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预算单位、各镇(开发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18年度决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算批复
批复你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数据,具体内容以电子数据方式下发至你单位。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所属单位决算批复工作
你单位应当在接到本批复后15日内,向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批复决算。
(二)按时公开决算
区各预算单位、各开发区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转发〈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办发〔2016〕113号),除涉密单位和事项外,你单位应在区财政部门批复决算后20日内,按照《关于印发2019年武进区区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武财预〔2019〕3号)要求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
附件:各部门2018年度收入和支出数明细表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19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8月13日印发
下载附件:各部门2018收入支出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