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特食司下发了《关于做好保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有关事宜的通知》(见附件),根据文件精神,省局网站已开设“五进”活动专栏,专栏不定期发布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和科普宣传材料,另外,就有关问题要求如下:
1、为做好“五进”活动效果评估,总局特食司组织开发了统一的评估程序,该评估程序采取问答方式,主要用于评估消费者了解保健食品知识的程度,用户可扫描该程序太阳码(总局通知附件中)使用,各地在开展科普宣传前后各请消费者使用一次。
2、各分局在“五进”活动中,应将总局组织制作的公益广告和发布的《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总局通知附件中)作为重要宣传内容,督促本辖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产品标签及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语及消费提示,并在保健食品经营场所播放公益广告。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