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武进区住建系统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103/2019-00006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住建发〔2019〕3号 发布机构: 住建局  
产生日期: 2019-01-18 发布日期: 2019-01-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印发《武进区住建系统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相关阅读:

关于印发《武进区住建系统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住建发〔2019〕3号
 

局属机关各科室、各企事业单位,各相关镇物管科、物业企业,各建设单位、施工参建单位:

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的通告》规定和区专题会议部署要求,经研究,特制定住建系统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18日

 

 

武进区住建系统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落实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的通告》相关规定和区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噪音扰民、安全隐患等问题,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现结合我区住建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宣传相关规定,加强巡查和考核力度,有效预防和消除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内建筑工地、物管住宅小区和城市公园等场所违反规定行为的发生,减少火灾安全隐患,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范围

按照区职责分工,我局主要负责青洋路以西、淹城路以东、鬲湖路以北范围内建筑工地、物管住宅小区和城市公园以及局机关、局属各企事业单位的禁放管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针对不同工作对象编制宣传资料,通过会议、短信、资料发放和张贴、工作微信群、条线管理工作平台等多渠道进行深入宣传。对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范围内建筑工地,一是及时通知每个项目的参建单位,要求企业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现场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通告精神,明确禁放要求;二是制作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牌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张贴在工地醒目处。对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范围内物管住宅小区,一是通知涉及的物业企业,组织项目经理、项目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学习通告要求;二是要求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出入口等醒目位置张贴禁放标志、悬挂禁放横幅,宣传资料张贴确保覆盖到小区每个楼栋。在城市公园,通过公园大屏幕早晚滚动播放禁放标语、各类宣传图片,以及在城市公园各出入口放置告示牌,加大对广大游客的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力度。局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通过OA工作平台、年终总结和安全生产会议等方式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禁放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工作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倡议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在单位、在家庭中,在禁放区内、区外都要积极响应相关要求。

(二)加强巡查检查。局级层面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的形式,督促各相关建设施工企业、物业企业和公园养护管理单位加快工作落实,确保工作范围内禁放工作宣传到位、责任到人、机制顺畅。2月1日规定实施前需完成第一轮全面督查。企业层面一是要明确配合禁放工作责任人,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二是要制订防控方案,针对项目开、竣工、交付重要节点,商铺开张、业主婚丧嫁娶等群体,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都要提前预控,事先加强沟通宣传,提早报告主管部门或社区,加强巡逻检查频次;三是要加强工作联动,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燃放行为的要及时进行劝阻,劝阻不听的及时上报属地社区、110报警。

(三)落实长效管理。建管部门要将禁放工作作为扬尘防治日常检查重要内容之一,并纳入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考核。物管部门要将禁放工作纳入对基层物管科及物业企业的日常考核体系,禁放区域内的基层物管科要组织对辖区范围内的物管住宅小区进行巡查,指导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要求认真执行,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考核成绩。市政管理部门要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纳入对公园保安及绿化养护单位的日常考核范围,与月度考核相结合,挂钩月养护经费,严格考核制度,力求杜绝在公园范围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局属机关各科室、企事业单位和全体职工执行烟花爆竹禁放规定情况将纳入节假日值班内容和年度考核、评优内容,发现违反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予以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在全市大气防控治理的严峻形势下,禁放工作是一项重要措施,在我区是第一年实施又正值春节时期开启,尤其需要上下齐心、高度重视、全员参与。为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武进区住建系统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张征宇任组长,副局长张建明、李媛、郭建军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房产科,具体负责禁放工作的统筹协调等工作。各成员单位应明确工作任务,指定专人负责,并加强工作督导,层层推进,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管理机制,强化日常巡查。各有关单位一要把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与各建设、施工单位、物业企业和公园管理单位等要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及时传递烟花爆竹禁放相关规定。二要把握重要时点(项目建设以开、竣工、交付使用节点为重点,商业业主以开张开业为节点,普通市民以节假日、婚丧嫁娶为关键点),加强禁放工作巡查防控。当前禁放工作重要防控阶段为2月1日至19日,其中,年三十、正月初一、初五、初八、十五为重要防控节点。三要不断完善管理考核机制,落实工作职责较好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纳入企业信用档案,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加强信息反馈,确保协调有序。对于禁放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重要舆情和重大事件要立即予以处置,并及时进行上报。各单位要注重收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情况信息,做好有关工作记录和台账,并于每周二、四上午将有关信息报局房产科(联系人:宋盈仪,QQ:709368715)。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