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武进区住建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9日
武进区住建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照《武进区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边督边改对接会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的要求,针对所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一是按照要求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任组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辖区范围内建设领域的扫黑除恶工作。要求领导小组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从制度上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
二是继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内容加入到局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中作为重点内容学习,并要求定期开展局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学习材料的活动。
三是继续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区扫黑办学习资料、《致全区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的一封信》;要求党员干部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检测题》试题,加强局党员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迫切性、重要性的认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作出不做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承诺。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
一是进一步针对各大型施工工地强化宣传氛围方面。已要求各大型工地除利用显示屏、张贴住建局发放的宣传海报及宣传折页等方式不间断宣传外,在全区40个建筑工地围挡上要求悬挂宣传标语,已总计悬挂150多条;目前已向各个工地发放我局制作的宣传海报(大)300张、扫黑办宣传折页600多张,各工地已按要求悬挂横幅标语、显示屏进行滚动播放,同时要求各单位、各施工工地维护好现有宣传标语及举报方式。
二是不断加强所管辖物业小区的宣传。已向各物业单位管辖的300多个小区发放我局制作的宣传海报(小)800张,各小区已在宣传栏张贴,有部分小区利用小区显示屏及自己制作的宣传材料进行宣传,同时为强化小区内扫黑除恶宣传氛围,已要求各物业单位进一步做好这方面的工作,配合街道社区增挂宣传横幅,增贴各类宣传海报。
三是进一步落实市政广场、公园及在建市政工地宣传力度。除在显眼位置张贴宣传海报80张外,已利用各个广场、公园显示屏、广告栏滚动宣传;已制作20余条横幅在市政公园、市政工地围挡等显眼位置悬挂,已要求各工地悬挂宣传横幅等合计约400余条;同时要求各单位、各施工工地切实维护好已设置好的宣传海报、横幅及举报方式;不断增强武进区扫黑除恶宣传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线索摸排
在印发的宣传海报上公示了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门的举报热线、举报邮箱、微信公众号等;在此基础上,要求工作人员在业务工作中对可能涉黑线索的深挖排查长效化、制度化。
一是加强辖区各物业管理小区的深挖摸排工作。组织要求各个物业管理小区主动进行自查自纠,前期已要求物业单位以承诺书的形式作出承诺的基础上,要求各物业单位即时提交自查自纠表格。同时结合物业小区文明创建活动,动员物业服务企业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小区文明创建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相结合,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强调严厉打击新建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存在的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侵害群众利益的“沙霸”、“砖霸”、“阳台霸”等黑恶势力。
二是加强各建筑工地的深挖摸排工作。前期已由局建管中心向在建工地发放常州市建筑领域扫黑除恶斗争自查表119份,回收119份。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结合到近期对各建筑工地大检查活动中,重点督促开发企业等排查施工发包环节是否存在黑恶势力,并要求被检查单位填报调查表;与经侦大队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对辖区内重点工地进行摸排走访常态化;同时将针对开发企业开展我区房地产业扫黑除恶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开发商经营性行为是否存在涉黑涉恶。
四、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
制定了《武进区住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治理活动方案》,并按照该方案部署了相关工作。
一是按照“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确定打击重点。根据《武进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各部门职责范围,在领导小组下设立了四个工作组,分别为建工管理工作组、房地产管理工作组、开发建设工作组和市政工作组,明确了牵头人和参与部门,通过条线管理、部门合作,做到扫黑除恶不留死角,确保工作成效。
二是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治理长效梳理汇总机制。在每月23日前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召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会议,梳理、汇总各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三是若发现重大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由局分管领导召集召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会议,组织各部门梳理信访事项、深入调查核实,并将有关线索及证据及时转交公安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统一思想加深认识。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各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迫切性、重要性的认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部署上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实施。二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在每月23日前由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召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会议,梳理、汇总各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若发现重大涉黑涉恶线索,将及时组织各部门深入调查核实,并将有关线索及证据及时转交公安部门。
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易于滋生和屡打不绝的领域,要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敦促其限期整改。对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及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