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开展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武发〔2016〕68号)和《关于全区经济一般村村级集体收入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武委农〔2017〕3号、武财农〔2017〕1号)文件精神,依据区审定的2017年度村级收入情况和相关工作考核结果,2017年度全区有38个经济一般村享受年度财政专项补贴政策,其中,有4个村因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年度考核在全镇(街道)2017年度排名中列为倒数三位,按规定村级收入补贴核减20%,区财政共补贴资金352.3万元,相关镇应按照1:1配套补贴资金。此外,遥观镇渔庄村由经开区补贴40万元,南夏墅街道南夏墅村由高新区补贴12.8万元。资金列各镇“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科目。请各地接到通知后及时拨付资金给有关村,同时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2017年度财政专项补贴经济一般村村级运转保障资金分配表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18年12月11日
抄报:常州经开区、武进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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