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武进区司法局关于推进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
2019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进区司法局关于推进机关干部
下沉司法所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充分发挥新时代司法所的职能作用,不断充实基层法治力量,进一步加强在基层一线培养锻炼机关干部,根据《省司法厅关于推进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的意见》(苏司通(2018)47号)以及《常州市司法局关于推进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司发(2019)23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局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司法部、省厅、市局关于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力量,注重干部基层锻炼,努力建设“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厉行法治、公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全面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实现新发展、开创新局面。
(二)主要目标
形成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长效机制,实现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全覆盖;局机关全面掌握基层实情,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上级决策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到位;机关与基层联系渠道进一步畅通,机关干部为基层服务意识有效增强,群众工作能力和履职能力明显提高,司法所工作力量进一步充实,促进司法所依法治理、提供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司法所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机关干部下沉蹲点。建立机关干部赴司法所蹲点制度,全体机关干部每人每年蹲点时间累计不少于30天。机关干部赴司法所蹲点期间,要聚焦基层问题,确定重点任务和支持目标,帮助指导司法所解决实际困难;要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和专业优势,积极指导参与司法所各项工作,推动司法所提升整体工作水平;要结合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与司法所干部一起谋划和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切实发挥机关干部参谋者、推动者、支持者的作用。
(二)加强干部双向交流。积极选调优秀司法所长到局机关任职、挂职,鼓励优秀年轻机关干部到司法所任职、挂职。机关干部挂职期间,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原单位职务予以保留,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在原工作单位享受。已安排年轻机关干部下基层锻炼的不重复安排到司法所挂职、任职。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推进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将他们放到矛盾多、困难大、关键吃劲岗位上扎实历练,使他们不断加深同人民群众的感情,不断增强做群众工作的本领,不断激发担当作为的锐气,是全面提升干部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充分履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职责使命的需要,是建设高素质过硬干部队伍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司法所履职能力,现固和强化基层基础的重要措施,对于实现司法行政事业长远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更好地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具有重要意义。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基层强全局强、基层治全局治的意识,统一思想,克服困难,积极推进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
(二)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坚持基层和实践导向,根据机关干部队伍情况和司法所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工作计划。政治处具体负责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的组织实施,重点围绕机关干部下沉蹲点、干部交流等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选派人员、时间、挂钩司法所、工作重点、纪律要求及组织保障等内容。
(三)严格管理、强化考核。加强下沉司法所工作的日常管理,及时了解掌握选派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通过座谈交流等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不断完善下沉司法所工作。加强情况通报,机关各科室每月汇总本科室人员驻所工作情况,并向分管领导及政治处通报。加强考核评价,政治处每半年对本局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干部使用挂钩,引导下沉司法所干部找准工作定位,转变工作作风,紧盯工作任务,真正沉下身去,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
(四)严格纪律,协调推进。下沉司法所机关干部要严守工作纪律,坚持廉洁自律,不给基层单位增加负担,真正俯下身子、放下架子、挑起担子,主动通过基层历练,提高破解改革难题、驾驭复杂局面、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和素质,培养不怕吃苦,甘于奉献的良好工作作风。严格落实请假报告制度,驻所工作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需经局领导批准;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地逐级上报。将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与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基层党建工作等各项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强化干部实践锻炼、提高干部能力素质、转变机关作风、开创司法所工作新局面的重要抓手,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1. 2019年武进区司法局组织人员下沉司法所工作方案
2. 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计划表
附件1
2019年武进区司法局组织人员
下沉司法所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新时代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不断充实基层法治力量,加强在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各类人才,破解事多人少矛盾,根据《常州市司法局关于推进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司发[2019]23号)精神,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下沉对象、方式和时间安排
主要采用下沉蹲点、结对共建等方式,组织开展下沉司法所工作。
(一)局机关干部到司法所下沉蹲点。局领导及局机关干部选择挂钩司法所开展下沉蹲点工作。局机关全体干部每人每年下沉蹲点时间累计不少于30天。
(二)结对共建。汇聚律师、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力量,推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三所”共建。
二、步骤安排
(一)制定计划
1.根据局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年度计划,各科室确定本月下沉蹲点司法所人员名单和时间,于每月5日前报政治处。
2.公律科和基层科制定出台司法所与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三所共建”相关制度。
(二)跟踪问效
局每半年开展一次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工作挂钩,督促指导全系统力量下沉司法所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三、相关要求
(一)下沉司法所工作由政治处牵头,局机关干部全体行动,政治处、公律科、基层科具体组织实施。
(二)加强下沉司法所工作的日常管理,及时了解掌握选派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并加强情况通报。
(三)下沉司法所工作结束后,每名机关干部要认真填写《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2),报政治处备案。各科室上报本科室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情况总结,公律科、基层科报“三所”共建情况总结。
附件2
机关干部下层司法所计划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挂钩地区
(辖市区)
下沉时间
(具体到月份)
重点任务
备注
1
李 荣
男
44
党组书记、局长
遥观司法所
1-12月
全面掌握基层实情,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2
沈 隽
49
党组成员、副局长
湖塘司法所
3
赵铁军
50
副局长
礼嘉司法所
4
严 征
41
西湖司法所
5
潘宏光
主任科员
6
韩毅伟
55
北区司法所
7
潘苏静
女
53
副主任科员
潞城司法所
8
彭旭飞
9
巢鸿鹰
54
横林司法所
10
邵亚治
42
办公室主任
南夏墅司法所
11
王 煜
31
办公室科员
12
尹立强
39
政治处科员
雪堰司法所
13
吴晓虎
33
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科长
14
周 一
37
科员
嘉泽司法所
15
陆 俊
36
牛塘司法所
16
郑 喆
35
行政复议应诉科科长
戚墅堰司法所
17
王子潇
28
行政复议应诉科科员
湟里司法所
18
马 婕
26
丁堰司法所
19
单晓律
47
人民参与和法治促进科科长
20
张 玲
51
人民参与和法治促进科科员
21
郁 燕
洛阳司法所
22
王明锋
公证律师管理科科长
横山桥司法所
23
刘国芳
40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区法律援助中心)科长
24
黄金芳
56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区法律援助中心)科员
25
熊 琦
社区矫正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大队)科长
前黄司法所
戎鹏飞
社区矫正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大队)副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