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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主动服务“三大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170/2019-00018
主题分类: 司法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常武司字〔2019〕23号 发布机构: 司法局  
产生日期: 2019-04-15 发布日期: 2019-04-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主动服务“三大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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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主动服务“三大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武司字〔2019〕23号
 

各司法所,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各律师事务所,局各科、室、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主动服务“三大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

2019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主动服务“三大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根据中央、省、市司法行政部门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为主动服务“263”专项行动和区委区政府“五个三年行动计划”中心工作,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实际,决定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实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法律扶贫”“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三个法律服务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三大行动”),现就组织实施好“三大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三大行动”的重要意义

十九大报告指出,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省、市有关会议分别对打好“三大攻坚战”作出了部署。司法行政部门作为公共法律服务提供者,是提高社会公众法治意识、风险意识的法治宣传员,是把好政府依法决策、企业合法经营关的法治守门员,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法治安全员,做好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工作,对于打赢“三大攻坚战”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为切入点,聚焦防范化解民间非法集资风险、政府性债务风险、企业经营风险、房地产市场波动风险等重点领域,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风险高发领域集聚,努力在群众风险意识提升、政府法律顾问、金融法律事务处理上发挥积极作用,为新时代武进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在精准脱贫方面,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职能作用,聚焦法律扶贫,聚力创新服务,聚神脱贫攻坚,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帮助贫困人口脱贫,促进经济薄弱地区发展,保障群众享有均等公共法律服务,为我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在污染防治方面,要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聚力聚焦服务全区“263”专项行动,以“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为主题,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引导公众低碳绿色出行,引导企业依法做好排污治污等环境保护工作,引导城乡居民增强环保意识,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敬畏自然、崇尚绿色生活的理念,促进城乡居民行为方式和消费模式向绿色低碳、文明健康转变。要将服务“三大攻坚战”作为司法行政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提升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成效的有效载体,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保的新要求,主动为全区“三大攻坚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武进作出积极贡献。

二、扎实有效推进落实“三大行动”

(一)实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法律服务专项行动

重点围绕防范民间非法集资风险、政府性债务风险、企业融资风险、房地产市场波动风险,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强重大政策、重大项目法律风险审查,开展“法企同行”活动,深入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开展法律风险评估和防控,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法律护航。

1.做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全社会防范风险的自觉性。切实履行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把防范金融领域风险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七五”普法考核内容。重点针对非法集资高发群体,组织开展远离非法集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法润民生”微信群、12348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帮助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自觉增强防范意识、理性投资意识。(责任部门:宣教科)

2.全力做好重大项目招引建设服务工作。各法律服务团要认真开展重大(重点)项目的全面走访工作,仔细筛查服务需求,主动对接提供服务。在加快项目招引上,要配合做好招引谈判,特别是要为项目招引优惠政策如征地、税收、配套设施建设等的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确保我区项目招引工作依法有力推进。在增强推进效能上,要根据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服务中心大局,整合律师、公证、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努力参与做好土地征收、拆迁安置、项目施工等工作,有力防范项目建设中的法律风险,及时化解各类涉重大项目矛盾纠纷,依法维护企业、群众权益。在增创产出效益上,要组织一批精通外语、金融、知识产权、上市重组的法律服务队伍,根据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需求,及时提供各类高端法律服务,助力重大项目效能产出和重点企业转型升级。(责任部门:公律科、基层科)

3.着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以加强执业指导监督为重点,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推进工作为着力点,引导律师更广泛地参与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防范因违法违规举债导致的政府性债务风险。要着力提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服务质量,加强对政府法律服务工作的研究,针对法律意见书出具、决策合法性审查、合同修改完善、风险调查评估等具体业务,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交流研讨活动,引导律师强化风险理念,提高防范意识,切实当好政府重大决策的法律“守门员”。要着力提升政府性债务法律服务风险预警能力,依据政府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等指标,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及早识别、发现涉嫌违法违规发行政府性债务的苗头性线索,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法律服务风险提示。(责任部门:公律科、行政复议科)

4.扎实开展“法企同行”专项活动。围绕企业融资风险防范,组织开展以“防风险、促转型、护发展”为主题的“法企同行”专项活动,完善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为企业融资担保、金融交易、金融创新提供法律护航。加强对企业投资融资风险成因、规律和对策的常态化研究,研发一批企业全生命周期风险防控服务产品。依托法律服务团,深入走访企业,帮助企业审查各项管理制度,发现对外重大合同、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鼓励具有破产管理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积极协助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制订有关“僵尸企业”处置的政策方案,特别是围绕企业员工的安置、补偿等问题开展法律服务,引导他们依法表达诉求,理性解决问题,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要充分发挥公证预警监测职能,指导公证机构审慎办理融资合同、抵押贷款等公证事项,及时发现并避免因相互担保、融资导致的资金链断裂风险,对高负债企业融资进行风险监测和干预引导。(责任部门:公律科、公证处)

(二)实施“法律扶贫”法律服务专项行动

5.加强贫困人口合法权益保护。要组织12348法律服务队,对本地区贫困人口开展专项走访调查,精准采集家庭收支、健康状况、入学务工等家庭基本信息和特困帮扶需求,重点排摸追讨薪资、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伤害赔偿、赡养抚养、生产经营、债权债务、扶贫领域等九个方面的法律需求,按户建立贫困人口基本信息台账以及法律服务需求档案。加强法律服务力量配置,配齐配强经济薄弱村法律顾问,对贫困人口推行“家庭法律顾问”制度,依据扶贫对象的法律服务需求,按照“一户一策”建档要求,以项目化方式,精心制定落实法律服务方案,分类建立基础工作台账。对因发生重大事故遭受严重损害的,依法界定侵权责任,协助办理调解诉讼、申请救助基金,帮助获得补偿;对因病、因残致贫的,帮助获得医疗政策保障和临时救助,促进其病有所医、残有所养;对因遭受非法侵害致其合法权益严重受损的,通过法律手段为其维权、申请赔偿补偿;对因债务或经营受损的,依法提供法律救济,帮助其防范经营风险、避免和挽回损失;对子女不履行赡养(抚养)义务的,帮助追索赡养费、抚养费,落实赡养(抚养)责任。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法律顾问配备率和法律服务需求建档率达100%,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参与贫困人口志愿结对帮扶实现全覆盖;到2019年底,实现全区贫困人口法律需求满足率达100%。(责任部门:政治处、公律科、法援科)

6.开展脱贫致富项目法律服务。要参与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廉政风险防范,保障扶贫开发项目顺利实施。围绕增强经济薄弱村造血功能,为发展乡村企业、土地合作社、农业合作社、特色农林业、乡村旅游业提供法律服务套餐,依法防范处置土地开发、金融贷款、环境保护等各类法律纠纷。以推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为切入点,广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村村行”活动,有针对性开展扶贫、“三农”、社会保障等方面农村普法活动,切实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帮助基层完善村规民约和自治规范,推动落实村务公开,为村居管理、民生事务、生产经营等决策活动提供法律意见,促进村居依法管理、规范自治,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责任部门:公律科)

7.开展特殊人群特困家庭帮扶。在总结历年帮教帮扶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对监狱服刑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后续照管对象等五类特殊人群中贫困家庭、子女失学辍学的,建立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戒毒单位信息互通、结对帮扶机制。协调配合监所单位拓展特困帮扶救助资金筹集渠道,对特殊人群特困家庭经常性组织开展上门走访、送温暖活动,及时帮助解决家庭生产生活困难,重点关注未成年子女入学和生活状况,主动联合地方教育、民政等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开展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切实防范失学、辍学、流浪问题发生。各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后续照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刑释人员、解戒人员生活安置、就业推介等回归衔接工作,协调地方做好特殊人群中贫困人口甄别认定和建档立卡,帮助对接落实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扶贫政策,促进其融入社会、正常生活。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给予就业创业扶持,提供必需法律服务,帮助摆脱贫困。(责任部门:矫正科)

(三)实施“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法律服务专项行动

8.“倡导绿色出行”行动。推动相关部门开展《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旅游法》《道路交通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公交优先发展政策,鼓励公众选择绿色出行方式。继续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在驾驶员和客货运输从业人员驾驶培训过程中,传授文明绿色守法出行的知识,全面提升新驾驶人绿色、文明驾驶意识。推动相关部门制定旅游公约、景区游览导则、绿色文明出行指南。开展常态化宣传和重大节日集中宣传,加大文明劝导和严格执法力度,推动人们增强绿色文明出行的规则意识、法治观念,自觉养成遵法守纪明礼的良好习惯,在全社会培育形成绿色出行新风尚。充分整合各方资源,联合相关企业、行业协会、专业机构、新闻媒体等多方力量,组织交通安全志愿者、环保志愿者、户外运动爱好者,积极传递交通安全常识和绿色文明理念,制定发布绿色出行倡议,倡导让城市少一缕尘埃、多一片蓝天,共同营造低碳、清洁、畅通、高效的城市环境。(责任部门:宣教科)

9.打造“绿色企业”行动。围绕开展“263”专项行动,实施碧水蓝天净土工程,推动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法》《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江苏省地方性环保法规以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的宣传教育,督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增强绿色环保意识,推动企业自觉履行绿色生产责任。加大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环保操作工的培训力度,形成企业环保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拓宽环境资源保护、生态工程招投标、安置补偿金提存等公证业务。排查调解环境保护、土地征用等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矛盾纠纷。实施精准法律援助,加强环保法律援助知识宣传,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为符合条件的环境损害受害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配合做好重大环境污染、破坏生态行为的证据保全,及时提供环境保护重大法律风险的提示建议。(责任部门:宣教科、法援科)

10.“建设绿色村居”行动。运用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深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推动生态文明、环境保护融入到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创建之中,实现互相促进、融合发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要求,发挥民生茶社、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联合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引导村(居)民提高绿色文明意识,将环境整治、农药使用、秸秆利用和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崇德尚法新型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建设绿色村居。抓住环境日、地球日等重要节点,突出绿色村居主题,开展普法志愿者环保行等主题实践活动,共同营造整洁优美的生态环境。(责任部门:宣教科)

11. “共创绿色校园”行动。推动相关部门加强青少年环境保护知识教育,推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知识进课堂、进教材,让青少年了解掌握道路交通、环境保护、节水护水、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知识,培育青少年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自觉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共创法治绿色校园,推动生态环境、安全防范等法律知识进校园、进教材,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开展欺凌霸凌和校园贷风险防范等青少年普法宣传,共创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责任部门:宣教科)

三、切实加强“三大行动”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三大行动”领导体系

区司法局成立“三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李荣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统筹指挥协调“三大行动”。同时,由有关分管局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分别牵头成立三个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抓好具体落实和督促检查。牵头处室要会同相关单位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和任务,确保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负。

(二)狠抓“三大行动”任务落实

2019年是实施“三大攻坚战”的重要时期。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把实施“三大行动”作为年度工作重点,按照项目化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步骤、细化目标任务、确定进度要求,实行挂图作战、序时推进。要充分挖掘、统筹利用系统内外的资源,打好组合拳,凝聚工作合力。在系统内部,要推进法治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执法监督等工作有机联动。在系统外部,要加强与宣传、环保、扶贫、金融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社会力量的协作参与作用,建立协作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不断提升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三)加强“三大行动”舆论宣传

加强与各级媒体的联系沟通,加大舆论宣传工作力度,广泛宣传“三大行动”的目标任务、工作进程和实际效果,广泛吸纳社会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扩大社会影响力和知晓面。加强基层实践中创造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的总结推广,加强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的表彰宣传,用典型树立形象、引领发展,在全系统大力营造融入大局、服务群众、全力投身“三大攻坚战”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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