通行业有关综合性工作。
(三)市场管理和电子商务科。研究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文件;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贸市场(菜市场)规划建设、改造及管理;按有关规定承担药品流通行业相关管理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负责内资直销管理相关工作;按规定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全区电子商务应用普及和创新发展,研究、制定全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文件,推动全区电子商务重点企业、平台及园区建设,推进全区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配合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四)外资和开发区科(项目招引科)。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区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全区利用外资规划、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工作目标,推进并落实目标任务;研究、落实促进区域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开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培育工作;负责全区外商投资统计工作,牵头组织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研究提出改善投资环境的建议;开展外商投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联系服务工作。参与拟订、实施全区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工作制度,指导外资企业遵守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并协调有关问题;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状况监测和跟踪服务;收集外商投资企业对政府部门服务等涉及投资环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生产运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和实际困难,协助处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和纠纷;负责协调全区重大项目招引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和出台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规划、重要政策、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等;搜集和建立在谈、签约、落户等“三个一批”内外资项目信息库,定期督查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外资重大项目;负责与港、澳、台地区的经济合作交流。按规定承担协调、服务、指导全区开发区工作;牵头制订开发区建设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研究开发区建设发展动态,进行相关数据统计与分析;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协调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复制推广相关工作。承担区重大外资项目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外经贸科。负责全区货物贸易进出口工作宏观管理和协调服务;推进以质取胜、科技兴贸和市场多元化战略;拟订区级外贸促进计划,组织、指导、协调外贸促进活动,推进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承担货物进出口统计和运行分析;承担上级下达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农产品进出口计划以及配额年度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出口品牌和基地的申报与后期管理工作,推进国际营销网络建设;配合做好国家、省和市有关机电产品进出口、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管理工作,执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规范外贸经营秩序,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便利化和外贸信用体系建设;指导、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建立服务外包的管理服务体系,推进服务外包载体和平台建设;做好文化出口、服务外包扶持资金争取、申报工作;承担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的统计工作;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知识产权运用和促进工作;承担会展业的促进与管理工作。配合做好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对本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参与调查对本区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做法,协助实施贸易救济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负责全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我区国际贸易摩擦应对的相关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对外投资合作政策以及拟订实施本区相关对外投资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非金融类,含在港澳台地区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经济援助、接受国际援助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本区企业实施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创建和发展工作;组织协调对外劳务企业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推动构建对外投资合作的促进和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