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规划的实施监督;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化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重大专项规划以及基础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布局。负责各级各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平衡,以及有关发展规划及计划的审核、评估和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
2、研究提出全区生产力布局、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的战略目标和政策;研究制定年度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编制年度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执行计划报告。加强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分析,针对国民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和经济结构优化提出政策建议。推进区级机关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区级机关目标评比。
3、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全区经济体制综合改革、重大专项改革方案的起草、论证、报批工作;负责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与总体改革方案的衔接,研究并协调改革创新中的重大改革问题。推进国家、省、市有关改革试点工作。会同区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有关领域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价考核机制。指导、协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改革发展。
4、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全区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全区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编制年度重点项目投资计划;推进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市场准入、财政、金融、环保、土地、资源利用等方面政策;做好重大项目培育和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审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及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推进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完善政府性投资资金及投资项目管理。按照权限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负责审核和转报由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
5、综合监测、分析全区财政、金融运行和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各类直接投资基金的发展思路,指导和协调创业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负责审核、转报和备案管理;负责制定全区企业债券融资管理办法,编制、审核、转报企业债券发行计划,监督债券资金运用、到期债券兑付及发债企业信息公布;研究拟定全区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
6、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统筹全区能源规划建设,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组织实施能源产业政策。做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作。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进能源项目建设。综合平衡重要能源物资(煤、电、油)的供需,负责热电规划,电力、成品油等市场规划布局及监管。
7、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农业现代化的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审核、审批农林水利重点项目,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实施各级产业政策,组织重大特色产业基地(园区)建设,指导协调和组织推进新兴产业发展;负责安排重大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建设项目,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负责综合协调推进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研究制定和牵头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安排区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推进全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协调推进创意产业发展。研究提出基础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布局,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协调基础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8、规划、协调和管理社会发展工作。统筹协调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组织制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的政策衔接。综合协调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社会保障、就业和收入分配等领域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安排;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和协调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全区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评估。
9、研究提出全区开放型经济发展战略,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及其他形式的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承担授权范围内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的上报工作。参与招商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开发区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开发区的设立审核和政策协调工作。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节约型社会建设。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综合协调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1、研究拟订推进信息化发展的综合规划,组织推进列入区重大项目的信息化工程建设;会同相关部门拟订信息化建设投资年度计划;参与政府网络建设和电子政务发展的协调推进工作。
12、负责全区经济协作工作。牵头组织推进我区参与地区合作与发展,组织对口支援、经济协作,组织协调东西部合作和江苏南北挂钩帮扶工作。
13、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有关计划、预案,协调国民经济动员与国家经济、国防建设之间的重大问题。
14、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管理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草拟全区价格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价格改革方案;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全区物价总水平控制目标建议及相应的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全区物价调控目标责任制工作,实施特殊情况下价格干预措施方面的有关工作;建立价格监测制度,负责全区价格动态的监测、市场价格走势预测,提出价格调控及相关经济政策建议。
15、指导、监督区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各镇的价格管理工作,处理价格争议;协管省级以上权威部门制定的商品价格和国家行政机关收费,并组织具体实施,提出相应的价格和收费调整建议;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范围,管理相关的商品、服务价格和国家行政机关收费,制定区管商品价格(收费)的作价原则和办法,发布价格公告,组织价格听证;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价格垄断、低价倾销、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组织指导全区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乱收费案件及不正当价格行为;推行商品和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健全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负责价格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按规定负责价格评估机构资质、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初审工作,负责价格鉴证师注册的报审工作,监督管理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活动,组织指导价格评估、鉴证、认证工作。
16、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地方性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研究拟订全区粮食行业、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粮库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建设和布局工作;负责制订全区粮油供求计划和粮食安全保障线计划;研究提出区级储备粮的收储和动用建议;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军供粮供应政策,制订落实具体办法,做好本地区驻军的粮油供应工作;指导本地区的粮油销售,做好抗灾救灾、安排灾区灾民和特需粮油的供应工作;安排以工代赈粮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监测、分析全市粮食供求运行态势;组织实施对全区社会粮食流通的宏观管理,对国家、省、市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粮食行业的执法检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社会粮食商品进行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标准、计量标准、粮油检测标准及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17、组织实施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及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和督查;协调中央、省、市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及陈化粮处理等有关工作;负责编制全区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指导协调粮食仓储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粮食仓储、流通设施建设资金;负责指导全区粮油储存的安全管理、监督,推广和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科学保粮新技术,确保国家粮油库存安全;负责指导全区粮食市场培育、发展和完善工作,搞好市场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价格政策,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18、负责对区级储备粮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区级储备粮的利息、费用补贴拨付及管理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和国家投资项目的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的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粮食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组织企业积极推进开放型经济工作;负责对全区粮食行业的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1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区经济动员办公室、区经济信息中心)、经济综合科(规划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区铁路办公室)、重大项目办公室、农村经济科(区以工代赈办公室)、工业科(高新技术产业科、对外经济合作科)、服务业科(经贸流通科)、服务运行管理科、社会发展科、能源物资科(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科、区三电办公室)、财政金融科、综合改革科、政策法规科(区目标管理办公室)、信息发展科、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粮食购销储备科、粮食产业指导科(粮食监督检查科)、对外协作科(区经济协作办公室)、财务科、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直属行政机构:价格检查局,下设举报受理科、价格收费检查科、案件审理科。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常州市武进区21世纪议程项目管理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价格认证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决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含武进区21世纪议程项目管理中心、武进区价格认证中心)。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发改局紧紧围绕“五个三年行动计划突破年”主题,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局上下适应发展新常态,把握法治新要求,激发改革新动力,勇于担当新作为,为推动“强富美高”新武进建设献计出力。主要完成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发展指导,当好参谋助手。
一是目标管理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牵头将全区主要经济指标分解下达到各镇、开发区和重点板块。修订2018年武进区区级机关职能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今年的目标考核工作意见和实施细则,总体上延续去年,有所变化的是对重点项目责任部门的考评,改由区重大项目办组织实施。编制区2018年目标任务,现在正在对各部门完成情况及有关奖项进行评比。完成《常州市2018年年度目标任务书》中武进区目标任务的编制上报,并做好相关市、区目标进度填报工作。做好2018年常州市“种好幸福树 建好明星城 高质量发展”评价考核武进区指标统计测算工作。
二是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每月汇总重点考核指标、经济发展主要指标等进展情况,认真开展经济和社会运行情况分析,完成了全区一季度、半年度、全年度经济社会运行情况等分析材料。配合省发改委经济监测网络平台工作,组织41家重点企业每季度进行了重点企业经济信息直报,准确掌握经济一线发展动态。举办了“五地七市”经济运行分析会。
三是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并全力推进2018年全区产城融合工作,土地管理、人口管理等改革工作加快探索,户籍管理改革不断深化推进,继续完善户籍制度和居住证制度,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上报省发改委,争取上级对武进产城融合综合改革的支持。常州经开区、高新区、西太湖、雪堰镇、轨道交通产业园五个市级试点建设全力展开,各项工作按照年度计划稳步推进。产业体系日臻完善,基础设施稳步建设,公共服务不断提升,区域融合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2、加快项目推进,提升有效投入。
一是项目推进。制定完善了重点项目推进一系列方案措施,紧紧围绕“重大项目增效年”的部署要求,落实联席会议、区委会办、督办会议、市重点项目月度巡查、季度督查等工作机制,精心组织集中开工、人大视察、领导观摩等重点活动,实行区领导挂钩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坚持“一个项目、一套班子、责任到底”,各部门协同配合,全力化解项目推进难题,扫除企业发展障碍,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起草《区重点产业项目入库评估实施办法》,明确产业项目评估标准,遴选出具有一批高质量项目,将其动态纳入武进区重点产业项目库,突出重点项目在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结合市重点产业项目管理机制调整,制定完善《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考核办法》,突出提质增效导向,逐步建立健全建设周期管理的项目招引、管理、推进、考评体系。按照“重大项目增效年”活动方案,完善重大项目保障办法,使用“重大项目建设保障流转单”,从用地、资金、配套、服务等方面优先给予重大项目政策支持,全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今年已为纳入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符合重大项目保障条件的碳元科技等8个项目,给予用地等资源和服务保障。组织纵慧芯光等12家企业参与区金融银企对接活动,切实为企业发展提供助力。
二是太湖治理。有序推进“试点”工作。起草制定了我区2018年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安排,由市发改委牵头,与无锡市、宜兴市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对接,围绕试点目标任务、重点工程、创新机制、跨区域合作等方面进行讨论会商,形成了统一意见并建立了相关联动合作机制,试点相关工程推进正常,基本完成年度建设目标。加强治太项目管理。牵头相关单位对第1至第10期共400多个太湖资金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项目设计、施工、结算和决算等资料及资金申报材料进行了清查审核,对51个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组织进行了竣工验收。按上级要求完成了2018年度太湖治理项目动态库的调整,配合区生态办完成了我区2018年太湖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牵头开展了2018年省级太湖治理切块地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省实施方案中期评估武进区自评估工作及武进区2017年省级太湖治理切块地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估等工作。
三是投资管理。制定完善相关法规。牵头制定了《武进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审批、建设、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范,将促进政府项目决策科学、投资精准、管理规范、实施有序,有效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积极配合区公管办修改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镇级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牵头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建设计划。按照区政府工作安排和区“三控两分”相关要求,牵头开展了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编制工作。谨慎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工作。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对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工作,全年办理各类审批件35件。同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和推进服务。配合区财政局认真开展政府工程债务清查工作。牵头相关单位完成了区“五个三年行动计划”中涉及政府投资项目的评估等工作。
3、加快结构优化,提升产业水平。
一是农业方面。全力推进雪堰镇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抓好项目的统筹协调,牵头落实项目任务分解表,及时上报项目进度,如期实现治理目标,得到省发改委、省农委督查组的肯定。积极组织雪堰、湟里2个市级中心镇认真编报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通过认真梳理、筛选汇总后上报市发改委。湟里镇西南片区土地精细化管理试点项目和雪堰镇敬老院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两个项目入选市级财政支持项目库。认真撰写武进区乡村振兴规划中涉及发改的内容,包括能源、粮食、价格等方面,为我区三农发展打下基础。做好全国农村经济监测资料信息收集上报工作,今年以来,累计上报信息67篇。
二是工业方面。积极推进产业创新发展2018年突破方案。为深入实施《武进区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思路,我局牵头主要成员单位进行了深入研讨,制订了《武进区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突破方案》,明确了主要工作目标和突破重点,并讨论商议了具体的考核评价办法。有序推进十大产业链建设工作。从去年开始,十大产业链调整为“五新三高两智能”。为推动新一轮十大产业链向集聚、集约、集群化方向发展,今年以来,整个发改系统和产业链牵头部门为此做了很多工作。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区确定了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汽车核心零部件、新医药及生物技术、轨道交通、智能制造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六大主导发展产业链,完成了新一轮十大产业链企业库调整工作,武进区入库企业394家。前三季度,十大产业链规上产值1193.2亿元,同比增长13.8%;预计2018年十大产业链完成规上产值1600亿元左右,增长13%。
三是服务业方面。企业培训取得新成效。易得利供应链公司被评为省平台经济重点企业,灵通展览被评为省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江苏明都汽车集团等27家企业被评为常州市服务业星级企业;开展了武进区现代服务业创新创优示范企业评选工作,苏文电能等10家被评为武进区现代服务业创新创优示范企业。集聚区建设获得新突破。绿建区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高新区津通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被评为江苏省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全区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基地、示范区)个数位列常州第一位。服务业人才工作有了新作为。联合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武进区商务服务业人才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成功举办2018年武进区“深化新时代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现代服务业专题培训班。菜市场工作有了新提升。湖塘丰乐菜市场等市场完成提升改造,阳湖菜市场、中凉菜市场被列为江苏省菜市场公益性改革试点市场。
4、强化资源保障,服务经济发展。
一是有效实施减煤工作。截至11月底,全区煤炭消费总量280.37万吨,同比2016年削减47.28万吨,完成年计划(20万吨)的236.4%。热电改造方面,已完成华伦热电背压机组提标改造工程,完成常州市东部片区供热管网规划中涉及武进内容的修改,东部燃机项目已完成了10个专项中的热电联产规划、供热应急预案、热电企业关停承诺、政府承诺、初可研报告编制、热负荷调查报告评审等6项工作。积极推进“自用为主、余电上网”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58家企业光伏项目备案,总容量为47.42兆瓦。有序推进我区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积极争取落实上游气源,多渠道落实LNG资源,加大投入增强储气能力,加快与周边城市高压管道互连互通,提高互通互保能力,制订管网安全运行及压力预警应急方案,与日用气量1000方以上用户进行精准对接,落实错峰用气、均衡用气计划,有条件地落实油、电等可替代能源设备,在气源应急期间投入使用。
二是有序组织电力项目建设。做好我区售电侧改革工作,广泛发动企业用电高峰期间参加有序用电和需求响应工作,为企业降低用电成本。为推进我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引导和鼓励相关企业参与国内碳市场交易,提高从业人员业务能力,组织辖区内顺风光电、杰多新能源、光大环保能源等五家企业参加了CCER(中国核证减排量)培训。组织我区相关企业参加了2018中德静脉产业发展论坛。督促企业走绿色发展道路,组织辖区内7家热电企业赴上海参加环境能源交易所进行能力培训,我区6家企事业单位列入第一批常州市低碳示范单位。
三是有效开展加油站管理工作。今年3月份我区86个加油站(点),通过了2017年度江苏省成品油管理平台网上年检;发文申请加油站规划确认1个、申请新建1个、申请迁建2个、申请注销1个、申请注销领证1个、申请各类延期19次。做好双层罐改造工作,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动整治百日行动。
5、注重民生民本,力促和谐稳定。
一是切实加强社会事业建设。以教育卫生三年行动突破年实施方案等为抓手,推进社会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实施。做好相关项目手续办理过程中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做好相关项目手续办理过程中的协调和服务工作,今年以来新批项目建议书6个,涉及总投资约24747万元,批可研报告6个,涉及总投资约25123万元,一次性申请批复7个,涉及总投资4673万元。对100万以下的小型维修装饰类项目共审核会办了55个。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合理化审查工作,对卢家巷实验学校改扩建工程、牛塘中心小学校舍改扩建工程等项目的设计方案、建设规模、投资金额开展审查。组织各镇(街道)对照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逐级逐项开展自查评估,汇总各镇、街道、建制村、城市社区、自然村、居住小区《江苏省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达标情况评估表》,全面评估我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推进情况、现状,查找标准实施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分析原因,形成我区自查评估报告。牵头做好大运河文化带沿线河道、遗产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资料区级数据的填报工作,做好大运河武进段基础数据报送工作;做好“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系统”平台、“政务一体化监管”平台维护工作。
二是切实加强物价管理工作。强化价格监测,及时预警预报。认真做好综合消费品市场居民食品零售价格等常规监测上报工作,对全区37个价格监测点,170余种商品,特别是与广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肉、禽、蛋、蔬菜等近90个品种进行监测,并坚持“五日一报”制度,上报各类监测数据12000余条。不断加强成品油价格管理,今年以来共调整成品油价格21次,其中13次上涨8次下跌,总体呈上涨趋势,平均涨幅15%左右。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文件精神,放开车用天然气定价权限,自今年1月1日起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深入贯彻煤热价格联动办法,及时收集、汇总我区5家热电企业煤炭购进价格及经营情况,严格执行煤热联动办法,分别于1月10日、4月13日、7月12日、10月11日四次召开煤热联动联席会议,调整了蒸汽到户中准价格。严格执行商品房各项宏观政策,确保商品房价格相对稳定,加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把价格服务与行政执法相结合,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切实落实各项惠民价格政策。今年以来,全区共办理各类价格咨询投诉举报 437件,其中咨询件121件、举报投诉件316 件。根据市局要求,组织辖区内实施行政事业性、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的收费单位开展收费情况报告工作。今年我区169家收费单位上报了上年度收费情况报告,报告率100%。开展区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管理考核工作,对武进人民医院、武进中医医院和武进第三人民医院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管理考核工作。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对全区20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床位数量及各数量床位房间所要求配置的设施进行了检查并相应调整了价格。优化价格认证服务,今年以来,认证中心共完成各类委托业务1689件。
三是切实加强粮食管理工作。粮食收购快中争优,通过制定2018年《武进区夏粮收购实施方案》、《武进区秋粮收购实施方案》、《武进粮食物流园进驻实施方案》等工作计划,提前与各销售公司签订夏粮代购代储、秋粮包购包销等协议,截至目前,全区全社会累计购入小麦约10.5万吨,较去年同比增长约1.5万吨;购入稲谷收购约18.6万吨,较去年同比增长约1.2万吨。全年完成轮换地储小麦9850多吨,完成轮换销售粳稻2.45万吨。突出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全区现有放心粮油销售店29家,基本覆盖全区所有乡镇和街道。积极组织全区购销企业签订安全责任状,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和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加强基层库点粮食保管和安全生产等检查力度,确保储备粮食安全无事故。 强化资产经营管理,多措并举保值增值,今年共签订各类资产租赁合同175份,合同签订率100%。全面推进粮食物流园(中心库)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配套码头已基本完成,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基本到位。抓好地储粮季度检查及政策性粮食出库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年度任务与我区粮食种植情况,对纳入轮换计划的区级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确保程序正规,数量到位。抓好应急成品粮油管理,从常态中保持区级应急成品粮数量足够、储存良好。根据市粮食局、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指示精神,落实各项安全制度,突出抓好安全管理,突出重大安全问题防范,确保粮食行业安全稳定。继续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根据去年我区放心粮油工程单位建设情况,及时指导督促实力雄厚的企业争创品牌,进行相关认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放心粮油品牌效应。
四是努力向上争取各类资源。我区江苏恒立液压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获批建设常州市工程研究中心,同时江苏恒立液压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和2家院校分别获批建设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积极做好各项资金申报工作,今年以来,已争取到各类资金58620万元,其中我区新孟河水利建设工程、永安河治理工程等分别获中央投资20000万元和省级投资17500万元,共计获得上级投资资金37500万元。获得进口棉花配额5390吨。完成去年入选首批省级特色小镇的石墨烯小镇的年度考核工作,并获得省级“优秀小镇”称号。今年7月,瑞声科技小镇正式列入第二批省级创建名单,同时积极编制小镇控制性详规,目前小镇总体规划完成第五轮讨论。
6、积极创先争优,增强服务能力。
一是突出思想引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理论学习。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完善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发改局教育培训制度》,落实《2018年区发改局学习活动计划》,明确了以政治理论学习为主要内容的中心组学习计划、科室集中学习计划和工作交流与研讨计划。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根据省、市、区委统一要求,结合发改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区发改局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了动员会议,明确了具体活动安排,明确了具体活动安排。今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6次,组织局全体副职领导干部参加“五个三年行动计划突破年”轮训班7次,全局按计划深入开展了6次学习日活动和12次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活动,邀请了区委党校张红晓老师,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辅导。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七一”党员专题活动、“武进讲坛”和各条线培训学习,不断夯实思想理论基础。
二是加强组织建设,提升支部党建水平。完善基层组织设置。认真落实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制定了《区发改局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制度》。局主要领导与各党支部签订了2018年度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责任书,压实责任,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局党委对区委巡察反馈意见中有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问题进行严肃整改,规范了部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班子的设置,提高服务效率;对党员数量较多的党支部分设党小组,提高学习和活动的效果;指导有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将纪检工作纳入委员分工中。今年共完成了4个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求,结合“统一活动日”、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运用多种载体创新党建工作形式和内容,增强党建工作活力。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常州市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办法》,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严把发展质量关。对入党积极分子按照“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步一审”的规范要求进行详实记录,确保发展党员的政治质量,今年共发展党员3名。定期完善维护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常州市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系统、武进党建云平台,及时做好党组织关系转接和年报工作。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环境。严格落实整改。根据区委办、政府办要求,我局进一步跟踪推进牵头整改的8项整改任务,目前7项整改任务已销号。根据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局党委结合实际形成了《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发改局党委反馈问题整改清单》,研究确定了63条具体整改措施,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及时制定完善了涉及党建、学习、财务、考核等各类规章制度11项,促进内部各项工作机制更加健全,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建立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定期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局主要领导与各党支部签订了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定期参加区纪委第八派驻纪检组工作例会,交流月度重点工作。申报并落实2018年纪检监察专项监督项目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项目。在节假日期间做好廉洁自律提醒工作,针对项目审批、资产管理、资金使用、公务接待等重点廉政风险点,加大监管力度,着力从内控措施上早防范,促进廉政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全体党员干部主动在暴雪天开展扫雪工作,清除积雪,方便群众出行;积极响应号召,组建了11人的“应急献血队伍”,参与红十字“三献”志愿活动;在“慈善一日捐”活动中,全局干部职工积极捐款献爱心,共筹集爱心善款20700元;积极参加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暨“美德一元捐”健步行活动。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深入雪堰镇开展了4次“扶贫”活动,利用调研挂钩等工作,为项目主体、乡镇板块等服务对象搞好服务,尽力解决基层企业和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四是强化各项牵头工作,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开展了2018年创响中国常州站活动,完成了2018年双创基地建设自评估报告。牵头做好江苏省政务服务“一张网”系列工作。按照区编办、政务办、审改办的要求,做好全省推行审批(服务)改革专项督察准备工作,梳理汇总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件情况,完善修改省“一张网”权力库管理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信息等。做好全区五个“三年行动计划”办公室工作,起草了《2018年武进区五个三年行动计划突破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牵头编报了五个“三年行动计划”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推进简报。
第二部分 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一至表十二附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4262.7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减少340.90万元,减少7.40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从4月份开始由社保支付、物价管理等部分项目经费减少等。其中:
(一)收入总计4262.7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262.77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340.90万元,减少7.4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从4月份开始由社保支付、物价管理等部分项目经费减少等。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为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为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经营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为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本单位为行政单位,无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4262.7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36.3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参公单位开展经济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39.95万元,减少13.9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从4月份开始由社保支付、物价管理等部分项目经费减少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6.4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参公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67万元,减少3.4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导致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600.6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参公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1.58万元,减少7.91%。主要原因是2017年缴费基数随工资变动调整以及政策性调整计提比例后进行了相应的补发。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支出279.30万元,主要用于局其他粮油事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52.30万元,增加934.4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补助资金专项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收入合计4262.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62.7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支出合计426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7.42万元,占71.02%;项目支出1235.35万元,占28.98%;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均为4262.7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减少340.90万元,减少7.4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从4月份开始由社保支付、物价管理等部分项目经费减少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本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4262.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40.90万元,减少7.4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从4月份开始由社保支付、物价管理等部分项目经费减少等。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13.05万元,支出决算为426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增加、开展经济事务导致的相关项目支出增加等。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955.36万元,支出决算为238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增加。
2.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府目标管理工作经费。
3.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级专款:农本调查经费1.00万元、联合办案经费3.00万元,开展经济事务增加了:其他专项业务费6.00万元以及反价格垄断经费2.00万元。
4.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11.44万元,支出决算为94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96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五个“三年行动计划”经费、区级机关目标考核经费、援疆资金等。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7.58万元,支出决算为27.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44万元,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6.94万元,支出决算为1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160.78万元,支出决算为16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25.66万元,支出决算为32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12.85万元,支出决算为11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
(四)粮油物资储备(类)
1.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9.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粮安工程”专项资金等。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27.4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826.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4.06万元、津贴补贴961.69万元、奖金729.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39.2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5.7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5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9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5万元、住房公积金161.87万元、医疗费10.71万元、离休费80.20万元、退休费329.21万元、抚恤金5.52万元、生活补助3.74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2万元。
(二)公用经费200.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00万元、印刷费10.00万元、邮电费5.30万元、差旅费91.14万元、会议费10.70万元、培训费7.00万元、公务接待费1.30万元、工会经费22.68万元、福利费4.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2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62.7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0.90万元,减少7.4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从4月份开始由社保支付、物价管理等部分项目经费减少等。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13.05万元,支出决算为426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增加、开展经济事务导致的相关项目支出增加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27.42万元,其中: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1.3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今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减少6.6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自2017年8月开始本单位公车保有量为零;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保险、维修、汽油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另外1辆价格检查执法车属派驻车辆,产权所属区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3.公务接待费1.30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0万元,完成预算的86.67%,比上年决算减少0.26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原则,压缩接待次数、规模,减少相关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原则,压缩接待次数、规模,减少相关支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兄弟单位参观学习、业务调研,上级单位业务指导等,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200人次。主要为接待兄弟单位参观学习、业务调研,上级单位业务指导等。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0.70万元,完成预算的89.17%,比上年决算增加0.7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参加会议人次有所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原则,控制会议次数、压缩会议规模,减少相关会议支出。2018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50个,参加会议1820人次。主要为召开发改、粮食、物价工作业务会议、规划编制相关会议、各类座谈会等。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0.7万元,主要原因为培训大交通费有所增加。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3个,组织培训80人次。主要为业务工作、党务知识等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75万元,比2017年增加86.31万元,增长75.4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参公单位人员交通包干费。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辆(其他用车),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属派驻车辆,产权所属区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反映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指物价管理工作方面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缴纳局机关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缴纳局属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发放租金补贴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新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十四、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项):主要用于其他粮油事务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下载附件:区发改局2018年决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