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人社分局,各科室、事业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根据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武进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区人社局定于今年6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区人社局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区人社局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扎实开展,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落实安全责任,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武进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人社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内容,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三、活动时间
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强化领导
为加强对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机构调整、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决定成立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局安委会”)。局主要领导任局安委会主任,局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局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经开区分局分管领导为局安委会成员。
局安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局安委办”)设在局办公室,履行综合监管职责,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毛冬霞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曾小林担任。局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五、“安全生产月”重点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活动。结合安全宣传“七进”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实施意见和具体实施办法,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承办单位:局安委办。
(二)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参加区安委会组织的咨
询日活动并设立咨询台,采取现场设置宣传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开展警示教育等多种方法和手段,吸引群众积极参与,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
承办单位:局安委办、社会保险科。
(三)开展群众性应急演练活动。组织局机关、各事业单位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计划在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开展一次火灾事故模拟演练,向广大职工普及安全应急知识,增强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技能。
承办单位:局安委办、社保中心后勤科。
(四)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宣传报道。通过LED电子屏,安全生产标语横幅,微信、QQ工作群、“武进人社” 公众号等平台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事故警示微电影,进行安全提示。
承办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全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对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办公室及公共区域,接待群众密集的各服务大厅进行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力求做到安全排查范围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二是深入用人单位进行主动监察,积极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宣传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依法及时处理,提出整改意见,对拒不整改的要立案查处。三是抓好辖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提醒。切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压实培训机构安全主体责任。
六、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围绕本单位实际情况召开动员会,结合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细化分工,周密部署,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深入宣传。使广大干部职工人人知晓、自觉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突出主题。要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主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确保落实。全面深入地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全面自查和专项检查,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安全生产月”取得实效。
(五)情况报送。请各相关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含文字、图片资料)电子版于6月26日前报局安委办,联系人:王磊,联系电话:86310203。