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技农机站(经济管理科)、财政分局: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省以上农业农村专项实施意见及资金预算(省第一批、市第二批)的通知》(常农计〔2019〕2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机合作社机库和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农机规〔2015〕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了《2019年度武进区省级农机合作社机库和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各镇(街道)农技农机站、财政分局要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二、加强项目申报审核。各镇(街道)农技农机站、财政分局对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择优申报。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制暂行规定》(苏财预〔2013〕21号),相关各方需共同填制《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见附件3)。
三、及时报送申报材料。请各镇(街道)农技农机站、财政分局按《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申报要求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报送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联系方式:武进区农业农村局农机科,费士敏, 0519-86311195。
附件:1.2019年度武进区省级农机合作社机库和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2019年度武进区省级农机合作社机库和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申报书
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19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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