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高新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规划建设局、各镇村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有关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采取了一系列举措,督促施工企业确保年底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绝大部分建设、施工单位能高度重视做好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千方百计筹集专项资金,确保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和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维护了全区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但仍有少部分建设、施工单位未妥善处理好清欠防欠工作,导致部分农民工上访讨薪事件发生,不同程度上影响了社会正常秩序,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相关情况
从上访和协调处理情况看:一是本地施工企业承建的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上访批次、人数、涉及金额比往年明显降低,相当一部分是已完工工程,且无充分拖欠依据或存在结算纠纷等情况;二是基本无爬塔吊、跳楼、堵路等过激行为;三是涉及农民工上访的施工企业能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协调处理;四是农民工上访的秩序、理性程度较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共接待上访讨薪33批次,涉及人数达665人、金额1467.30万元;各类信访平台回复25件,涉及人数达295人、金额597.80万元。通过多方努力,多数得到了解决和基本解决,维护了社会稳定,获得了上访农民工的好评。具体如下:
(一)由江苏卓易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武进区牛塘镇常州市嘉曦包装材料厂厂房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桑建刚(苏132141503177)。由于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致使30多名农民工于1月21日、1月23日、1月25日集访牛塘镇政府、区住建局、区信访局。近几年,该项目均有类似情况发生,农民工在区住建局有过激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由江苏华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施工的武进区湖塘镇人民路南侧、火炬路西侧地块外墙保温涂料工程项目,项目经理:周涛(苏232101206516)。由于农民工组织者王光林虚报工作量,恶意压低农民工工资,致使近20名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并于1月31日、2月2日集访区住建局、区信访局,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三)由上海辉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施工的武进区牛塘镇金东方颐养园精装修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沈贤平(沪231061806963)。该公司与班组存在工资结算纠纷,致使近10名农民工于1月23日集访区住建局等部门,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四)由江苏飞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作业的武进区湖塘镇路劲城4B期(10#、11#、12#、13#、14#、15#、B区地下车库)工程项目,由于该公司与班组发生工资结算纠纷,致使10多名农民工于1月29日、2月1日、2月2日集访区住建局,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五)由扬州天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作业的武进区牛塘镇延政大道南侧、牛溪路西侧地块开发项目(一标段11#-20#、22#、24#及局部地下室工程)。由于该劳务公司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直接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给农民工组织者魏明,且魏明携款逃逸,致使10多名农民工于2月1日、2月2日集访区住建局,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六)由南京都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作业的武进高新区博世力士乐(常州)有限公司车间厂房工程项目,由于该劳务公司以工程做亏为由不支付各班组90多名农民工工资,致使20多名农民工于1月28日、1月29日集访武进高新区南夏墅街道,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七)由上海跃禹劳务有限公司劳务作业的武进高新区常州柳立置业有限公司柳立花园二标段工程项目,由于该劳务公司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直接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给农民工组织者高虎全,且高虎全携款逃逸,致使近10名农民工于1月27日、1月28日集访武进高新区南夏墅街道,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八)由淮安市龙城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作业的武进区湖塘镇星河国际五期二标段3、5、7号楼及地下室工程项目,由于该公司管理不到位,农民工组织者汪厚强年底失联,致使5名农民工于2月3日集访区住建局,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九)由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武进高新区天安数码城二期产业楼工程项目(1#楼、2#、7-1# 7-2#、8#、地下车库工程),项目经理:崔磊(沪153131470435)。由于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及时,致使10多名农民工于1月24日、1月28日集访区住建局,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十)由农民工组织者郑方友劳务作业的常州大学测试实验楼工程项目,在施工总承包企业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都正常的情况下,唆使近30名农民工以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于1月30日集访区住建局,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十一)由农民工组织者蒋红灿劳务作业的武进区湖塘镇新城公馆C区610#精装修工程项目,在与分包单位江苏新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生工资结算纠纷的情况下,带领多名农民工于1月28日、2月3日集访区住建局,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二、处理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建筑市场良好秩序,严肃惩戒建设领域各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和非法讨薪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和促进武进建筑业的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5〕387号)、《建立严重欠薪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的意见》(苏人社发〔2015〕395号)和《关于做好我市在建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常建〔2018〕196号)等文件规定,特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对以下施工企业列入限制准入:
江苏卓易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对以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1、常州市嘉曦包装材料厂
2、江苏华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3、上海辉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4、江苏飞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扬州天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6、南京都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上海跃禹劳务有限公司
8、淮安市龙城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三)对以下施工企业进行诫勉谈话: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四)对魏明等6位农民工组织者(详见附件)予以通报。
上述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并提供给相关单位和部门;被列入限制准入的施工企业不得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业务,清除出本区建筑市场;被列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的施工企业按规定扣除相应信用分;施工企业在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未解决前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已经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不予办理新开工项目建设相关手续;被通报批评的劳务企业和予以通报的6位农民工组织者警示全区建筑行业慎用。
三、相关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也事关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已纳入各级政府考核体系。同时也要充分认清当前宏观经济运行稳中有变、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的外部环境,部分房地产企业盲目增产、污染防治及扬尘管控力度加强、劳务企业资质取消等因素给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带来的复杂性,决不能掉以轻心、盲目乐观,应及早谋划和部署2019年度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二)区住建局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督查和联动。对被列入通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重点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专项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携款逃逸的农民工组织者,将会同人社、公安等部门立案调查,形成合力,严厉打击,有效遏制欠薪行为和讨薪事件的发生,促进我区建筑业和谐稳定发展。
(三)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重点防范,杜绝违法和欠薪行为的发生。建设单位要规范自身建设行为,严格执行总承包负责制,尤其是规范专业工程发包行为,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信用状况,谨慎选用。施工单位要规范建筑施工劳动用工秩序,谨慎选用劳务作业队伍,切实加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尤其是严格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严格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对于已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的工程项目,应将农民工工资通过银行直接支付至农民工个人实名制银行卡,目前尚未按照《区住建局关于武进区建筑行业实行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和银行代发建筑工人工资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武住建发〔2018〕53号)文件要求执行的工程项目,相关单位必须尽快推进落实。监理单位要严肃把关,认真监理,强化监管,并增强与建设、施工单位的沟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
(四)各建筑业企业应谨慎使用上述被通报批评的劳务企业和予以通报的魏明等6名农民工组织者,以及历年以来被通报的农民工组织者,如使用,后果自负。
附件:全区建筑行业慎用人员基本情况
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全区建筑行业慎用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工种(农民工组织者)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1
魏明
钢筋工
513027********4815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花丛镇龙凤村7组
2
高虎全
瓦工
511321********7675
四川省南部县宏观乡樊家沟村1组
3
王光林
油漆工
342622********1859
安徽省庐江县金牛镇湖稍村未墩自然村248号
4
郑方友
513027********5119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天逸城4幢乙单元1402室
5
蒋红灿
321282********3870
江苏省靖江市生祠镇七一村松柏埭18号
6
汪厚强
342401********227X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韩摆渡镇汪老院村双河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