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生态河道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工作,发挥河湖的基础和支撑作用,加快推进全区生态河道建设,区水利局制定了《常州市武进区生态河道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予参照执行。
附件:常州市武进区生态河道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
2019年5月10日
常州市武进区生态河道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落实部署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和河长制工作深入开展,发挥河湖的基础和支撑作用,现就加快推进全区生态河道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系统思维、强化问题导向,通过控源截污、活水畅流、岸坡整治、生态修复、景观提升、长效管护等措施,全面实施生态河道建设,促进城乡人居环境改善,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强富美高”新武进提供有力支撑和基础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注重提升河道功能,修复河道生态,发挥综合效益。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把解决突出水问题作为建设重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需要。
(三)坚持系统治理。统筹兼顾、整体施策,着力推进控源截污、活水畅流、岸坡整治、生态修复、景观提升、长效管护等措施,实现河道系统治理。
(四)坚持政府主导。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五)坚持典型引路。着力打造能复制、可推广的建设典型,通过示范引导、典型引路,全面推进生态河道建设。
三、建设目标
通过生态河道建设,恢复或提升河道行洪、排涝、引水、航运、灌溉、景观等综合功能,努力实现河道通畅、水体清澈、岸坡绿化、人水相亲、景色优美的总目标。
四、分类指导
按照地形条件、水系关系、土质特点以及区域功能定位,河道一般分为中心城区河道、集镇区河道、农业区河道三大类,其中农业区河道又分为圩区内河道、半高地河道和高地河道。生态河道建设应根据河道所处区域、功能定位、地形地貌等条件,科学合理制定建设方案。
五、建设标准
为推动生态河道建设标准化、从河道功能、水体净化、水系活化、护岸柔化、两岸美化、节点优化以及河道管护等7个方面的17项指标和公众满意度评判指标,并对每一项指标的目标要求提出量化内容(详见附表),为全区生态河道建设提供参照,也为下一步实施考核评判提供技术依据。
六、建设重点
(一)水体净化
截污治污,以排口整治为抓手,倒查污染源,开展源头管控,采取封堵、截流、调蓄、防倒灌等综合工程措施,合理设置提升泵站等方式,将污水全部纳入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或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系统。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推进面源污染拦截,设计初期雨水拦截设施,合理配置海绵措施。逐步设置农业面源尾水生态拦截沟。实施水体生态修复,河道内合理种植沉水植物、浮水植物和挺水植物,培育适宜生物栖息及繁殖的生存环境。河道堤岸在满足防洪、防冲刷的前提下,应有利于水土交换,留有自然生物通道,为水生生物、陆生生物和两栖生物的生存繁衍创造条件。
(二)水系活化
畅通河道,加强河道水系连通,拓宽引排河道卡口段,清除河道明坝暗埂,打通断头河浜,构建水系相连、河网相通的健康水循环体系。疏浚河道,对淤积严重的河道进行疏浚整治,妥善运输和处置淤泥,防止二次污染。优化水系布局,合理利用现有水利工程或新建工程措施,提升河道水动力条件,科学制定调度方案,实现活水畅流。
(三)护岸柔化
尊重河道自然形态,避免裁弯取直,尽量保留河道原生状态。建设生态护岸,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生态护岸类型。逐步拆除原有硬质护岸,暂无条件拆除的河道,采取绿化遮挡,挡墙顶有绿化空间的,可通过布置藤本类或者具有垂悬效果的灌木类植被对护岸进行柔化遮挡;挡墙顶无绿化空间的,可在挡墙外沿面或临水侧河底设置种植槽,根据水位的高低,在槽内种植水生植物、灌木或藤本类植被。
(四)两岸美化
合理选择本土植物,丰富河岸绿化配置,建设绿色生态长廊,完善景观步道,为沿河居民提供健身、休憩、娱乐、散步的空间。有条件的可配置景观小品,打造沿岸景观带,提升居民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对于中心城区、集镇区以及居民集中区等重点河道(河段),可增加功能照明建设,美化城市夜景,打造集功能性、舒适性、艺术性于一体的灯光带,让更多的灯光融入到雕塑、景观小品,营造更加休闲、健康和愉悦的夜晚河道景观环境。
(五)节点优化
遵循“见缝插绿,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利用两岸零散地块,打造口袋公园,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对河道空间内景观合理规划设计,着力打造重要景观节点。提升河道文化品质,设置具有当地特色的概念景观和水文化展示平台,挖掘沿河文物古迹、人文历史遗迹地方民风民俗,加强水文化遗迹保护和修复工作,增加展示人文历史、地方传说和民俗等的配套设施,丰富河道文化环境和艺术美感。
(六)长效管护
以全面实行河长制为引领,河长积极履职,全面负责生态河道建设和日常管理。落实河长管护责任,明确管护机构、管护人员,切实保障管护经费,推进河道长效管护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管护模式,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加强水行政综合执法,严禁破坏河道健康生态行为,保障河道生态作用长期稳定发挥。全面落实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管职责,依法依规严格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履行涉河建设项目管理职责。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利用河湖长制工作平台,建立健全政府领导牵头负责,水利、发改、财政、环保、农业、住建、城管等部门协同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
(二)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发挥政府主体作用,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原则,加大各级财政投入,确保生态河道建设资金落实到位。
(三)树立样板示范。实施综合治理,同步开展截污治污工作,全面提升河道水环境质量,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河道典型,通过示范推进、引领带动、总结推广,逐步提高生态河道覆盖率。
(四)强化监督考核。逐步建立完善生态河道监督考核体系,强化检查考核结果应用,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严格问责,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水利建设奖补资金安排和区委区政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注重舆论宣传。加强生态河道建设的宣传力度,加大对破坏河道行为的曝光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微信等媒介,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关注和参与生态河道建设,形成全区生态河道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武进区生态河道建设导则(试行)
常州市武进区生态河道建设标准
序号
评价内容
指标
目标
中心城区河道
集镇区河道
农业区河道
圩区内河道
半高地河道
高地河道
1
河道功能
防洪标准
达到武进区中心城区防洪除涝规划或乡镇水利规划防洪标准
除涝标准
2
水体净化
水体透明度
水体透明度大于50厘米
水质状况
区级河道水质不低于Ⅲ类标准(含Ⅲ类),镇、村级河道达到水功能区水质要求,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
污水收集处理率
95%
85%
80%
水生生物多样性
水体多种水生动物(至少3种以上),构建沉水植物、浮水植物、挺水植物有机结合的水生植物生态系统
3
水系活化
河道断面
河道纵断面保持原有天然坡降,河道底高程根据相关水系规划确定;河道横断面一般宜采用梯形放坡或复式断面,局部受条件限制的可采用矩形断面
河道畅通性
河道畅通,无坝埂,无阻水障碍物(不含闸、堰等控制性建筑物),逐步消除断头河浜
畅流活水
常态
根据水质情况,利用现有水利工程或新建设施,视情开展
4
护岸柔化
生态护岸
原则新建采用生态护岸型式,现有非生态护岸柔化率不小于80%
新建采用生态护岸型式或自然河岸,整条河道生态护岸或自然河岸率不小于90%
5
两岸美化
节点优化
岸线植被覆盖率
≥80%
≥90%
景观设施
居民集中段视情布设人行步道、清水平台、文化廊亭、艺术小品、灯光水景等设施
村庄段视情布设人行步道、清水平台、文化廊亭等设施
6
河道管护
管护机制
明确管护责任、范围、人员,落实管护经费
管护效果
河坡整洁,无垃圾杂物等;河面清洁,无漂浮物、有害水生植物,无废弃船只等;河水洁净,无污水超标排放;河道通畅,无乱占河面河岸、乱垦乱种、乱挖乱填等现象
“河长制”落实
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每条河道有明确的河长,河长履行职责情况良好,河长制公示牌完整、准确
监测设施
推广设立必要的监测设施,为河道信息化管理创造条件
评判指标
公众满意度
注:1、圩区内河道指由节制闸或排涝站控制水位,常年水位低于外河,岸高与常水位差距不大的河道
2、半高地河道指与外河通过节制闸或排涝站相接,平常闸门,汛期高水位时关闸防洪排涝,岸高在最高洪水位以下的河道
3、高地河道指直接与外河相通,无法控制水位,岸高与常水位差距较大的河道
4、少数工业园区和开发区内部河道建设,可参照中心城区或集镇区河道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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