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涉黑涉恶犯罪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有效铲除利益链条和黑恶犯罪滋生土壤,进一步凝聚市场监管部门扫黑除恶的工作合力。现将《在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在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
理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涉黑涉恶犯罪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有效铲除利益链条和黑恶犯罪滋生土壤,进一步凝聚市场监管部门扫黑除恶的工作合力,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有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紧盯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通过集中打击、专项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力争通过全区市场监管系统上下不懈努力,促使我区营商环境风清气正,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经济社会状况明显改善。
三、整治重点及工作措施
结合自身职能,在市场监管七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
(一)商品交易市场专项治理
1.专项治理时间:
5月14日至2019年底
2.专项治理措施及内容:
(1)落实市场主办方主体责任
对全体市场主办方开展集中约谈,落实市场主办方主体责任。成立商品交易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办公室,集中开展市场主办方和市场经营者上报的涉嫌欺行霸市等涉黑涉恶线索的处理工作。
(2)清理市场主体
一是全面开展市场个体户列异工作,强化信用监管。
各分局对经现场核查后确属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经市场主办方盖章确认后及时在二版软件“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个体工商户”——“标记”中标记为异常状态。现场核查表由分局留存,按年度归档。
二是探索实施市场内个体工商户依职权简易注销登记
对连续两年未报送年度报告且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又不主动申请注销登记等情形的个体工商户,联合区行政审批局探索实施依职权简易注销。各分局对拟采取依职权简易注销的市场内个体户进行实地查证并填写现场核查表,经市场主办方盖章确认后,作为办理依职权简易注销登记材料。
(3)开展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工作
对全区经核准登记、有固定场所的集贸市场中从事农副产品及调味品(粮油、畜禽、肉、蛋、水产、蔬菜、水果、茶叶等)零售交易摊位在用计量器具,要求市检标院根据检定任务计划,按照《计量器具“两免费”检定工作规范》,开展检定工作,各分局定期、不定期对免费检定计划实施情况及免费检定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填写免费检定工作现场检查表,并确认免费检定工作量。
(4)加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将“安心菜场”建设继续作为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集中交易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能力,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同时,根据我区现已建设的“安心菜场”情况,全区2019年计划完成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8万批次,全年食品安全目标任务按计划分解、落实到各镇、街道。
二是与各镇签订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继续推进“安心菜场”工程建设,同时规范快检室运行,完成全年快检任务。
三是计划开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质量安全督查,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对集中交易市场快检发现的疑似阳性产品,要求市场立即下架、销毁,同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避免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食品流向百姓餐桌;对集中交易市场快检发现的阳性产品,要求市场立即下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必要时进行监督抽检,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切实保障群众食品安全。
(二)“套路贷”及非法集资等金融乱象专项治理
1.专项治理方式及内容:
对全区各类信息咨询公司、投资管理公司开展专项双随机检查;对通过双随机检查、投诉举报处理和其他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从事民间借贷咨询等业务的中介机构实施全面监管。
2.专项治理时间:
专项双随机抽查时间为5月14日-6月底。对发现的从事民间借贷咨询等业务的中介机构实施全面监管时间为5月15日-12月底。
3.专项治理措施:
(1)建立双随机检查对象、人员数据库,设计检查表,抽取检查对象(5月14日-5月16日)
检查对象库包括全区所有企业或经营范围中含有“贷款”“贷款中介”“借贷咨询”、“投资”、“信息咨询”等字样的非专业金融、类金融机构的13000多家在业企业和个体户;检查人员库包括相关业务科室和所有分局相关检查人员;检查表内容包含对被抽查单位的登记事项、公示信息、广告行为的全面检查。此次专项双随机按3%的比例在常州市双随机监管抽查平台抽取检查对象。
(2)开展业务培训(5月17日)
结合此次专项双随机的工作要求,对所有检查人员开展双随机抽查业务培训。
(3)双随机检查(5月20日-6月30日)
全面开展双随机检查。填写检查表,检查结果录入常州市双随机监管抽查平台。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展相应监管执法工作。发抽查过程中发现有未经依法批准、擅自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或者以发放贷款等金融行为为日常业务活动的公司,及时报告企监科并组织力量配合查处。双随机产生材料按照相关规定归档保存。
(4)对通过双随机检查、投诉举报处理和其他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从事民间借贷咨询等业务的中介机构,加强监管(5月14日-12月底)
建立借贷咨询中介机构监管台账,依法加强对登记事项、公示信息、广告行为的监管,发现有违法行为的,立即依法开展相应监管执法工作。发现有未经依法批准、擅自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或者以发放贷款等金融行为为日常业务活动的公司,及时报告企监科并组织力量配合查处。
(三)城区停车场收费专项治理
1.检查时间:
5月14日至6月30日
2.检查内容:
针对易发生收费纠纷的道路停车、景点停车、商场停车等重点难点区域问题,对停车场经营企业进行政策警示,提高收费人员依法收费意识,督促机动车停车场经营单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在停放服务经营场所入口处或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实现阳光收费,切实整治和规范停车收费行为。
(四)“保健”市场专项治理
“保健”市场乱象整治,按照《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健”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武市监(2019)7号】的要求,继续推进。
(五)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治理
虚假广告整治,按照《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通知》【武市监(2019)22号】要求,继续推进。
(六)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治理
执业药师“挂证”的整治,按照《武进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方案》【武市监(2019)16号】要求,继续推进。
(七)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治理
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的整治,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市监稽(2019)15号】要求,继续推进。
投诉举报中心要强化投诉举报信息分析、研判,根据对投诉举报的大数据分析,适时有针对性的提请局对投诉举报集中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深刻领会专项斗争的政治性、全面性、彻底性、协同性,在思想认识、打击手段、防范措施、协调机制、法律适用等方面全面加强完善,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单位要紧扣方案,锁紧职能责任链条,全力推进专项治理。各业务科室要及时做好台账收集整理工作。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专项斗争进行督导,对专项治理推进不到位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三)充分宣传发动。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全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充分利用电子屏、悬挂横幅、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推动专项治理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充分利用市场监管系统12315、12331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五)加强信息报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重大情况随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