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文旅管理办,中以管理办,机关各局室(公司):
经研究,现将《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做好武澄沙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百日会战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工作委员会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16日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做好武澄沙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百日会战专项工作方案
为缓解武澄沙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严峻形势,省大气办于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3月31日组织对武澄沙地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帮扶和重点督查。为贯彻落实《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澄沙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百日会战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9〕6号)文件精神,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百日会战相关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时间与攻坚目标
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全区Pm2.5同比下降3%。
二、具体措施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配合责任单位:西湖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1. 全面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对已排查出的重点区块内“散乱污”企业(作坊),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全面完成重点区块内“散乱污”整治任务,并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配合责任单位:西湖街道办事处)
2.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2019年3月底前,完成辖区散煤整治工作。结合“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要求,对餐饮烧烤、流动摊位和浴室等使用散煤及生活散煤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逐一清理。建立散煤禁烧长效监管机制,纳入网格化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三)实施工业企业深度治理(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
3. 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推进火电、砖瓦、铸造等重点行业深度污染治理。积极推进辖区铸造企业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为30、100、150毫克/立方米的标准改造。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在安全生产许可条件下,实施封闭储存、密闭输送、系统收集,所有物料(废渣)储存、装卸、破碎、输送及工艺过程的无组织排放要深度治理。2019年3月底前,完成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的深度治理。
4. 实施工业炉窑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对涉及钢铁(钢铁、铸造、铁合金)、有色(铜、铝、铅、锌冶炼及再生)、建材(水泥、玻璃、陶瓷、砖瓦、耐火材料、石灰、防水建筑材料)、焦化、化工(化肥、无机盐、电石)等行业企业,按照熔炼炉、熔化炉、烧结机(炉)、焙(煅)烧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炼焦炉、煤气发生炉等9类,开展拉网式排查,并建立详细管理清单。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分类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和改造任务,推进工业炉窑结构升级和污染减排。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相关规定;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其他工业炉窑,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执行。
5. 实施VOCs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按照分业施策、一行一策的原则,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2018年12月底前,完成2家化工企业、8家包装印刷企业、10家其他行业企业的VOCs治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2019然后继续推进辖区内VOCs治理工作。
(四)推进工地码头扬尘整治(牵头单位:规划建设局,配合责任单位:西湖街道办事处)
6. 严格施工和道路扬尘监管。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主管部门联网。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城市道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对扬尘管理不到位的工地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将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管理体系。
7. 加强城区道路扬尘管理。对渣土运输车辆未做到密闭运输的,依法严肃处罚,拒不改正的,停批渣土运输手续,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市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3%,在气温允许条件下,按照最高管控标准,一级道路每天冲洒水7次,二级道路每天冲洒水6次。
8. 严控农业面源污染。强化秸秆禁烧主体责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率持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开展秋收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强化露天焚烧检查。
(五)落实秋冬季生产调控措施(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
9. 推进工业企业秋冬季减排。当出现黄色、橙色、红色污染天气时,严格按照《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按照《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污染物排放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或者涉及重大民生保障的企业,在确保符合环境管理要求和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执行秋冬季错峰生产计划时,申请豁免。
10. 实施绿色生产标杆企业评定。鼓励相关企业积极参与绿色生产标杆企业评定,打造一批“装备工艺标杆、超低排放标杆、生产管理标杆和环境监管标杆”的绿色生产标杆企业。通过实行差别化的环境政策,引导企业主动节能降耗减排,促进部分重点行业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和实现高质量发展。
(六)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
11. 加强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根据省、市、区有关部门会商结果,及时响应市、区大气办各种管控要求,启动相应应急措施。实施网格化管理,将管控措施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及时通知并落实到位。
三、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工作根据《关于设立西太湖科技产业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的通知》(常西科委发〔2018〕65号)文件精神,园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总指挥党工委书记施小平、管委会主任戴志华担任本次专项工作的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依托园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并分解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发布各类预警管控信息,交办下达各项治理任务,协调各部门工作,调度工作动态,监督落实情况,健全责任体系,组织实施考评奖惩。其他各部门按照本方案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能源结构调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移动源管理、堆场工地码头扬尘整治等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各项任务。
2. 强化执法检查。坚持铁腕治污,积极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西湖街道办事处等部门重点检查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散乱污”整治、错峰生产、VOCs治理设施运行、扬尘整治、移动源污染防治,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列入大气管控名单的企业实行定期抽查,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在重点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检查。对媒体曝光、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其他部门移交的线索,要第一时间予以查处,通过多方位、全角度管控,确保管控达到预期成效。
3. 严格考核问责。严格落实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针对大气污染治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污染问题突出的部门,强化督查问责。根据《生态保护引领区责任追究办法》,对上级帮扶和督查领导小组发现的突出问题,相关重要信息虚报漏报瞒报、未完成重点攻坚任务的、特别是针对连续多日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实施量化问责。
4. 加强宣传教育。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百日会战各项工作,强化宣传引导,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项行动,并大力宣传推进进展和工作成效,弘扬正能量、提高凝聚力,不断提高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