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服务中心:
你单位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区域交通出行条件,提升我区路网交通服务水平,根据武进区道路交通路网规划,常州市自然资源局武进分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950008号)、用地预审意见(武自然预发[2019]011号)文件,同意你单位实施新启路(龙运路-西湖路)建设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18-320412-
48-01-522606)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位于武进高新区南区,北起规划龙运路,南至现状西湖路,新建路段全长约330米,一般路段宽16米,工程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电力、通信等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路灯、绿化等附属工程。
三、主要技术指标。道路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沥青混凝土路面,采用一块板断面形式,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为20公里/小时,道路标准横断面为:2米人行道+12米车行道+2米人行道,路面设计荷载BZZ-100,设计洪水频率1/25,抗震设防烈度7度。各类管线按相关专业规范实施。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599.4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27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67万元、预备费5.45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本项目的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
六、请你单位按本批复要求和基本建设程序,重点做好以下相关工作:做好工程实施期间的交通组织方案和与本地路网的衔接工作;沿线经过居民点用地,在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妥善做好安置工作,并在拆迁过程中依法保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协调并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细化投资估算,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并委托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设计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后报我局审批。
附:《招标审批核准意见》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27日
下载附件:武发改复[2019]46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