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镇(开发区、街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打造高质量“管理明星城市”新名片,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深入推进落实以“管理为核心、自律为关键、作业为基础、执法为保障”的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工作,根据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城管〔2019〕38号)文件精神,现将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区建成区范围内主次干道,重点区域及已被命名的省级、市级“城市管理示范路”和“城市管理示范社区”(详见附件1)。
二、实施内容
为确保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落实,责任人应当做好责任区内的市容环卫工作,市容环卫责任书签约率、上墙率、履约率达到100%。
责任人做到:
1.无违法占道经营(堆放、作业、展示);
2.无非机动车乱停放;
3.无乱扔垃圾杂物和乱倒污水;
4.保持建筑外立面整洁,无违规破墙开门(窗);
5.无橱窗内外乱张贴、涂写和悬挂;
6.无乱搭建、乱晾晒、乱吊挂、私拉乱接;
7.无违法设置店招店牌和广告、字幕式电子显示屏;
8.无其它违反市容环卫责任制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摸底建档(2019年5月)。各单位按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要求,完成对沿街店铺、商场、学校、医院、综合体等单位的摸排工作,完善责任人信息数据,建立信息数据库(基础数据样式统计表,详见附件2),并发放《市容环卫责任制友情提醒书》。开展“订制式”服务,逐一指出每个责任人在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请各单位于5月30日前将《基础数据样式统计表》报至区城管局,联系人:周茹,联系电话:67898622。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19年6月-9月)。各单位督促责任人按照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要求,自觉开展履约整改行动,清理无主杂物和卫生死角,消除责任盲区,拆除各类违法设置的广告和店招店牌、小灯箱广告和字幕式电子显示屏等,清除各类私拉乱挂和玻璃橱窗张贴等,做到省级示范路、示范社区范围内无违规字幕式电子显示屏。
第三阶段:督查考核(2019年10月-11月)。区城管局将定期指导督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落实情况,组织对全区范围内示范路、示范社区的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通报结果。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组织。督促责任人严格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是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建设明星管理城市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统筹安排,确保责任区制度落到实处。可通过召开责任人代表座谈会、党员示范引领、建立自治组织等形式,强化责任人建立市容环卫责任区意识。
2.摸清底数,完善台账。各单位要对示范路段上所有责任人信息进行全面排查与完善,建立数据库,及时记录和更新责任人名称、具体责任区范围、责任人经营范围、责任要求履行情况等基本信息,做到随时查询、随时调阅,为日常作业、管理和执法提供依据。
3.严管重罚,遏制违规。各单位执法人员应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严厉查处不履行、不落实责任区管理法定责任义务的行为,进一步督促责任人主动履约、不敢违约。
4.加强管理,巩固成效。各单位应加强对市容环卫责任人的日常管理,强化其主动履约意识,完善定人、定岗、定路段的日常巡查机制,与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相结合,保障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
武进区已被命名省级、市级城市管理 (市容管理)示范路、示范社区名单 一、省级示范路、示范社区 1.省级示范路3条 府东路、延政中大道、武宜中路 2.省级示范社区4个 府东社区、永定社区、府南社区、十里社区+香溢澜桥社区 二、市级示范路、示范社区 1.市级示范路12条 花园街、常武北路、广电中路、定安中路、嘉兴路、卢家巷东桥南路、大通西路(牛塘镇)、人民路(嘉泽镇)、永胜中路、金鼎路、兴政路、珠光路 2.市级示范社区10个 湾里社区、新天地社区、学府家苑社区、丰乐社区、花东社区、南都社区、新城域社区、喜盈门社区、星河社区、南夏墅社区
武进区已被命名省级、市级城市管理
(市容管理)示范路、示范社区名单
一、省级示范路、示范社区
1.省级示范路3条
府东路、延政中大道、武宜中路
2.省级示范社区4个
府东社区、永定社区、府南社区、十里社区+香溢澜桥社区
二、市级示范路、示范社区
1.市级示范路12条
花园街、常武北路、广电中路、定安中路、嘉兴路、卢家巷东桥南路、大通西路(牛塘镇)、人民路(嘉泽镇)、永胜中路、金鼎路、兴政路、珠光路
2.市级示范社区10个
湾里社区、新天地社区、学府家苑社区、丰乐社区、花东社区、南都社区、新城域社区、喜盈门社区、星河社区、南夏墅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