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309/2019-0002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文件编号: 常西科发[2019]19号 发布机构: 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  
产生日期: 2019-04-24 发布日期: 2019-04-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相关阅读:

关于印发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常西科发[2019]19号
 

关于印发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西湖街道办事处,文旅管理办,机关各局室,各相关单位:

现将《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9年4月24日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2.2  日常工作机构

2.3  成员单位职责

3  应急响应

   3.1  预警分级

3.2  蓝色预警应急响应

3.3  黄色预警应急响应

3.4  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3.5  红色预警应急响应

4  应急终止

4.1  应急终止条件

5  责任与奖惩

6  附则

6.1  名词解释

6.2  预案管理

6.3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积极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最大限度减缓大气重污染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武进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进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行政管辖区域内重污染天气的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大气污染源监控,建立重污染天气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警、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减轻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

2.科学预警,积极响应。及时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科学预警并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积极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技术准备,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预警及响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建立健全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联防联控和快速反应能力;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采取准确、有效的应对措施;积极动员倡导公众参与,提高社会参与程度和应急处置效果。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管委会成立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园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应急指挥部由管委会分管副主任担任总指挥,经济发展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西湖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西太湖旅游公司和管委会办公室、滆湖派出所、国土资源所、市场监管分局等单位为指挥部成员单位。成员单位根据处置需要适时予以调整。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负责人为联络员。

2.2  日常工作机构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经济发展局局长兼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部的规定和决定;

2.负责重污染天气信息的接报和处理,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预警和响应等级,按规定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

3.负责组织协调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联系各成员单位对其履行预案规定的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4.负责编制、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做好相关培训、演练工作。

5.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3  成员单位职责

西湖街道办事处:监督落实纳入正常监管程序的各类拆房工地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建立并动态调整拆房工地管理名单;落实港口码头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控措施;负责秸秆禁烧督查和处置,并指导和督促加强秸秆综合利用;落实道路扬尘和渣土运输处置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加强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作业;督促落实禁止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垃圾和杂物;牵头做好重污染天气时的社会稳定和治安防控工作。

经济发展局:负责确定在不同预警等级下需要降低生产负荷(限产)和停产的重点排污企事业名单,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实施限产、停产措施;在应急预案实施期间,加大督导巡查力度,第一时间汇总分析各单位限产、停产及对工业生产造成的影响情况,第一时间向上报告。

规划建设局:落实纳入正常监管程序的各类房屋建设、市政工程工地以及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建立并动态调整建设工地管理名单;及时汇总应急期间强化建设工地管理的情况,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自有媒体关于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宣传报道,并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单位,做好重污染天气预防的宣传、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等工作,并协助修编应急预案;

国土资源所、市场监管分局等单位按照联动协调和有关职能分工,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

3  应急响应

3.1  预警分级

根据上级发布预警信息,预警共分4个级别,分别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红色预警为最高级别。

3.2  蓝色预警应急响应

蓝色预警信息发布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以下应急措施:

1.施工工地和堆场加大洒水降尘频次,出入口道路加强实施机械化冲洗,减少扬尘污染;

2. 督查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3. 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4. 禁止露天烧烤,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和杂物。

3.3  黄色预警应急响应

黄色预警信息发布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各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具体应急措施如下:

1.施工工地和堆场加大洒水降尘频次,对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大量减少扬尘污染;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2.加大对施工场地、拆房工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3.指导和督促冶金、水泥、化工等行业重点排污单位立即启动各自应急预案,通过减少生产负荷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

4.指导和督促施工工地减少土方开挖规模,严格控制建筑拆除工程;严格控制散装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5.指导和督促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码头、堆场和搅拌站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6.加强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在现有频次上增加1-2次机扫和洒水,并适时扩大作业范围及延长作业时间;

7. 加强监督管理,禁止露天烧烤,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和杂物。

3.4   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橙色预警信息发布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具体应急措施如下:

1.施工工地和堆场加大洒水降尘频次,对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大量减少扬尘污染;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大量减少污染物排放。

2.加大对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对不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的排污企业立即停产整顿;

3.指导和督促列入限产、停产的冶金、水泥、化工等行业重点排污单位立即启动各自应急预案,有计划实施部分企业限产或停产;

4.指导和督促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拆除工程;禁止运输散装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运输车辆上路行驶(生活垃圾清运车除外);

5.指导和督促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码头、堆场和搅拌站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6.加强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在现有频次上增加2-3次机扫和洒水,并适时扩大作业范围及延长作业时间;

7. 加强监督管理,禁止露天烧烤,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和杂物。

3.5  红色预警应急响应

红色预警信息发布后,应急指挥部落实相关应急响应措施,具体应急措施如下:

1.施工工地和堆场加大洒水降尘频次,对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最大程度减少扬尘污染;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2.加大对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对不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的排污企业立即停产整顿;

3.指导和督促列入限产、停产的冶金、水泥、化工等行业重点排污单位立即启动各自应急预案,依次有计划地扩大范围,实施限产或停产;

4.指导和督促一切露天拆除、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工地作业暂停;禁止运输散装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运输车辆上路行驶(生活垃圾清运车除外);

5.指导和督促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码头、堆场和搅拌站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6.加强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在现有频次上增加3-4次机扫和洒水,并适时扩大作业范围及延长作业时间;

7.加强监督管理,禁止露天烧烤,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和杂物。

4  应急终止

4.1  应急终止条件

接上级解除预警信息后,及时发布信息,终止应急响应。

5  责任与奖惩

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各部门应急响应措施的督查力度,对未做好应急响应工作的成员单位,按有关制度进行问责。应急指挥部对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中反应迅速、措施妥当、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6  附则

6.1  名词解释

重污染天气是指在静、小风、逆温、雾等不利气象条件下,由于大面积秸秆焚烧、机动车尾气、工业废气、工地扬尘等污染物排放而发生在较大区域的累积性大气污染。

6.2  预案管理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编制、解释和日常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修订、更新。

6.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