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规划建设局、各镇(街道)人防办,各镇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燃气经营、物业管理等单位:
现将《全区建设行业“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1日
全区建设行业“防风险保平安 迎大庆”专项行动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扎实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根据省、市、区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制定全区建设行业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以“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为工作主线,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隐患风险是否整改“两个严查”为抓手,采取扎实有力措施,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受重大损失,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筑牢坚实的安全基础。
二、行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10月底。
三、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压降一般事故,实现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四、工作重点
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行业督查检查相结合,通过全面排查、严格执法、明查暗访、重点整治等措施,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开展对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市政公用、房管物管、人防系统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责任主体落实到位。
(一)加强建设项目“危大工程”安全管控
认真贯彻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加大危大工程监督执法力度,突出抓好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障措施,严禁大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严厉打击恶劣天气预防事故措施不落实、等行为;对问题和隐患突出的企业挂牌督办,强力推动企业限期整改;对规定时限内仍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从严查处;对发现的安全管控体系不健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依法严惩或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监管和联动管控措施
按省住建厅下发的《关于尽快消除城镇燃气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的督办函》要求,加强燃气设施保护,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设施运行实时监控,防止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遭受外力破坏,持续跟踪占压管道违章清理以及安全间距不足场站治理情况,对照整改清单和时限,督促实施动态销号。加大对老旧燃气管网的改造力度,防止高温状态下,燃气泄漏引发火灾事故;充分发挥城市地下管网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委会议事协调作用,积极联合区相关部门加大瓶装液化气市场整治力度;配合区相关部门加快实施餐饮场所燃气“瓶改管”,深化餐饮场所燃气使用专项治理。
(三)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管理
落实道路、桥梁、路灯、公园绿地等市政基础设施应对台风、汛期、高温等恶劣天气的安全防范措施。督促企业配备恶劣天气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预防市政基础设施因恶劣天气引发的倒塌、溺水、漏电等安全事故;加大城市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于特大、特殊结构、特殊重要桥梁和老旧桥梁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检查频率,对桥梁结构和运行状况开展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置危险源,消除隐患,做到即知即改。对于已评定为危桥的城市桥梁,积极争取落实专项资金,明确整治方案,尽快完成加固改造,及时采取限行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房管物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按照属地管理、规范使用、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保障安全原则,各地要持续开展对所辖区域大跨度轻质车间、仓库屋顶、老旧厂房以及既有居住房屋等安全检查,特别是对建设年代久远、人员集聚密集场的房屋,重点排查、重点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房屋所有权人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时制安全管理。对已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严格按照《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及时处理,特别是鉴定为停止使用和整体拆除的危房,督促各责任主体及时疏散和安置好人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存在隐患的要立即加固维修,必要时应撤出人员,停止使用,防范坍塌等事故发生。持续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整治,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根据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推进智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对未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住宅小区的电动自行车乱停放、私位电线充电等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整治活动从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向各镇、开发区住宅小区全面覆盖。
(五)加强人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重点检查人防宣传教育场馆、人防工程应对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措施;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检查平战结合人防工程的结构质量、消防、生产和生活等安全情况,特别是对用作商业的人员密集型平战结合工程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禁止在人防工程内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险品;排除早期人防工程的结构性安全隐患,防止发生早期工程坍塌伤人、口部人员跌落等安全事故,发现隐患及时封堵或进行标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决不能有丝毫懈怠、决不能存丝毫侥幸、决不能留丝毫死角”的工作要求,全面深入扎实地开展专项行动。
(二)加强监管,严格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查隐患、抓整改为着力点,以防风险、保平安为落脚点,集中力量抓督查、抓整改、抓落实,措施要细化,检查要加密,处罚要触动,要坚持工作中严和实的标准,深入一线,对问题和隐患必须实行闭环管理,将专项行动落细落实。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从8月下旬起,区住建局将开展专项行动情况组织专项检查督查,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终考核,与安全生产评先评优相挂钩;对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力、工作进展滞后的,将进行约谈和通报;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严厉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