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规划建设局,各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各建设、施工、监理、燃气经营等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根据《关于印发<武进区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武安发〔2019〕3号)精神,结合我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了《2019年度全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9年全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此件公开发布)
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28日
2019年全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区全面开展“五个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全区建设行业要坚决扼守安全红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各项要求,铁腕治安,强化责任落实,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失责严惩,确保全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系统化思维,注重规律性把握,持续加强全区建设行业安全管理,不断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为全区建设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目标
(一)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实现双下降,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双下降一杜绝一控制),全面完成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生产安全事故考核指标。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违法案件按期结案率、实名举报核查率、违法犯罪移送率“三个100%”。案件听证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实现三下降,杜绝撤销和败诉案件。
(三)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安全管理人员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率100%。安全监管人员按标准配备率100%。执法人员做到100%持证上岗,执法文书100%建档,执法车辆、装备按标准100%配备到位。
(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建筑、燃气、市政、房管等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监管覆盖率100%。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完成率100%。
三、重点工作
(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推动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问题调研和对策研究,梳理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职责提醒制度。
2、强化安全监管。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承担安全生产职责的内设机构。各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共同推进建设领域安全发展,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合力;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监管的重点内容。
3、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以安全生产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为核心,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持续推进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建设行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机制,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落实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回头看”专项行动,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纳入检查执法内容,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建设行业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4、严格实施督查问责。建立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健全完善督查问责机制,加强日常检查和重点事项跟踪督导,对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不力,落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重点领域整治不到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全面、不彻底的,通过挂牌督办、约谈警示、媒体曝光、督查问责等方式督促落实。
(二)突出加强源头防控
5、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注重发挥建设行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作用,督促企业开展危险因素辨识及风险评估管控工作,建立以岗位为基础的源头防控机制。强化建设行业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6、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强化危大工程管控,严防施工坍塌、高空坠落等事故发生,着力治理高空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等作业中的违规行为。根据行业特点和季节变化有序开展建筑施工、市政建设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提升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整体水平。
7、加强城市市政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定期排查区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加强对城市燃气设施、市政设施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测维护和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着力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和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安
8、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年”。严格按照年度执法计划,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进一步突出事故导向,对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薄弱、安全风险较高、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建设企业实施精准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与事故预防的关联度,确保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紧盯群众举报线索和舆论热点问题,严肃查处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9、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从追求执法数量向提升执法质量转变。进一步修订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行建设行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一体化”监督检查,推进建设行业安全生产领域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避免多头执法。坚持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严格按照《常州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细则》的规定行使自由裁量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提升执法成效。继续开展重大行政处罚绩效评估,巩固行政执法成效。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例,扩大执法的社会影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宣传和执法办案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营造安全生产法治氛围。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纸媒等形式,加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增加企业和群众对安全生产措施要求的理解和认知。
11、加强执法监督。建立科学、高效、客观的执法办案流程管理和全程在线机制,执法行为和过程及时入网登记,实行执法检查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对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季度点评,对安全生产执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督导,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12、严肃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从严从紧查处每一起事故。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实施“一案双查”,严肃处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加强事故警示教育,用典型安全和事故教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事故直报工作,统筹协调好建设行业的事故直报工作。
(四)持续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
13、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日常监管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提高监管职能和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拓宽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和方式,鼓励社会公众通过举报电话、网上投诉信箱等反映安全生产方面的非法违法行为,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公众投诉受理和督办机制,认真受理、依法处理投诉举报,及时反馈和公开处理结果。
14、推进行业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宣教机制,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扎实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康杯”竞赛、现场咨询日等群众性安全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七个一”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培育推广一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不断丰富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文化的载体。
15、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深度
建立在用建筑起重机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抽检制度,委托具备相应检验检测资格的单位按相关规范要求不定期对在用建筑起重机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高处作业吊篮等设施进行实体检验检测,有效掌控施工现场各设备设施安全管控情况,有力加强安全监管深入,同时根据检验检测报告加大对责任单位的执法处理力度,提升责任单位长效管理力度和意识,保证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
16、推进安全生产保险制度
在建设行业推行建筑工人意外伤害和身故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制度,加强宣传引导和督促指导,健全保险机构履约诚信机制,提高企业风险意识和投保主动性,提升意外险对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促进作用。
(五)强化安全生产维稳工作
17、健全事故应急管理机制。修订完善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行业预案与企业预案的有效衔接,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和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储备及征用补偿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
18、加强重点时段安全防范。认真做好重要节日以及“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重点时段全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事故趋势,根据阶段性安全风险特点和事故情况强化安全监管,及时扼杀相关类型事故苗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集中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持续提升全区建设行业综合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