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3·21”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特大爆炸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党委和政府排查并消除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的相关要求,现将《武进区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全力开展自查自纠,各分局认真、迅速组织实施,强化安全监管,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武进区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安全
专项整治方案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3•21”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特大爆炸事故的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两级党委、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有效防范潜在风险,根据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开展涉危化品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要求,深刻汲取“3•21”特大爆炸事故血的教训,强化安全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及时防范安全风险,系统治理突出问题,全面压实各方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对象
此次专项行动的排查对象为我区范围内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的特种设备,重点是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
三、目标任务
开展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系统排查、集中治理隐患,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特种设备行为,构建完善长效机制。通过排查整治,做到全面摸清设备底数,设备依法使用登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有效防范重特大和有重大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四、具体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企业自查阶段(4月1日-4月5日)。各涉危化品企业要结合特种设备数据采集工作立即开展特种设备﹑人员持证情况摸底和隐患自查自纠,筑牢安全前沿防线。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期限、确定整改责任人、按期进行整改,实施销号闭环管理。对自查过程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保证安全运行的特种设备,一律停止使用。各涉危化品企业要认真填写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自查统计表(附件1),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于4月7日前上报各地市场监管分局。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统计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二)监管部门核查阶段(4月6日-4月20日)。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各基层分局要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核查企业设备﹑人员持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应急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确保单位﹑设备﹑人员无遗漏,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数据采集工作全部完成。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应当根据情况依法立即做出整改、停用的决定。发现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或超过检验有效期的,立即停止使用,落实检验要求。发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禁止从事作业。要建立辖区涉危化品企业设备台账﹑作业人员台账,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特种设备要登记造册,实施“清单式”管理,对账销号式落实,并留档备查。
各分局要及时汇总辖区内涉危化品企业设备、人员台账,及时系统分析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制定行之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及时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三)督查总结阶段(4月21日-5月20日)。区局将成立检查组对各地专项行动进行抽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随机抽取一定比例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等形式,重点检查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台账中的设备情况、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分局在前期全面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查缺补漏,对排查的隐患进行逐一核对,确保每个隐患都闭环到位,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梳理,进一步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各分局于5月14日前将总结报告及涉危化品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区局特设科。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分局要进一步提高对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严密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督促涉危化品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防范化解特种设备安全风险。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分局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深刻汲取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彻底排查、彻底整治、堵塞漏洞。区局将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局特设科。各分局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加强协调,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督促涉危化品企业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警钟长鸣,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各分局要严格按方案要求将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格按规定期限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逐台进行复核,对账销号,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检查﹑督查工作要留底留痕,隐患整改核实等重要环节要签字确认,各种见证资料﹑检查记录要妥善保存,确保全过程可追溯﹑可检查。
(四)强化技术支撑。区局特设科将全力协调专家力量,确保技术专家全面配合开展对重点企业,重点设备的专项检查,充分发挥技术专家的决策咨询作用,为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风险辨识及隐患整改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五)强化隐患整改。坚决杜绝“一路整改、一路放行、一路出现问题”现象,明确隐患整改责任到人。企业整改不力不能保证安全或逾期未改的一律依法予以彻底关停,涉嫌违法的要及时从严执法。各分局要充分利用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有利时机,结合压力管道专项整治,进一步排查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问题。
(六)强化报告制度。专项行动过程中遇到需要政府出面协调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重大问题分局负责人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报告。遇到业务疑难问题及时与区局特设科进行沟通联系,区局将及时研究,向上征求意见,提出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