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武进区住建局安保维稳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9日
武进区住建局安保维稳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关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和省、市、区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本职工作和管辖权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
为进一步加强安保维稳百日攻坚行动的领导,切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区住建局决定成立安保维稳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征宇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唐昊骏、李媛、郭建军任副组长,局政策法规科、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房地产管理处、燃气管理站、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六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动实施好本次安保维稳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此次行动的协调推进工作,王巍冰任办公室主任,史慧松任联络员。
二、强化主体责任,逐项排查隐患
根据各成员单位的职权,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此次安保维稳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务必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梳理,拉网排查,现将工作步骤安排如下:
(一)深入排查阶段(7月20日前)。各成员单位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根据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管辖区域内每个单位、每个网格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在售以及即将交付楼盘的矛盾开展梳理工作;对于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款支付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拉网大检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源,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依托已经建立的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工作网络,结合属地管理原则,对城市危房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落实区、镇及开发区建管部门主体责任;开展公园、绿地市政公用设施大排查工作。通过以上排查梳理,找准问题症结,切实做到矛盾纠纷化解和安全隐患底数清、情况明。(责任部门: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房地产管理处、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二)攻坚整治阶段(7月至9月)。认真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安全隐患整改。坚持边排查边化解和集中化解相结合,对摸排掌握的各类涉稳矛盾问题和风险隐患,逐项细化整改责任,实化措施要求,明确时序进度,着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和安全风险解决在源头、解决在萌芽状态。各成员各司其职,联动配合:走访开发企业,研判矛盾。敦促开发企业做好应急预案;督促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排查情况,涉及到开发公司的,与开发办联动解决;涉及到网格化治理,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协同各镇、开发区建管力量,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涉及安全稳定的重大事项实时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于已发现的危房问题,及时开展预征收前期工作;对于需要鉴定的房屋,加快鉴定进度,着力整治安全隐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敦促辖区内各燃气站(管道燃气为门站、瓶装燃气为经营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要求其上报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开展反恐演练台账收集工作,结合双随机抽查的结果,敦促相关燃气站加以整改;对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市政公用设施加以维修整改。(责任部门: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房地产管理处、燃气管理站、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三)巩固实施阶段(10月至12月)。围绕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任务,采取随机抽查、综合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检查,及时查漏补缺,坚持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减。坚决防止问题复发、矛盾复燃,推动健全和落实长效机制。(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房地产管理处、燃气管理站、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压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安保维稳工作的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对本辖区内可能涉及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不留空白死角。排查出的问题要分类梳理,制定台账,及时化解,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严格责任。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和时限要求进行贯彻落实。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突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将各项责任、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攻坚克难,落实监管措施,强化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和曝光负面典型,切实整改安全隐患,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三)强化宣传、及时总结。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单位网站等宣传媒体,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发动,营造和谐社会氛围。要及时将专项行动推进进度、重点措施、取得成效、经验做法、总结评估等情况积极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