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0日19时10分,位于常州经开区遥观镇的武进区遥观欣杰铝型材厂在仓库内,在组织吊运铁制料框放置在手推车上时,料框突然倾倒,1名挤压操作工被砸压受伤,经送常州一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有关规定和武进区委、区政府(武发〔2019〕20号)文件及武进区政府(武政复〔2007〕82号)文件的要求,武进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监察委、经开区纪工委、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区总工会等有关部门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具体名单附后),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概况
武进区遥观欣杰铝型材厂(以下简称:欣杰铝材厂),经营者:杨满林,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地址:武进区遥观镇洪庄村委陆家头17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0412MA1NXWR25A,注册日期:2017年5月8日,经营范围:铝型材加工、销售等。目前该厂在职专工40余人,2018年产值3000万元左右。
(二)事故中倒塌的铁质料框情况
铁质料框为生产中承装加工的铝型材,料框宽0.69米、长5.4米、高度0.69米,横截面为倒“П”型,在每边侧面栏杆上有安装4只吊环,在堆放时可以起到固定上部料框的作用,也可在吊装时用于穿钢丝绳。欣杰铝材厂规定(无书面成文规定)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仅允许堆放2层,最多不允许超过3个(仅对部分小尺寸框架)。堆放料框的是两轮推车,车轮位于料框中部。
二、事故发生简要经过及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简要经过
2019年3月10日19时,在欣杰铝材厂仓库内,挤压操作工王加洪和马春梅在用行车吊好4个料框放置在推车上后,分别站在两侧取下挂在最上面料框的钩子。突然,上部的2个料框朝马春梅一侧倾倒,马春梅躲避不及,被倒下的料框砸伤头颈部。
(二)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后,王加洪及仓库内的其他工人立即上前将压在马春梅身上的料框移开,并立即报告车间主任王德均。马春梅经急送常州一院抢救无效死亡。
接到事故报告后,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遥观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先后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和应急处置,要求事故单位全力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2019年3月14日,欣杰铝材厂与死者家属就善后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善后工作得到妥善处理,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1、死者简况
马春梅,女,汉族,32岁,挤压操作工,四川省宣汉县人。
2、直接经济损失:约122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1、马春梅冒险靠近料框,在取下挂在顶部料框上的吊钩后,碰到料框导致料框失稳倾倒。
2、事发前推车上堆放的料框超高且未固定。
(二)间接原因
1、生产负责人杨后佰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认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未能发现并制止员工超高堆放料框的违章行为。
2、欣杰铝材厂经营者(主要负责人)杨满林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未配备专门的行车作业人员,未对行车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教育和技能培训。
3、欣杰铝材厂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不完善,未制定料框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搬运料框的安全操作规程,未对员工进行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仅有口头教育,未对教育情况进行评价和如实记录,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员工违章超高堆放料框的是隐患。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在欣杰铝材厂仓库内发生的“3·10”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1、马春梅冒险靠近超高堆放且未固定的料框,在取下挂在顶部料框上的吊钩时,碰到料框导致料框失稳倾倒,造成严重后果,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
2、生产负责人杨后佰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认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未能发现并制止员工超高堆放料框的违章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欣杰铝材厂对杨后佰进行严肃处理。
3、欣杰铝材厂经营者(主要负责人)杨满林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未配备专门的行车作业人员,未对行车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教育和技能培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八条,建议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欣杰铝材厂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因欣杰铝材厂是个体工商户,且已建议对经营者杨满林追究刑事责任,故建议不对欣杰铝材厂进行行政处罚。若司法机关作出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决定,建议由常州市武进区应急管理局对欣杰铝材厂实施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这起事故教训十分深刻,相关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防微杜渐,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1、武进区遥观欣杰铝型材厂要加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立即制定料框使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是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对厂内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是要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四是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效督促员工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2、遥观镇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并要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认真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武进区“3·10”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