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技农机站(经济管理科、农业水利服务中心)、农经站(科)、畜牧兽医站,局各科(办)、站(所、队):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武发〔2019〕20号)文件精神,组建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按照机构改革有关要求,自3月2日起启用“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印章。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