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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报送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170/2019-00007
主题分类: 司法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常武司字[2019]8号 发布机构: 司法局  
产生日期: 2019-03-06 发布日期: 2019-03-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报送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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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常武司字[2019]8号
 

区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我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计划性,编制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常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常政规〔2011〕12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必须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紧扣“五个三年行动计划决胜年”主题,促进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行政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二、对列入计划的规范性文件项目,起草部门要提前一个月将文件草案报送区司法局审核,由区司法局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三、对未列入计划的规范性文件项目,区政府原则上不予审议发布。确有特殊情况需审议发布的,有关部门应当向区司法局提出申请,由区司法局提请区领导批办。

       四、各部门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成立由分管领导、业务机构负责人和法制机构负责人组成的起草班子,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展起草工作。

       五、各部门起草文件草案,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不得擅自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收费。起草文件草案,应当深入调研,全面论证,广泛听取意见,经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并集体讨论后,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送。

       六、文件草案完成后,应当按规定向区司法局报送书面的送审报告、草案文稿、起草说明和政策解读,以及有关依据材料、征求意见反馈材料和部门法制机构初步审查意见。对报送材料不齐全的,将予以退回,由有关部门补齐材料后重新报送。

       七、为增强计划的有效性,各部门应当按计划要求进度报送文件草案,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送文件草案,或者需对计划作调整的,应当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并说明情况,同时抄送区司法局。

       八、文件草案审核过程中,区司法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组织听证、论证和听取意见,请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和支持。

       九、对现行的规范性文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对实施情况进行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废止的重要依据。对经评估需要修改的,应当列入计划。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计划的报送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认真研究确定计划。各部门应当在2019年3月25日前向区司法局报送计划,同时报送纸质文本,纸质文本须经部门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逾期报送的,不予列入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联系人:王子潇、马婕             联系电话:88310915

       邮箱:691138220@qq.com      传   真:88310996

  

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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