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份农业农村局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心工作
1.加快推进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开展PPP项目一期运营抽查及半年度运营考核;加大巡查力度,保质保量推进二期项目建设;做好经开区工程老点移交方案;
2.积极推进水产养殖整治,倒排时序推进太湖沿岸3公里水产整治,研究完善滆湖周边5.7万亩池塘整治方案;
3.持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保障猪肉安全、稳定供应,开展好夏季高温大消毒和补免、实验室检测技能培训等工作;
4.继续做好湖泛巡查监测工作,加强高峰期蓝藻打捞、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5.继续做好农业农村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
二、重点工作
6.做好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问题清单整改工作;
7.继续举办好第十一届“阳湖”果品节系列活动,组织做好开幕式及相关宣传推介活动的实施工作;
8.序时推进美丽村庄建设,协调规划太湖湾片区市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康居型、美丽型创建村庄“回头看”活动,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
9.加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配合市级做好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督查考核工作;
10.加快推进特色强镇建设,按月度及时报送进展情况;
11.持续做好新一轮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和改革试验任务的申报工作;
12.加强农业机械化生产工作,组织第一批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镇创建验收;指导示范农机合作社做好“国家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区”的市级考核验收准备;
13.积极开展品牌农业建设,开展前黄、洛阳、礼嘉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申报、抽样监测等相关工作。
三、项目管理工作
14.加大农业项目建设推进力度,拟定新康村水稻科技园深度设计方案,组织2017年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区级验收;
15.加强与“智慧农机”建设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快“智慧农机”开发建设;
16.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做好2017年度市级项目、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市级验收准备,完成2019年度生态型试点项目的初步设计;
17.做好2019年商品有机肥推广项目启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18.做好2019年全区生态湿地修复工程的组织协调、督查推进等工作;
19.做好中央农业生产救灾物资(农药)的采购与发放工作;
20.做好“两区”划定自纠自查、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四、常规工作
21.组织外出调研学习村集体存量资金竞争性存放办法,并举办“三资”财务管理培训;
22.继续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梳理排查确权遗留问题,督促指导镇村逐步解决,并适时启动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
24.抓好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片工作,做好水稻穗肥施用技术及中后期田间管理工作;
25.决策部署好水稻病虫总体防治,开展水稻病虫防控新技术和药剂筛选试验;
26.开展稻瘟病的田间接种鉴定工作,结合分子实验室检测进行稻瘟病、条纹叶枯病的抗性筛选;
27.加强苏北布点区中粳材料的筛选鉴定工作,加大新品种市场推广;
28.做好重大植物疫情阻截带监测工作,特别是美国白蛾的综合防控和草地贪夜蛾的预测预警,适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29.做好夏季园艺作物的技术指导、培训工作;
30.做好园艺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农膜回收利用、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精美小菜园建设等工作,完成摸底调查、数据报送;
31.增强农企发展后劲,组织外商及农企参加第二十一届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组织果品生产企业参加江苏省“神园杯”、第八届“中山杯”优质葡萄评比活动;
32.积极推动高效农业保险专家库建立;
33.组织开展全区秸秆机械化还田和机插秧核实督查,按照秸秆机械化还田直补操作程序,及时出台夏季麦秸秆还田补助资金文件;
34.开展高温季节水产养殖指导与病害防控工作,做好水产养殖水质监测及水质巡查任务;
35.做好造林、村庄绿化区级核查和台账资料整理工作;更新2019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
36.实施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37.做好饲料生产企业、兽药经营单位换证复验的指导工作和太湖开捕前渔港渔船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检查工作;
38.开展农机安全员业务培训、农机合作社安全整改、救生衣发放和操作演示等活动;
39.强化拖拉机联合执法、动物卫生监督、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农资规范经营等检查活动;
40.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拟定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细则,并布置落实;
41.加强农业技能培训教育,组织2017级部级任务青年农场主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参加培训,做好《武进区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验方案》的现场汇报、前期筹备等相关工作;
42.做好农业农村系统垃圾分类工作;
43.做好农业农村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44.做好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工作,落实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过渡公务员相关工作;
45.落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逐一梳理各事业单位三定方案;
46.根据区考核方案,出台局系统党建工作考核细则、“星级科站”竞赛方案;
47.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筹建工作,完成局机关各支部重新设置及支部书记、支委调整等工作;
48.做好相关乡镇兽医站资产处置工作。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