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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苏州春奕通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7·1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索 引 号: 014134261/2019-00141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产生日期: 2019-09-03 发布日期: 2019-09-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苏州春奕通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7·1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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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春奕通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7·1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19年7月11日16时30分左右,位于常州经开区潞城街道的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4号厂房,苏州春奕通净化工程有限公司的1名工人在厂房一层的吊顶夹层上方作业时,不慎从吊顶的洞口坠落地面受伤,经急送武进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7月17日凌晨死亡。

事故发生后,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有关规定和武进区委、区政府(武发〔2019〕20号)文件及武进区政府(武政复〔2007〕82号)文件的要求,武进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纪委监委、区总工会、市公安局经开分局、经开区监察工委、经开区建设局等有关部门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具体名单附后),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发生事故的工程概况

1.总承包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涂覆隔膜项目一期(洁净厂房及动力站内部装修工程)。工程内容:装修工程、风系统、空压系统、电系统、水系统、自动控制、压力容器、管道等特种设备报检取证,第三方测试(鉴定)等其他配套事项。工程合同价:54480000元,计划开竣工日期: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3月30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135天。2018年,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由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上述工程项目的施工。

2.分包工程概况

2019年3月11日,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苏州春奕通净化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将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年产10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涂覆隔膜项目一期(洁净厂房及动力站内部装修工程)工程中4号楼内装工程分包给苏州春奕通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工程承包方式:根据图纸、发包范围说明、工程量清单固定单价,按施工图纸结算。实际具体内容是4号厂房的吊顶、立板和门窗的安装施工和辅料由苏州春奕通净化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工程主材料由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至事故发生时,4号厂房已经基本结束,进入收尾清理施工阶段。

(二)相关单位概况

1.建设单位: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继俊,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MA1W6HEH5C,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兴东路888号,成立日期:2018年3月12日,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隔膜材料、纳米材料及各类功能材料的研发和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锂离子电池隔膜的制造;道路普通货物的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施工总承包单位: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LEW HON CHONG,注册资本:1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742393253X,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顺泰街59号,成立日期:2002年9月28日,经营范围:环境污染治理、净化工程、机电设备、电子专用设备、管道压力系统及装饰装修的研发、设计、生产、安装及维修;销售自产产品;自产产品的同类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进出口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承包境外空气净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要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要的劳务人员。该公司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该公司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苏)JZ安许证字[2005]010449-2,有效期至2020年3月24日。

3.工程监理单位:江苏天宁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增杰,注册资本:3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213768524X9,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麻巷公寓1幢乙单元702室,成立日期:1997年4月8日,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业与民用建筑监理,城市道路工程监理,给水排水工程监理,风景园林工程监理,工程建设监理,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该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分包单位:苏州春奕通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后省,现场项目负责人:张世军,注册资本:1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MA1XQY5B5Y,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黑龙江北路88号楼609室,成立日期:2019年1月9日,经营范围:净化工程、钢结构安装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综合布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无尘室洁净工程的设计、施工;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的销售。

(三)日常监管情况

建设单位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办理发生事故装修工程的建设施工许可手续,经开区建设局未接到相关的建设项目报告,因此未对该施工工程进行安全监管。相关的前期厂房建设的项目,办理了建设施工许可手续,由经开区建设局进行安全监管。

二、事故发生简要经过及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简要经过

2019年7月11日下午,在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4号厂房内,苏州春奕通净化工程有限公司的2名工人在厂房一层的吊顶夹层上方清理墙板的塑料薄膜。16时30分左右,其中1名工人徐起军在移动位置的过程中,不慎从吊顶的预留洞口坠落地面受伤(吊顶距地面高度约3.5米)。

(二)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徐起军经急送武进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7月17日凌晨死亡。

7月11日事发后,事故单位负责人未及时报告事故情况,直至7月17日下午办理火化手续时,属地潞城街道才接到事故情况报告。接到事故报告后,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潞城街道及其有关部门先后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和应急处置,要求事故单位全力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2019年7月15日,苏州春奕通净化工程有限公司与徐起军家属就善后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善后工作得到妥善处理,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1.死者简况

徐起军,男,汉族,47岁,装修工,河南省虞城县人。

2.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装修工徐起军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冒险解开安全带在吊顶上方移动,不慎从吊顶预留洞口坠落。徐起军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苏州春奕通净化工程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张世军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安全监管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施工人员冒险违章作业行为的事故隐患。

2.苏州春奕通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对施工现场的工人安全教育不到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学时不足;未严格教育和督促施工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工人的“三违”行为。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苏州春奕通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7·1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建筑领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1.装修工徐起军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冒险解开安全带在吊顶上方移动,不慎从吊顶洞口坠落造成严重后果,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

2.苏州春奕通净化工程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张世军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安全监管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施工人员冒险违章作业行为的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同时,张世军未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市政府关于常州经济开发区增加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决定》(常政发〔2019〕41号),建议常州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对张世军实施行政处罚。

3.苏州春奕通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对施工现场的工人安全教育不到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学时不足;未严格教育和督促施工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工人的“三违”行为,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市政府关于常州经济开发区增加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决定》(常政发〔2019〕41号),建议常州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对苏州春奕通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4.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规定及时办理相关建设施工许可手续。建议常州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按照规定对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依法进行处理。

5.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天宁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装修工程的总承包及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不到位。建议常州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对上述2家单位依法进行处理。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这起事故教训十分深刻,相关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防微杜渐,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1.苏州春奕通净化工程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施工内容及时编制安全施工方案,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制止施工人员存在的违章行为,确保施工安全。

2.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要加强对外包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督促分包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的发生。

3.江苏天宁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有关建筑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今后施工安全。

4.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要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及时办理建设施工相关手续,加强对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监管,严格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抓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5.经开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认真总结事故教训。严格督促辖区内各在建工程各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有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武进区“7·1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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